【編者小語】(1 / 1)

【編者小語】

有些人身邊機會並不缺,可就是辦不成想辦的事;有些人能力並不比別人差,可辦事就是沒有別人好。這都是由交談方法和途徑不同所造成的。辦事有捷徑,而且不止一條,但最好的捷徑要一步一步的來。

不逞一時的英雄

在應酬過程中,每個人都會遇到不同於自己的人,大至思想、觀念、為人行事之道,小至對某人、某事的看法與評判。這些程度不同的差異可能會轉化成人與人之間的爭執與辯論,任何獨立的,有主見的人都應正視這個問題。

留心我們的周圍,爭辯幾乎無所不在。一場電影、一部小說能引起爭辯,一個特殊事件、某個社會問題能引起爭辯,甚至,某人的發式與裝飾也能引起爭辯。而且往往爭辯留給我們的印象是不愉快的,因為他的目標指向很明白:每一方都以對方為“敵”,試圖以一己的觀念強加於彼。

所以,這種辯論不適合個人與個人之間,而如果是用於團體,像辯論會似的,又應另當別論。比方說:由於最近發生的某個社會問題而引起兩者間爭論,最後,雖然是因為你用某某事件或理論來證明你的意見是正確的,你也通過爭論的手段達到了勝利的目的,而他也已啞口無言了,但你卻萬萬不可忽略了這一點,他不一定就放棄他的思想來信奉你的主張。

因為,他在心裏所感覺到的,已經不是誰對與誰錯的問題,而是他對於你駁倒他,懷恨在心,因為他的自尊心掃地了。

這樣看來,你雖然得到了口邊的勝利,但和那位朋友的友情,卻從此一刀兩斷。比較之下,你會不會覺得,當初真是有欠考慮,僅僅為了口邊的勝利,而得罪了一個朋友——如果那位朋友較小器,說不定他正在伺機報複呢!

有些人在和朋友翻臉之後,明知大錯已鑄成,也故作不後悔狀,還經常這樣認為:“這樣的朋友不要也罷。”其實這樣對你又有什麼好處?而壞處卻很快可以看到,因為和別人結上怨仇,你就少了一位傾吐心事的人。

這種現象我們應該盡一切可能去避免。在爭辯過程中,我們應該清楚以下幾個事項:

(1)這次爭辯的意義。如果是一些根本就很不相幹的小事情,我們還是避免爭論為妙。

(2)這次爭辯的欲望是基於理智還是感情上(虛榮心或表現欲等)?如果是後者,則不必爭論下去了。

(3)對方對自己是否有深刻的成見?如果是的話,自己這樣豈不是雪上加霜?

(4)自己在這次爭論當中究竟可以得到什麼?究竟又可以證明自己的什麼?

心理學家高伯特曾經說過:“人們隻在不關痛癢的舊事情上才‘無傷大雅’地認錯。”這句話雖然不勝幽默,但卻是事實。由此,也可以證明:願意承認錯誤的人是少的——這就是人的本性。

好,現在就讓我們姑且認為這次爭論是一次積極爭論,也就是說,它值得我們去爭論。但是在這過程中,我們仍需時時把握住自己。因為在爭論中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常常自己認為自己的觀點才是世界上最正確的,隻顧闡述自己的觀點,而忽略了要耐心誠意地去聽取別人的意見。

這就往往可以使善意的爭論變成有針對性的爭論。需要強調一下,這種現象是很危險的,也很常見。因為即使最善意的爭論,也是由於雙方的觀點有分歧引起的,所以,在一開始,雙方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對於對方的論點,根本就會采取一種缺乏分析的態度,而一味地表述自己的看法。

這樣,爭論過程中就難免有情緒激動,麵紅耳赤,甚至去翻對方的陳年老底。所以,當雙方都各執己見,觀點無法統一的時候,自己應該會把握自己,把不同的看法先擱下來,等到雙方較冷靜的狀態時再辨明真偽。也許,等到你們平靜的時候,說不定會相顧大笑雙方各自的失態呢。

而在當你勝利的時候,你也應該表現出自己的大將風度,不應該計較剛才對方對你的態度。爭辯是一個事,而交情又是一件事,切切不可混為一談。但他向你認錯的時候,也萬萬不該再逼下去,以免對方惱羞成怒。

結束後,你也應該顧及到對方的麵子,可以給對方一支煙或是一杯茶,抑或是向他求索一點小幫忙,這樣往往可以令他重返愉快的心理。

人性其實都是脆弱的,易被擊垮但也易撫平,關鍵在於你的一兩句話,可以起到平衡心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