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諸侯王的勢力在這場平叛中遭到重創,景帝乘機將諸侯王的支郡、邊郡收歸漢廷所有,諸侯王國領域變得隻有一郡之地。諸侯王任命官吏和征收賦稅的特權,也被同時剝奪。不再允許他們管理民政,僅是按朝廷所規定的數額領取自己國家的租稅作為俸祿,如此一來,諸侯王國的地位大大下降,已經變得和一般的漢郡沒有什麼差別了。漢代的行政區劃也相應地簡化為郡(國)縣二級製,具體形式如下:

因為漢廷接納了不少諸侯國的支郡,使漢郡的數目猛增。在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與25個諸侯國並存的漢郡已增加到了43個。

同姓諸侯王國在曆經了景帝的削藩之後,雖然王國變得僅領一郡之地,但是有些大的王國境內仍然是數十座城池相連,擁有上千裏的地盤,勢力依然不小。武帝執政後,為了防止這些諸侯王國互相聯合起來,反抗中央政權,於是采納謀臣豐父偃的建議,在元朔二年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二十五王國示意圖(前127),頒布“推恩令”,用以縮小諸侯王國的領地。這一措施的具體方法是,諸侯王可以用自己的私恩將領地內的土地割給他的子弟,由朝廷定立封號,建立侯國。新的侯國一旦設置後,這塊地方就不再從屬於原來的諸侯國,而必須改為相鄰的漢郡統轄。如此一來,侯國設置的越多,諸侯王國的領域便會變得越來越小。因此,推恩令的實施,效果與削地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差別,隻不過是規模沒有削地那麼大,並且名義上比削地好聽罷了。實行推恩令,從表麵上看好像是諸侯王自己願意的,但實際上是帶有強迫性質的。一個諸侯王有多少個王子,就必須分封多少個王子侯國,而諸侯王一般都有很多王子,因此西漢所出現的王子侯國前後竟然有幾百個,經過幾代以後,諸侯王國的領地已大為縮小。到了西漢末年,有的諸侯王國變得隻有三四個縣的範圍了。

經過推恩,諸侯王國的實力已嚴重削弱,走向衰落,再也無法構成對中央政權的威脅了,諸侯王國的數目也從漢武帝初年的24個降到末年的20個以下。至此曆經文、景、武帝三代的努力,終於將同姓諸侯王國這個中央政權的威脅徹底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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