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刻了很多藏書章,一些篆刻大師也為毛澤東刻了很多精美、古樸的款刻印章,據查資料,文物專家傅大卣、沙孟海、頓立夫、等也曾為毛澤東刻過印章,因未能一一收集到,令人引以為憾。加上前麵談到的這些印章,個個出自當代名家刀筆,彌足珍貴。眾多金石大師各傾畢生之功為毛澤東治一方驚世之作,風格各異,或縱橫捭闔,膽敢獨造;或自然天成,返樸歸真;或厚重蒼勁,秦風漢韻……創造出各具特色的傳世之作。
有這麼多篆刻大師,這麼方便的條件,但是建國之後毛澤東卻一直沒有刻治一方象征權力的用於公幹的個人名章。毛澤東在頒發任命書、簽署文件的時候常用的是一枚他的一筆書簽名章,用他自己飄逸的毛筆草書“毛澤東”三個字代替了印章。比如,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毛澤東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會議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毛澤東為人民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毛澤東頒發了《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通知書》,《通知書》最後的落款是“主席毛澤東”,其中“毛澤東”三字就是非常粗壯有力而又圓潤流利的“一筆書”,印色為藍色。這是一枚十分珍貴的象征了人民領袖崇高地位、代表了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簽名章,無論從它的政治意義還是從它的藝術價值來說,都堪稱“印中一絕”。
建國初期,毛澤東的這枚一筆書朱文簽名印,成為了毛澤東主席的工作用印,在“開國大典”、“抗美援朝”等重要曆史文件中,需要毛澤東簽名的地方,毛澤東使用的都是這方一筆書印章,其曆史意義非凡!
個別時候,毛澤東也會將這方印章蓋在自己的圖書上,例如他所藏的兩套郭大力、王亞南合譯的《資本論》(讀書生活出版社1938年版),封麵上就鈐有這種印章。
那麼,毛澤東為什麼不肯刻治一方正規的公用的印鑒呢,是為了與古代的封建帝王相區別嗎?如書法的創新一樣,毛澤東是要開創一代新風嗎?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