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持家宜量入為出(1 / 1)

原文

起家之人,易為增進成立者,蓋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費,規模淺狹,尚循其舊,故日入之數,多於日出,此所以常有餘。富家之子,易於傾覆破蕩者,蓋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費,規模廣大,尚循其舊,又分其財產立數門戶,則費用增倍於前日。子弟有能省用,速謀損節猶慮不及,況有不之悟者,何以支持乎?古人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蓋謂此爾。大貴人之家尤難於保成。方其致位通顯,雖在閑冷,其俸給亦厚,其饋遺亦多,其使令之人滿前,皆州郡廩給,其服食器用雖極華侈,而其費不出於家財。逮其身後,無前日之俸給、饋遺使令之人,其日用百費非出家財不可。況又析一家為數家,而用度仍舊,豈不至於破蕩?此亦勢使之然,為子弟者各宜量節。

——《袁氏世範》

白話

創立家業的人,之所以能夠把財富越積越多,就是因為他們在服裝、飲食、器皿、用具上以及在紅白喜事的操辦和各種日常花費上都很節儉,遵循發家之前的規矩,從不鋪張浪費,因此,每天收入的錢財總要多於支出的,所以他們能經常有所剩餘。富家子弟之所以容易傾家蕩產,就是因為他們在服裝、飲食、器皿、用具上花費太多,操辦紅白喜事規模太大,總要依循舊製,並且數位兄弟又把財產分開各立門戶,這樣日常費用就比從前增加了好幾倍。子弟中有的人能節省費用,作長遠打算,恐怕還來不及呢,何況有的子弟尚未省悟,如何才能把家業支持下去呢?古人說:“從節儉進入到奢侈容易,從奢侈再回到節儉就困難了。”說的就是這種情況。權貴人家也不能保證子孫永不敗壞家業。當他們身居高位的時候,即使不是主管要害部門,國家發給的奉祿供給十分豐厚,別人贈送給的禮物錢財也很多,他們麵前那麼多差役仆從,費用都是由州郡官方供給,他們的服飾、飲食、器皿、用具雖然都極其豪華奢侈,但那些費用都不是由自家財產中支付的。等到這些權貴的後世子孫,沒有父祖輩做官時國家撥給的奉祿供給,也沒有別人贈送的錢財禮物。差役仆從的薪水,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種費用,都不得不從自家財產中支出。況且後世子孫又把一家分成好多家,而各種用度還和往昔一樣,怎麼能夠不傾家蕩產呢?這也是形勢所趨,不可避免的事,做子弟的,都應量入為出,勤儉持家。

家訓史話

北宋元豐二年(1079)正在湖州任太守的蘇軾因“烏台詩案”被捕下獄,那年八月十八日被押送至京城汴梁,經過四個多月的反複審訊,至十二月二十七日,神宗皇帝終於降下聖旨,將蘇軾奪去官職,貶為黃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停發官俸,不得簽書公事。十二月二十九日文書下達,正月初一便得起程。於是就在舉國歡慶的元豐三年(1080)大年初一起程。蘇軾由長子蘇邁陪同,在禦史台差人押解下趕赴黃州,經過一個多月的長途跋涉,蘇軾父子終於到達黃州。由於蘇軾是犯官身份,沒有官舍居住,初到黃州的蘇軾隻得暫時借住在一座山間舊寺定惠院裏。兩個月後,蘇軾的妻子王閏之(續弦,已故夫人王弗的堂妹),丫環王朝雲,次子蘇適,三子蘇過,在被貶為筠州(今江西高安)監酒的弟弟蘇轍的護送下也到了黃州。小小的定惠院住不下蘇家這麼多人,對文名遠播的蘇軾十分景仰的黃州太守陳君式把蘇氏一家安頓到長江岸邊的一個水驛臨皋亭。住處暫時是有了,但因為官俸停發,蘇軾在職時是個清官,家中並無積蓄,所以一大家人的吃飯頓時成了一個很大很大的問題。不過蘇軾畢竟是蘇軾,在這生死存亡的嚴重危機麵前,蘇軾不等,不靠,不乞,不要,而是采取了兩項克服時艱的措施。

蘇軾的第一個措施是量入為出。他把夫人王閏之離京前變賣的些許家產換成銅錢,每月初他取出四千五百錢分成三十份,每份一串分掛在住所屋梁的三十顆鐵釘上,每天早上用畫叉挑下一串做當天的生活費,然後將畫叉藏起。據蘇軾說,當時黃州米價約二十錢一鬥,他家日用米約二鬥,每天需要米錢約三四十錢,剩下一百餘錢用來買菜買魚買肉也可以了。當日倘有盈餘,則丟進另行準備的一個大竹筒裏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或招待賓客。這對黃州一般百姓來說,小日子還算可以的,但對蘇軾來說,以前有官俸祿米,賓來朋往,花錢如流水,這樣緊巴巴的日子那可真是“痛自節儉”了。

蘇軾就這樣憑著自己的節儉和勤勞度過了黃州四年的經濟危機,複職後,他還憑著自己的超人的智慧和才華,幫助寒門學子及小企業主度過了經濟危機。

古訓今鑒

大家也好,小家也好,都應該量入為出,不過於奢侈靡費,才能保持家業興旺。如果日常生活中缺少計算,鋪張浪費,日久天長即使家財萬貫,也會入不敷出,難免落得個家業凋蔽的下場。古往今來,有很多這樣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