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親有隱而無犯。又曰:父母有過,諫而不逆。又曰: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言窮無所之也。或曰:諫則彰親之過,奈何?曰:諫諸內,隱諸外者也,諫諸內則親過不遠,隱諸外故人莫得而聞也。且孝子善則稱親,過則歸己。《凱風》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過之彰乎?
——司馬光《家範》
白話
如果父母生氣,不高興了,把子女打得流血,子女也不能怨恨,仍然要孝敬父母。又說:子女侍奉父母親,可以為他們遮掩過錯,卻不違忤他們。又說:父母有錯,勸諫他們卻不違忤他們。又說:子女多次勸諫,父母還不接受,子女就大聲哭泣,跟在他們的左右,這指的是到了毫無辦法的時候。有人說:勸諫父母就會顯出他們的過錯,怎麼辦?回答說:在家勸諫,當著外人就要替父母隱瞞。在家勸諫,父母的過錯就能被製止;在外隱瞞,別人就不會知道父母的過錯。而且孝子總是把善行歸功於父母,而把過錯歸咎於自己。《凱風》說:“母親聖善賢良,我自己是個品德不好的人。”子女如能孝敬父母到這樣,又怎麼會顯露出父母的過錯呢?
家訓史話
原穀有個祖父,年老了,原穀的父母很討厭他,想拋棄他。原穀那年十五歲,他對父親好言相勸,說:“祖父生兒育女,勤勞節儉了一輩子,你怎麼能因為他老就拋棄他呢?這是違背道義的。 ”父親不聽從,做了一輛小推車,載著祖父,把祖父拋棄在野外。原穀在後邊跟著,就把小推車帶了回來。 父親問說:“你帶這個不吉利的東西回來做什麼?”原穀說:“等將來你們老了,我就不必另外再做一輛,所以現在先收起來。”父親聽了很慚愧,對這件事很後悔,於是就去把祖父接回來繼續贍養他。
《宋稗類鈔》中載有這樣一件事:宋朝有個名叫蘇掖的常州人,官至州縣監察官。他家中十分有錢,但卻非常吝嗇,常常在置辦田產或房產時,不肯付足對方應得的錢。有時候,為了少付一分錢,他會與人爭得麵紅耳赤。他還最會趁別人困窘危急之時,壓低對方急於出售的房產、地產及其他物品的價格,從而牟取暴利。有一次,他準備買下一戶破產人家的別墅。竭力壓低房價,為此與對方爭執不休。他兒子在旁看不下去了,忍不住發話道:“爸爸,您還是多給人家一點錢吧!說不定將來哪一天,我們兒孫輩會出於無奈而賣掉這座別墅,希望那時也有人給個好價錢。”蘇掖聽兒子這麼一說,又吃驚,又羞愧,從此開始有所醒悟了。
古訓今鑒
家庭關係中父母與子女是最重要的關係。一旦父母有錯,要委婉的提出來,如果他們不接受,應該換一種方式提醒。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改變,很多家長和孩子之間已經成為朋友關係,但是還請孩子記住長幼有序,對父輩的尊敬無論什麼時候都不應該忘記。父母有錯,我們要試著去調節,勸導,而不是指責、忤逆。故事中的兩個孩子都通過巧妙的方式說服了父母不正確的做法,既能幫助父母修正過錯,又不會冒犯父母,這才是正確的解決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