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衛石碏曰:“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齊晏嬰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夫治家莫如禮。男女之別,禮之大節也,故治家者必以為先。
——司馬光《家範》
白話
衛石碏說:“君王仁義、臣下有品行、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愛護、弟弟恭敬,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六順。”齊國人晏嬰說:“君主和善,臣子謙恭;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友愛,弟弟恭敬;丈夫溫和,妻子柔順;婆母慈善,媳婦聽話,這就叫禮。”
君主和善而又不違禮法,臣下忠君而沒有二心,父親對子女慈祥而且能夠教育,子女對父母孝順且能規勸其過錯,兄長對弟弟愛護而且友善,弟弟對兄長敬重而又順從,丈夫對妻子和氣,妻子對丈夫溫柔,婆母對媳婦慈祥,媳婦聽命而又溫婉,這一切是禮法中最規範的現象。治家最好的辦法莫過於講究禮法。男女有別,是禮之大節,所以治家者必須以禮為先。
家訓史話
義門鄭氏居於浙江浦江感德鄉仁義裏,其遠祖鄭綺,於南宋初年同族人共爨,四世孫鄭德珪、德璋兄弟為仇家陷害,弟兄爭著投監,德珪終於死在獄中,德璋待哥哥的兒子鄭文嗣如同自己的兒子,以孝友為世人所知。鄭文嗣當家時,已十世同居兩個半世紀了,族人不敢私藏一文錢,一尺帛,元武宗(1308~1311年在位)旌表它為“義門”。文嗣堂弟文融(太和)主持家政時,定立族規58條,管理更嚴格,元朝政府因而豁免該族的賦役。
鄭氏宗族及其成員有一套處理親友關係的原則。公堂設立知賓二人,負責接待客人的事務,預備茶飯、留宿。公堂備有客館,就是至親來了,也不留在內宅,一律住於客舍。對姻親,一年送一次節禮,有紅白喜事另送。親戚不分貧富,禮物一個樣。鄭氏女出嫁生第一胎,到滿月時,鄭家饋贈禮物,再生就不送了。姻親初見,以錢帛作為禮品相贈,不送金銀及其製品,人家的厚禮也不接受。
對於不屬於同居共爨範圍的鄭氏宗人,公堂也有所關照。如果宗人貧窮無力,婚嫁給予資助;遇災時,自春天起每月給六鬥穀,到秋收時停發;設義學,免費接收宗人子弟讀書;對無家可歸的宗人,撥給房屋居住;對無子的宗人,幫助他確立後人,並予少量的經濟支援;無冬衣、被的宗人,也要資助;設立義祠,紀念宗人中沒有後人的人。
鄭氏注意處理鄉鄰關係。設立義塚,供窮人埋葬;窮家生子,送去“助粥穀”二鬥五升;鄉人缺食貸糧,不收利息;鄉人有病,酌情施予藥材;修橋鋪路,以利鄉人行走;對鄉裏人的贈禮,即使很微少的也不接受。
鄭氏族中男子在如何做人行事方麵有許多規矩要遵守。清晨,聽到鍾聲就起床,在《夙興簿》上簽到,然後各幹各的事情;公堂設有《勸懲簿》,記族人的功過,還有“勸”字牌、“懲”字牌,表彰或警告有功過的人;族人衣著要端正,免巾赤腳,裸露臂膀,以及手舞足蹈的動作,都不許做出;見到客人,行出應有禮數,言語莊重,不許摻雜俗話;交友要慎重,不能與屠豎小人為伍;族人不許做胥吏,也不準出家當和尚、道士;個人不能捐造佛老祠宇的塑像,不能濫祀神靈,以求於鬼神;族人不能與他人爭奇鬥豔,以戒奢崇儉;族人不許結交唱戲的人,更不得引進家門;自己也不能作曲,下棋、玩雙陸、養鷹犬,都不得進行;不得欺壓鄉鄰,圖人財物;不許賭博。族人如違犯上述規則,家長聚集眾人,罰其跪拜,隻要比他大一歲,就要拜30次,以羞辱他,如不悔改,就打板子,再不悔過,則開除出族,宗圖上除名,同時送官府懲治,如果悔改了,三年後複歸家族。
到了明朝,鄭家已有幾百口人,有人進入政界。鄭濂以糧長到南京,朱元璋表現出對這個家族的濃厚興趣,召見鄭濂並詢問他治家方法。胡惟庸案發之後,牽連到鄭家,鄭濂、鄭湜兄弟爭相赴獄。朱元璋知道後說,如此仁讓的家庭,不會出叛逆,不用審問了,還進一步任用鄭湜為左參議。當東宮缺官時,明朝任命鄭濟為春坊左庶子,征白衣鄭沂為禮部尚書,鄭棠官翰林院檢討。建文帝朱允炆給鄭家題寫“孝義家”匾,到明憲宗時重新表彰鄭氏為孝義之門。鄭氏曆經宋元明三朝同居共爨的曆史。
古訓今鑒
治家如同治國,要有一套規矩禮法。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幾百口人的大家庭,要維持其生活秩序,要維護其家族的常盛不衰,必然要製訂嚴密的規章製度,既要管理人忠於職守,發展家業,又要族人遵守紀律,安於本分,為此需要防範的地方太多。不過自己的家庭治理得井井有條,那麼也不怕在工作和事業上會亂了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