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築室建屋是人類不息的文明追求(1 / 3)

豐屋知名家,喬木知舊都,鴻文在國,聖世之驗。

——(東漢)王充《論衡》

明清兩代,山西境內出現了一大批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北方深宅大院,建築古樸,風格渾厚,氣勢凝重,裝飾精美。現存的明清山西宅院,主要分布在晉中的太穀、平遙、祁縣、介休、榆次、陽泉,晉北的保德、大同,晉西北的臨縣、方山,晉東南的陽城、沁水,晉南的襄汾、洪洞、曲沃等十幾個縣市。除了一些士大夫家的宅院外,這個時期修建最多的是商家宅院,因此形成了明清山西宅院以商家宅院為主、官家宅院為輔的大格局。山西的這些古宅老院,保留了有關明清社會製度和地方民俗文化的大量原始資料,最大限度地表現出幾百年來中國北方商人和士大夫階層的文化觀念和價值取舍,最大限度地運用了民族建築手法以及中國建築傳統文化的裝飾功能,成為了解認識明清時期的社會風尚、地方習俗、人文精神、建築藝術以及明清代政治製度和經濟發展狀況的實物。

人類居住條件不斷改善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斷進步、不斷發展的必然結果。古今中外,住宅都是主人身份、地位和財富的重要象征。

人類從遠古走來,從擇木而棲轉為穴居,再從洞穴中的生存轉為構建適宜生存的磚瓦房屋,本身就是人類征服自然過程中與天鬥、與地鬥創造的一部文明曆史。《韓非子·五蠹》稱:“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在大多數曆史、建築專家學者們看來,“巢”就是中國最早的樓房,“穴”則是中原地區窯洞的前身。《孟子·滕文公》載:“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這句話的意思是,古人因地製宜選擇構建自己的住所,在地勢低窪和潮濕的地方,援木構巢;在幹燥的高原台地,掘土為穴。巢穴因此成為人類最古老的睡眠休養之地。

兩三千年前,華夏九州之地,不論尊卑貴賤,人們的居處統統稱為宮室。中國最古老的典籍《易經·係辭下》稱:“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穴居野處是原始社會的生活方式,經過成千上百年人類的進化運動,到了距今將近三千年的春秋時期,宮室建築才有了一定之規。這是一個尊崇祖先的宗法社會,上至天子,下至卿大夫們,都在不斷地建築宗廟,修建宮殿,訂製禮儀,約束繁多。魯文公(前626—前608)擴建宮殿時,想要拆毀大夫孟文子和郈敬子的宅第,引來不少非議甚至是抵製,最後不了了之。孟文子對魯文公的命令拒不執行,他對前來傳令的官員說:“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車服,表之章也;宅,章之次也;祿,次之食也。君議王者以建政,為不易之故也。今有司來命易臣之署與其車服……臣立先臣之署,服其車服,為利故而易其次,是辱君命也,不敢聞命。”魯國大夫孟文子認為,自家的住宅和衙署都是君王所賜,先人所建,拆毀宅署有辱先君之命,所以不便遵令。衙署、車服、宅第都是為政權服務的,是職務的象征,是地位的象征,不能輕易改變。從這裏也可以看出,春秋時期,地方官員的住宅和衙署是合二為一的。同樣,魯文公要拆毀大夫郈敬子的宅第,得到的也是這樣的答複。郈敬子說他的先人惠伯受命於司裏,久居此宅,一年四季為君王操勞,為國家忙碌,這種狀況已經持續了很久,拆毀宅署有違禮製,不便遵行。這兩件事情在《國語·魯語上》有詳細的記載。大道衰微,禮崩樂壞,在上位者失去權威,在下位者各行其是。當時有人自營居室,這是更加大膽的舉動,《國語·晉語八》載:晉國趙文子築室,“斫其椽而礱之”,當地老者張姓人曉之以利害:“天子之室,斫其椽而礱之,加密石焉;諸侯礱之,大夫斫之,士首之。備其物,義也;從其等,禮也。今子貴而忘義,富而忘禮。”堅決阻止趙文子私建房舍的行為。從上麵的例子可以看出,春秋時期,沒有君王的命令,官員不得私建宅第,而且所建屋舍不符合禮製也會遭到譴責。

西周以來,士大夫們依禮而建的居舍,成為中國最古老的民居建築樣板。當時士大夫們的理想居所是前堂後室,三進四院,從此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宅院建築的基本格局。《禮記·禮器》載:“禮有以高為貴者,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之堂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這裏的堂高,其實是指房基的高度,築台以示對有身份者的尊敬,不高則不能盡顯主人的身份地位。《禮記·郊特牲》言:“覲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侯。下堂而見諸侯,天子之失禮也。”禮製中明確規定,天子之堂最高,諸侯次之,大夫士人再次之,而且還明確規定,天子接見諸侯的時候不必下堂,假如天子下堂接見諸侯,那就是天子有違禮儀。等級分明、製度嚴格的建築物,對維護封建禮儀製度的作用顯而易見。《尚書·大傳》裏有這樣一段話:“天子堂廣九雉,諸侯七雉,伯、子、男五雉。”雉是古代計算城牆麵積的單位,方丈為堵,三堵為雉,一雉大約相當於後來一間標準房舍的寬度,約一丈之寬。到了戰國時期,群雄爭霸,烽煙四起,征伐不停,兼並不已,各路諸侯紛紛“高台榭,美宮室”,對周初訂立的宮室堂舍之規,棄之一邊,既不像從前那般嚴格遵製,也不如從前那般建築風格隻講求簡約古樸,說到底也是時勢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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