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募集資本
現代公司為了從指導對生產活動和技能的大規模專門化中獲取收益,依賴有限責任增進私有產權各部分的可讓渡性和可分性,它並沒有損害或削弱私有產權的有效性,分割作為一種控製和協調的方式使得私有產權能實施有效的生產社會化。馬克思指出:如果必須等待積累以使某些單個資本增長到能夠修建鐵路的程度,那麼,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還沒有鐵路,但是,通過股份公司的方式籌措資本,轉瞬之間就把這件事完成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8頁。因而,有限責任被看作是現代公司法的基石。William O。 Douglas and Carroll M。Shanks,Insultation from Liability through Subsidiary Corporations,(1929)39 Yale Law Journal p193.斯密也論述道:“私人合夥公司在營業上如有虧空,各股東不過就其股份範圍內負其責任罷了。股份公司的經營,由董事會負責,董事會在執行任務上,因不免受股東大會的支配,但股東對於公司業務多無所知,如他們沒有派別,他們大抵心滿意足地接受每半年分配給他們的紅利,不找董事的麻煩。這樣省事而所謂冒險又僅限於一定的金額,無怪許多不肯把資產投於合夥公司的人,都向這方麵投資。因此,股份公司吸收資本通常超過任何合夥公司。”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302—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