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製度發端於羅馬法,但它的真正形成發展是近200年的事。法國資產階級在取得政權初期,由於對封建行會的束縛記憶猶新,擔心企業獨立的所有權會損害資產階級私有製,故對其心存疑懼;取得政權的無產階級也擔心企業法人享有獨立的所有權會損害社會主義公有製,故對法人財產權性質的理解,曆來爭議頗多,我國也不例外。

一、所有權說

(1)公司是唯一所有權主體,代表作“股份製企業所有權問題的探討”,載《中國法學》1988年第3期。該觀點認為,股東會的權力在內容上已逐漸被董事或董事會取代,所有權與經營權已經徹底分離,大公司實為經營者控製,中小股東已無意介入企業決策和經營管理。

(2)股東與公司雙重所有權說代表作“論股份製企業所有權的二重結構”,載《中國法學》1989年第1期。, 該觀點認為現代公司中兩權分離與股東所有權並不矛盾,它們體現為公司的財產為公司所有,公司為股東所有的雙重所有權結構。

(3)股東所有權觀點代表作“對股份及股份公司財產關係的再認識”,載《中國法學》1988年第3期。,該觀點認為,公司的法人所有權是一種觀念上的虛構,股份公司的股東權和無限公司的股東權在本質上都是所有權,隻是由於所有者退出了直接生產經營領域,加上財產采取股份的形式,才使人們在觀念上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當成了公司之間的關係和人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從而產生了類似於商品拜物教的虛幻。

(4)公司財產屬於公司法人所有,股東對公司財產按份共有這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觀點,代表作為“論公司財產權和股東財產權的性質”,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4期。,該觀點認為公司財產由公司所有,同時,股東按份共有並不違背“一物一權”原則“一物一權”乃民法上的原則,即在同一物上不得同時成立兩個以上內容和效力完全相同但互不相容的產權,所有權是絕對的、排他的,對公司而言,其法人財產權不能界定為民法的“所有權”,而隻能是由此派生的權利。,是一個所有權的兩個方麵,互不排斥。

二、物權說

該學說認為法人財產權適應將財產權確認為物權、產權的需要而產生的,不論法學界或是經濟學界都主張企業對其財產享有所有權,即“法人所有權說”。所有權是自物權,因此,法人所有權說也可以歸入物權說,屬於企業財產權物權說的一種情形。

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說

該學說認為股東對公司財產享有所有權,公司享有經營權。論者引用經典著作為根據,如“與信用事業一起發展的股份企業,一般地說也有一種趨勢,是使這種管理作為一種職能越來越同自有資本或借入資本的所有權相分離。”“一物不能有二主”。認為所有的財產關係不外兩種格局:一是所有權主體享有一切財產權利;二是所有權主體隻是在所有、歸屬關係上對財產享有相應的收益權,而實際占有、運營和管理財產的主體都在客觀上把這些財產當作自己活動的條件,與歸屬權發生了實際的分離。

四、原始所有權與法人所有權說

該學說認為股東享有終極所有權,公司享有法人所有權。此乃經濟學界較流行的說法,又稱法人財產經濟所有權說。它認為投資者享有法律上的終極所有權,公司享有經濟上的所有權。其實,這也是一種公司法人財產權對財產的“所有”性質的觀點,隻不過可歸入“雙重所有權”說的範疇。

五、經營權說

該學說認為法人財產權是支配意義上的權利, 不是歸屬意義上的權利,而且其權能中不包括收益權,所以,法人財產權也就是經營權。

六、法人財產權說

該學說認為法人財產權應是公司依法對全部法人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的權利。不僅包括由股東投資以及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全部財產物權,而且包括公司享有的債權以及無形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