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沒有事翻看兒子的日記,看到令我心情沉重的一篇:
一件令人難過的事
昨天,我和媽媽買完菜剛剛走出市場的大門,就看見外邊黑壓壓地圍了一大堆人,人們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什麼,顯然事情引起了大家共同的注意。
我和媽媽隨著人流被擁擠到了包圍圈的前麵,使我看到了醜陋的一幕。
原來是一個執法者和一個賣雪糕的阿姨在爭吵。我對這種事情是沒有什麼興趣的,扯著媽媽就要往外走,就在這個時候,執法者飛起一腳,將阿姨的雪糕箱子淩空踢起,就像一個勇猛的足球運動員踢腳下的皮球一樣自然。各形各色的雪糕花花綠綠嘰裏呱啦滾了一地。阿姨急忙蹲下身來揀地下的雪糕,生怕被人踩碎。
那位執法者好像看見他人的不幸自己就會快樂一樣,他囂張地大聲吼叫著:“以後別再讓我看見你,不然我就看到一次踢一次,讓你和這雪糕一樣滿地滾!”說完,他一臉不屑的樣子背著手向人群外走去。
人群中立刻紛紛嚷嚷起來,但是這並沒有引起執法者半點同情心。那個賣雪糕的阿姨拎著髒亂的雪糕,麻木地站在那裏一動不動,欲哭無淚,茫然無措。
因為我還很小,社會上的事情還弄不太懂,也不知道這裏麵的玄機,關於是和非、對和錯、法與情等等還搞不太懂,但是我還是懂得同情弱者,譴責那個霸道的“強者”。
通過這件事情,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誰弱小誰就會被欺負;不想被別人欺負,你就要比他更強。
看了它由此讓我想起了關於弱勢群體的話題。任何社會都存在弱勢群體。在我們現在城市的街頭巷尾,類似地,還有很多很多賣水果的阿姨、賣礦泉水的大姐、擺書攤的小夥、修自行車的老頭、賣小吃的夫妻……我們現在的社會是一個二元社會,無數貧窮的人們為了生存離開了自己貧瘠的土地,來到城裏,他們為了自己的衣食、為了自己孩子的學費、為了一個安身立命的棲身之地在拚命地奔波。他們沒有城市戶口,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溫暖的樓房,他們也沒有養老保險,沒有醫療保險……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不息。靠一筐水果、幾瓶礦泉水、幾本圖書、幾碗混沌維持著家庭最基本的生存。
但是,這種自謀生路的人群越來越多,他們靠自己的雙手、靠自己的力氣在城市的水泥森林中頑強地生存著,不僅減輕了國家的負擔,而且為城市人群提供了方便、排除了困難。但是,他們沒有自己的營業執照、經營場所,他們的攤點、他們的箱子、他們的筐和簍就擺設在車水馬龍的大街邊,他們妨礙了城市的交通、影響了城市的風景、他們的經營影響了市場裏麵合法經營者的利益、他們破壞了城市裏麵井井有條的秩序。
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我兒子在日記中描寫的那種鏡頭。一邊是生存的需要,一邊是秩序的需要;一邊是公平的需要,一邊是效率的需要;一邊是雪中送炭的需要,一邊是錦上添花的需要。哪一個更重要?
我想起了帕累托改進。根據帕累托標準我們知道,一種製度的改變中沒有任何人受到損害,而至少有一些人受益,這種改變才可以稱為帕累托改進。說明這種改變使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都獲得了提高。對生存和秩序而言,對公平和效率而言,如果用帕累托標準來衡量的話,我們認為二者同等重要。社會應不應該為了弱勢群體的生存而犧牲城市人的秩序?社會應不應該為了城市人的秩序而剝奪弱勢群體的生存權利?是雪中送炭重要,還是錦上添花重要?選擇公平就要放棄效率,選擇效率就要以公平為機會成本。而帕累托改進則要求我們一個都不能少。社會不該為了弱勢群體的生存而犧牲城市人的秩序,社會也不該為了城市人的秩序而剝奪弱勢群體的生存權利。這種改進的確是誘人的,但是麵對我們如此複雜的社會,如此艱難的改革,這個帕累托改進的要求實在是太難了,它並不現實。任何一場偉大的改革都不可能使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成為受益者,有受益者必定有受損者。阿羅不可能定理告訴我們,追求一個全社會人人都滿意的改進是不可能的,我們在處理社會各種問題的時候,隻能把帕累托改進作為堅持不懈追求的一個理想境界,我們隻能退而求其次。經濟學家西蒙指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組織還是個人都是依據滿意化原則進行決策的。隻有極少數的例外情況下決策者才去尋找最優化的方案。其實,現實中的情況是極其複雜的,決策時麵臨的時間範圍和空間範圍都是極其廣泛的,很多時候要尋找一個最優的方案是根本不可能的,決策過程甚至是無法繼續進行到底的。所以我們隻能按著滿意化原則,尋找一個人們比較滿意的改進方案,在生存和秩序、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一種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