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管理遠比一個家庭的管理複雜得多得多,它是一個龐大、繁雜、煩瑣的係統,管理機構和立法部門也不是人們想象中的那麼神聖,管理者本身也是經濟人,他們利用社會財富再分配的機會,給社會帶來很多不良的後果,最終導致政府失靈:
一是“內部效應”,它使公共利益受到無數有形和無形的損害。政府和立法部門謀求內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被稱為“內部效應”,它是政府失靈最重要的原因。政府和立法部門其實本身也是市場經濟社會裏的一個特殊團體,而作為社會中的一個成員,政府官員首先也是一個經濟人,他們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為了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多時候他們需要和社會的一些經濟組織結成聯盟或者就某些問題達成妥協。最終導致社會財富分配的不公平,社會資源的浪費,資源配置的不合理等等現象。
二是政府和立法部門的不斷膨脹,導致決策的失誤。政府的決策和個體的決策不同,中國有一句俗話,說師傅多了煙囪砌歪了,就是這個道理。一個師傅說往東一點,一個師傅說該往西一點,另一個師傅又說該往北一點,而最後一個師傅則說還是再往南一點才行……煙囪還沒有砌起來,已經東倒西歪了……政府的機構越來越多,一件事情多個部門管理,公共物品產權不明晰,管理權力也不明確,決策機構各執一辭,最後各個部門或者利益集團從各自的利益而不是公眾的利益出發,彼此讓步、妥協,管理者的利益實現了最大,公眾的利益卻因此而受到損害。這些部門和集團就仿佛那些個砌煙囪的師傅,最後不是把煙囪砌歪了,就是建到半路煙囪就倒塌了,或者這個煙囪可能永遠也建不起來。
一個煙囪砌倒了也許沒有什麼,但是如果一座大橋建成不久就倒塌了,一座大樓建完了而忘了設計樓梯,投入巨額資金建設的防洪大堤最後卻成了豆腐渣工程,一座煤礦瓦斯爆炸竟然炸死上百名工人……這就不像砌倒一個煙囪那麼簡單了。
三是政府和立法部門的膨脹導致管理的低效率。
由於官僚機構壟斷了公共物品的供給,缺乏競爭,結果必然導致低效。比如我們行政管理的審批權,由於管理者為了壟斷權力,一件事情有十幾個部門伸手來“管理”,結果為了一個項目,有的人竟然跑了五年,蓋了250多個公章,等手續都辦齊了的時候,商機早已經沒有了,黃瓜菜早涼了。
官僚機構由於追求規模的最大化,所以他們會想方設法使自己的機構越來越臃腫,人越來越多,辦公的場所也越來越大。政府官員追求的並不是社會所創造的利潤最大,而是他們規模的最大化,通過擴大規模而提高自己的利益,使自己升遷的機會更多,使自己管理的公共物品更多,使自己辦公的空間更豪華……據統計,兩漢時期政府官員和百姓的比例是1:945;唐朝的時候政府官員的和百姓的比例上升到1:500.新中國成立之初,政府官員和百姓的比例是1:600;1978年達到了1:50,現在竟然達到了驚人的1:26,行政成本不僅遠遠高於歐洲發達國家,而且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這是一個相當可怕的數字。
四是官僚機構的膨脹導致了政府官員的腐敗。
政府官員的腐敗是政府失靈的最大的痼疾,而且是全世界都為之頭痛的一件事。這個問題由於人們講的太多,這裏就不做贅述了。
那麼如果沒有政府會怎麼樣呢?
在一個沒有政府的社會中,人人都處於一種絕對自由的空間裏,每一個人在追求個人利潤最大化的時候造成危及他人利益的結果,造成外部的不經濟,這同樣是人們不想看到的另外一種可怕的結果,它的危害遠比政府幹預所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個人的爭端可能引起家庭的爭端,家庭的爭端又可能導致部落的爭端,部落的爭端釀成民族的爭端,民族的爭端會爆發國家之間的戰爭……這樣的社會是一個更為恐怖的世界,所以沒有政府的絕對自由的社會狀態隻能是一種理想的最佳狀態,現實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根據諾思的理論,國家是一種強製性的安排。一方麵國家權力是保護個人權利的最有效的工具,它具有巨大的規模效益,國家的出現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為了保護個人權利和節約交易費用的需要;另一方麵,國家權力又是個人權利最大和最危險的侵害者。國家權力的擴張總是通過侵害個人的權利實現的。這正是諾思悖論所揭示出的道理:沒有國家辦不成事,但有了國家又有很多麻煩。
所以人們認為最好的政府應該是這樣一種狀態:小政府,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