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治、經濟觀點

主張土地改革,賦稅改革,政治製度改革。反對傳統重農抑商,認為並強調“工商皆本”。

5、文學觀點

主張文學應當反映現實社會,表達作者的真情實感,這具有現實主義的特點。不滿明代文學的刻意摹擬,摘抄剽竊之風。

6、黃宗羲賦稅思想

黃宗羲是明清之際著名思想家。黃宗羲反對日益苛重的賦稅征收。他說“吾見天下之田賦日增,而後之為民者日困於前,”指出江南的田賦特重,有些田畝將一年的產量“盡輸於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於“暴稅”的三害“有積累莫返之害”,指稅製每經過一次改革,都導致賦稅的進一步加重;“所稅非所出之害”,指田賦征銀,銀非農業生產之所出,納稅者因折銀而加重負擔;“田土無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個標準征稅,造成負擔不均。黃宗羲提出的賦稅主張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賦”,定稅的標準應“以下下為則”;第二,征收田賦“必任土所宣,出百穀者賦百穀,出桑麻者賦布帛,以至雜物皆賦其所出”,生產什麼繳納什麼,不強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質優劣計算畝積,分別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為五畝,即把土地分為五等,據等征稅,消除因土地質量不同而帶來的賦稅負擔不均的問題。

影響及評價

黃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學、經學、地理、律曆、數學、詩文雜著為類,多至50餘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製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曆推法》、《四明山誌》等。黃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編定《南雷文案》,又刪訂為《南雷文定》、《文約》。黃宗羲的《明儒學案》以及其後開始草創,並由後人和學生共同合作完成的《宋元學案》這兩部著作在中國史學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開創了中國史學上的新體裁,即“學案體”。學案體以學派分類的方式介紹一定時代的學術史,這種體裁被清人取用,成為編寫中國古代學術史的主要方式。

《明夷待訪錄》反映了黃宗羲民主、民本思想。他的思想為中國近代反專製主義的思想家們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經世致用思潮重視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博學考究的治學方法。開清代考證學術之風氣,而立足現實,學以致用的觀念也為後世理論聯係實際的學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

進步思想家對理學的反思、批判,為儒學的發展變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明清之際的批判思潮深刻的影響著清末名初的思想家和民主革命家,鼓動著反對清王朝的民主革命。

是對專製主義政體的一次猛烈的批判,起到了一定的思想啟蒙的作用。是較為朦朧的早期民主的思想。

哲人名言

學校所以養士也。然古之聖王,其意不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而後設學校之意始備。……是故養士為學校之一事,而學校不僅為養士而設也。

人生須自重。

學則智,不學則愚。

自古聖賢,盛德大業,未有不由學而成者也。

愛其子而不教,猶為不愛也;教而不以善,猶為不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