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五年(1686),王掞視學浙江,倡議在黃宗羲故居黃竹浦重建忠端公(黃尊素)祠,宗羲寫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記》。次年,王掞又捐俸彙刻劉宗周文集,宗羲與同門友董瑒、薑希轍一起編輯了《劉子全書》,並為之作序。
康熙二十七年(1688),黃宗羲將舊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刪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這年,他自築生壙於龍虎山黃尊素墓側,並有《築墓雜言》詩。康熙二十九年,黃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蘇州等地尋訪舊跡,拜訪朋友。次年,應新安縣令靳治荊之邀遊覽黃山,為汪栗亭《黃山續誌》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黃宗羲病勢沉重,聞知賈潤刊刻其《明儒學案》將成,遂抱病作序,由黃百家手錄。次年,《明文海》編成,宗羲又選其精萃編為《明文授讀》。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黃宗羲久病不起、與世長辭。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製或問》,囑家人喪事從簡:死後次日,“用棕棚抬至壙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遺體“安放石床,不用棺槨,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幡、紙錢一概不用”。黃宗羲在臨終前四天給孫女婿萬承勳的信中寫道:總之,年紀到此可死;自反平生雖無善狀,亦無惡狀,可死;於先人未了,亦稍稍無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盡傳,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無苦矣!
黃宗羲曾自雲一生有三變:“初錮之為黨人,繼指之為遊俠,終廁之於儒林,”這正是黃宗羲一生的寫照。《鹿鼎記》人物黃宗羲,主要出現於第一章,其言行與真實當得無異。
黃宗羲有三子,黃百藥、黃正誼、黃百家。
哲人思想
黃宗羲的思想主要有:
1.民主、民本思想
黃宗羲和顧炎武、王夫之等人是明代中國民本與民主思想萌芽的代表人物,《明夷待訪錄》是這方麵的重要著作。黃宗羲提出“天下為主,君為客”、官員應當“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有治法而後有治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學校指一種機構)、“公其非是於學校”等觀點。有學者認為黃宗羲的思想仍屬治權在君,並沒有到達近代民主思想的標準,也有學者認為黃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思想,在民權理論上還超越了歐洲的盧梭。
2、黃宗羲定律
黃宗羲定律是指中國曆史上賦稅改革曆朝曆代都有進行,雖賦稅改革目的很多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改善國家財政,每次稅費改革後,農民負擔在短時間內確實有下降,但隨後又增長到比改革進行前更高的水平,國家財政最後也得不到改善。
溫家寶總理在記者招待會上曾提到這一定律。
3、哲學觀點
哲學上反對宋學中“理在氣先”的理論,認為“理”並不是客觀存在的物質實體,而是“氣”的運動規律,認為“氣質人心是渾然流行之體,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論的特色。
“盈天地皆心也”的觀點又有唯心論的傾向。這與黃宗羲服役陽明學,深受其影響有關。黃認為王學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兩者別無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