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人類中心理論是從人的角度出發考慮事情,人類而非其他生物物種是大自然的管理者。同時人類也要對環境問題負有道德責任。
2.生物中心主義。又稱為生命中心主義。這種觀點認為有生命生物是整個自然界的主體和核心。非生命物質是客體,它是生命物質存在的客觀的外在環境條件。在這種觀點中,人類與其他生物物種是處於平等地位,都是自然界的主人,而無生命物質的自然界便是外在環境。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P。W。泰勒(Taylor)和A。施韋茲。“生命價值論‘的生命中心主義環境倫理則認為,不僅動物有’權利‘而且包括植物在內的所有生命體一般說來都有其內在於自身的’固有價值‘。因此都應受到同等的尊重。這樣就把’價值‘和’權利的概念擴展到了整個有機生物界。”“固有價值”是客觀的,是不依賴人類的評價而存在的。這種觀點就是強調,生物體在自然環境中的內在價值和存在的權利。從這點出發,也就強調了人類與其他生物體在生態係統中存在的平等關係,尊重人類生命的同時,也就是尊重其他生物體的生命,這是從同一道德觀念出發的。
3.生態中心主義。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美國林業實際工作者和自然保護活動家A。萊奧波德,他在他的《原荒紀事》中提到了“大地倫理”(或被稱為土地道德觀念)的概念。這種觀點的核心在於:“不僅生命的自然,包括生態係、自然景觀、土地和岩石等無生命的自然在內整個自然界都具有其‘固有價值’和‘權利’。”依這種觀點,作為生態係統中一員,人類要自覺尊重自然環境,要承認自然環境的存在價值。萊奧波德在他的《原荒紀事》中指出:“不要再把土地利用僅僅看成經濟問題。每遇到一個問題都捫心自問:從道德和美學角度看是否正確,從經濟的角度看是否切實有益。如果一個行動傾向於保護生物群落的整體性、穩定性和美的價值,那麼就是正確的,否則即為錯誤的”。
萊奧波德的觀點與人類中心主義和生命中心主義是不同的。在他的觀點中,“土地”即是自然環境係統,所以環境道德的對象就是包含一切自然資源和動植物的自然環境係統。國際上普遍公認,以萊奧波德為代表的這種以生態環境或自然環境為中心的道德觀念稱為倫理學中的生態中心主義。
總之,環境倫理學是研究發生於人、社會、自然三者之間相互作用產生的道德現象的科學,“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內容首先是作為道德行為主體的環境章識、環境道德觀念、環境道德情感、環境道德信念、環境道德原則、環境道德規範等一係列人類主觀內省性的環境倫理學理論性內容”。環境倫理學既不是單純的人文社會科學,也不是單純的自然科學,而是一門處於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交叉地位的綜合性科學。環境倫理學的意義也在於告訴人們不僅僅要重視和尊重環境科學和環境法以及與我們休戚相關的人類生境,還要重視其他物種的生存權。根據大多數環境倫理學家的觀點,我們一直都奉行人類中心主義的價值觀導致了人舉所麵臨的危機。我們要協調人與生存環境的關係,要尊重大自然的客觀規律,走一條人與自然共同持續發展的道路。
(三)環境社會學
對環境社會學比較精練的定義應是在日本的飯島伸子的著作《環境社會學》中:所謂環境社會學是研究有關包圍人類的自然的、物理的、化學的環境與人類群體、人類社會之間的各種相互關係的學科領域。換句話說,社會的、文化的環境曆來是社會學的研究對象,自然的、物理的、化學的環境並不是以往社會學的研究對象,而探討這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的學科就是環境社會學。
環境社會學的發展始於20世紀60-70年代,是對環境問題衝突、運動以及這幾十年的大眾意識的學術回應。環境社會學的關鍵是理順自然環境、人類、社會環境三者之間的關係。它是社會學的一門分支,是社會學和環境科學交叉滲透的產物。它主要運用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環境與社會的相互作用。環境社會學的核心是研究在人和自然的關係中,人(個體或群體)的行為對自然環境的影響。社會學研究的對象是人與社會,研究人們的觀念行為,研究社會組織及其動作。以往的社會學研究的僅僅是文化的、社會的環境。當全球的環境變化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時,最早開始研究環境變化的是自然科學家,隨後是社會學家。社會科學在環境研究方麵的工作起步晚。在其他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領域裏,如教育學、曆史學、政治學、哲學和人類學也把環境問題的研究與自己的學科特點結合起來進行研究,但是因為社會學是把受環境變化的影響且又影響環境的人類群體和人類社會的結構及其變化作為直接研究對象的一門科學。所以說研究人類社會與環境問題的相互關係,社會學應該是最合適的。人的能動作用是環境變化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正像飯島伸子所指出的“我們可以這樣表達環境問題‘人類的、為了人類的、由於人類的’行為的結果所導致的自然的、物理的、化學的環境的變化或惡化,對人類社會自身帶來的各種各樣不良的影響,這就是所謂的環境問題。闡述這種影響的社會特征並明確提出問題的構成,可以認為,這是以人類社會的行為為研究基礎的社會學這一學科領域的責任。”正因如此,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對環境保護的研究應當是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共同責任。
在環境社會學中研究環境向題與在自然科學中研究此類問題的意義是不同的。在環境社會學中,環境問題分析的對象是自然環境的變化與人類社會的關係。在自然科學領域,環境問題研究的分析對象是自然環境的變化本身。在某種意義上,社會科學在環境變化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方麵的重要性不亞於自然科學,甚至有的時候超越自然科學。有些知識和技術已經被自然知識所發明或證實,但是在傳播和應用中受到國際政治、社會體製、經濟效益,傳統習俗等因素的製約而不能發揮出來。所以社會學研究就顯得尤為重要。
環境社會學的研究的內容十分豐富,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麵:
(1)環境對人類身心健康、生活方式、行為習慣和道德習俗的影響;
(2)環境與社會組織結構、城市建設、工業布局和發展規劃的關係;
(3)造成環境汙染的原因、條件及環境汙染對社會的危害;
(4)環境與社會管理、人口控製、生態平衡的關係;
(5)環境保護、環境質量標準、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
(6)建築工程的社會影響評價;
(7)資源緊缺、環境“超載”對能源配置的影響;
(8)環境團體、自發組織的政府機構對環境問題的反應。
環境社會學的研究旨在找出妥善解決環境與人類關係問題的方案,以促進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
(四)環境科學名著及活動
為了喚起人們的環境意識,推動環境科學的發展,學者們做了大量的研究,聯合國和各國政府也采取積極措施,召開了多次具有重要影響的國際會議,推動環境問題的解決。研究環境問題的著作較多、涵蓋麵較廣,其中具有全球性影響的著作有如下幾部:
1.《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從前,在美國中部有一個城鎮,這裏的一切生物看來與周圍環境生活得很和諧。……道路兩旁也是美麗的,那裏有無數的小鳥飛來,潔淨而又清涼的小溪從山中流出,形成了綠蔭掩映的生活著蹲魚的池塘。”
“一種奇怪的寂靜籠罩了這個地方。比如說,鳥兒都到哪兒去了?許多人談論著它們,感到迷惑和不安。後院鳥兒覓食的地方冷落了。在一些地方僅能見到的幾隻鳥兒也氣息奄奄,它們戰栗得很厲害,飛不起來。這是一個沒有聲息的春天。……一切聲音沒有了,隻有一片寂靜覆蓋著田野、樹林和沼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