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觀念體現在土地管理和村級事務決策方麵最典型的表現就是“為民做主”,這裏蘊含了一個前提就是“富比民強”,因此,往往以救世主的麵目出現,當“官”的意願與老百姓需求相矛盾時,就給老百姓冠以“愚昧”“無知”的標簽。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見到的“逼民致富”、“逼民上樓”等現象,就是在“官本位”理念下傷害農民利益的典型寫照。因此,要順利實施公眾參與,特別是給農民參與的權利和空間,需破除“官本位”思想。在領導層麵樹立公民意識、形成平等觀念。
阿爾蒙德在政治學領域提出“政治文化”的概念,認為:“政治文化是一個民族在特定時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態度、信仰和情感。這套政治文化由本民族的曆史和現在社會、經濟、政治活動所形成”。而在“官本位”這一政治文化和思想觀念的影響下,農村土地管理中的政府職能部門根深蒂固存在的“崇尚官權”、“以官為本”、“官貴民輕”的執政理念,不僅顛倒了官民關係,否定了以民為本的公眾參與理念,而且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因此,促進農民參與土地管理,更好地實現自身利益,破除官員以及民眾頭腦中的“官本位”思想是基本條件。
具體到農民參與問題上,要想破解土地管理中的“官本位”思想,必然要求政府宮員明確自己的角色地位,樹立起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公眾需求為取向,重視公眾的利益訴求。同時,政府官員也不能隻將公眾參與作為獲得政府“合法性”的手段而走形式主義,而是要走出“公眾參與與提高政府行政績效、減少管理成本相對立”的誤區,把公眾參與視為政府職能部門的一種責任和義務。這就要求政府與公眾建立平等的對話機製,歸還公眾的話語權,積極征求公眾的意見,加強與公眾的合作,並以此作為土地管理製度改革和創新的出發點,充分尊重公眾的土地權利。政府也應明確自身在土地征收、流轉等事項過程中的地位,由過去的行政管製型,轉向公共服務型和社會管理型政府,以規範政府公權力的實施。
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專家學者,對農民來說都可以稱為“外來人”,外來人以自己的需求、想象和價值觀念來判斷農民的需求,是導致農民利益受損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處理和協調“外來人”與農民的關係,梁漱溟的觀點值得借鑒。梁漱溟認為在中國社會轉型期,“外來人”具有特殊作用,他們是解決中國問題的重要動力。“外來人”下鄉可以起到為鄉村增耳目、鼓喉舌、添頭腦。但是,他們並不能單獨解決中國農村的問題,因為中國農村的社會改造主力是鄉村居民。“外來人”隻有與農民相結合,才能使農民接受訓練而逐步養成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新習慣、新思維。在梁漱溟的鄉村建設方案中,農民作為鄉村建設主體,“鄉村建設頂要緊的是農民自覺與鄉村組織”,政府居於協調、協助的地位,由知識分子構成的非政府組織則居於凝聚、指導地位,發揮智囊、計劃、教育與啟發的作用。引導農民參與的目的在於培養和發揮農民自覺,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不要包辦,而要注重啟發教育以激活農民的自身的創造性,這樣的理念適應了現代化過程中個人應該得到自由而全麵發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