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土地管理迫切需要公眾參與,特別是農民參與能給政府決策和新村治理提供豐富的製度資本。建立完善的農民參與製度,就可以大大改善政府決策和治理狀況,從而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實現“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立。如農民的參與有助於解決當前出現的“釘子戶”和暴力征地問題,事先的農民參與,就不容易有事後的暴力抗爭。但是,由於公眾參與在我國剛剛起步,有許多主觀、客觀因素製約著公眾參與的廣泛普及和應用,了解這些影響因素有助於促進公眾參與的健康發展。
5.2.1 主觀因素分析
主觀因素是從公眾參與主體角度考察製約公眾參與的因素。就農民參與而言,主要受文化素質、認知水平、參與能力、經濟條件、特定社會心理等方麵的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1.農民文化素質的影響
農民自身的素質是影響農民參與能力與參與意識的重要因素。受教育程度高低是衡量農民素質的重要指標,顯然,受教育程度較高的農民可以閱讀和理解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文件,參與需要一定的知識成本作基礎,“一個國家如果有許多人不識字,就不可能有現代化的民主”。據加布裏埃爾·A·阿爾蒙德等人對各國的調查統計表明:教育層級與參與程度成正比。隨著現代政治文明的進步,政府決策、製度運行、社會監督等過程越來越複雜,公民有效參與對參與主體的知識素質的要求和參與方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在征地過程中,良好的農民參與不僅需要有強的參與意識,還需要良好的參與技能,包括搜集、整理和理解與參與相關的信息和材料,運用政策、法律等知識來分析材料,還需要一定的辯論、表達技巧。農民的參與能力製約農民參與過程所發揮作用的大小。
B村是一個城中村,農民的受教育水平都比較高,所以他們在得知征地信息時就積極收集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谘詢專家和政府主管部門,積極參加村民會議並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在不了解土地流轉和征地補償時會詢問相關人員,在對補償不滿意時會要求聽證和協商,表現出了比較強的維權意識和談判能力。
F村麵臨同樣的問題,卻因處在遠郊區,農民整體素質不高,也沒有素質高的農民出來牽頭,結果不能準確反映和表達農民自身的需要,而是采取了消極對抗的方式,引起了幹群矛盾,致使征地無法進行,農民的利益也無法實現。
綜觀我國農村的文化教育事業,雖然在改革開放後中國的文化教育事業獲得長足發展,但短期內難以改變農民受教育少,文化素質、科技素質、法律知識等普遍不足的事實。農民對國家征地文件和措施不了解甚至一無所知,對信息的掌握程度、理解程度、運用程度及問題的解決可能性和途徑、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足,使得現實中他們參與的能力與參與要求不符,參與效率較低。於是當他們的土地被征收時,麵對諸多的相關文件往往不知所措。如他們不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問題,不重視自己對集體土地流轉收益的權益,對自身所擁有的土地權益認識不全麵等,使他們難以慎重選擇土地收益分配衝突的解決方式,也不了解法定的征收程序和補償規定,更不能預知土地征收帶來的利益格局的變化和可能引發的衝突。如此,他們在毫無知識和思想準備的狀態下權益就受到了侵犯,而他們卻不善於以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008年8月5日河坡煤礦的井口侵占84歲老人龍用秋的自留山2畝多,在無數次上訪無果的絕情下,他不得不采取過激行動坐在井口,阻止原煤輸送到煤場,百萬富翁用電話向政府求援,不久上栗鎮鎮長親自出馬,處理的結果是:由百萬富翁每月補償84歲老人龍用秋100元,年底一次付清。龍用秋老人體弱多病急需用錢治病,於2008年8月28日又坐在井口要求百萬富翁將年底一次付清1200元土地補償改為按月補償,以解無錢治病之急,百萬富翁又用電話向政府求援。就在當天晚上84歲的龍用秋老人上吊自殺了。(維權代言網,2008-11-17)
身單力薄的老人有參與意識,懂得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卻由於能力有限而無法維護自己權益,隻有通過“坐井口”阻止原煤輸送到煤場的方式來索要補償費,最後在無奈之下走到自殺地步。
2.農民社會心理的影響
社會心理研究認為,人類基本上都具有這樣一種傾向,即被大家所公認的,個人也就樂於接受,大家都那樣,我也就隨從。這主要表現在“搭便車”心理和“從眾”心理。
第一,搭便車心理。公共選擇理論認為,公民在顯示身已的偏好或參與集體行動時,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比如收集各種征地信息,研究相關征地對策和談判等積極行動或對抗行為時,都需要花費一定的金錢、時間和精力。但如果個人不這樣做,同樣也可以享受到別人為此努力帶來的好處,即公共經濟學中的“搭便車”(機會主義)行為。因此,按照公共選擇理論對人是“經濟人”的假設,理性人對自己行為最“經濟”的選擇就是不作為,即“理性的無知”。奧爾森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中也指出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采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即對個人來說,不參與才是最好的選擇。搭便車行為的存在,使某些個人的努力難以獲得相應的回報。對他們而言,成本自自己負擔,利益卻被集體消費了。在這種情況下,個體傾向於等待別人付出以供自己免費享用,每個人都期待著“搭便車”的情況下,這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人們參與的動力,導致人們的不參與或參與冷漠。很顯然,農民要分享土地在城市化中所帶來的利益,就必須采取集體行動,維護集體和自己的權益。但是,很多農民受到這種搭便車思想的影響,不願付出卻想坐享他人之利,集體行為受到種種製約。
某村書記講述征地過程窯頭房補償問題的時候,講了農民的依賴性。他說根據大家的情況村裏組織了座談會,想讓大家發表看法形成一致意見為大家多爭取一些補償。但是有部分村民總不來參加,他們覺得反正這是大家的問題,有你們爭取就行了,不差我一個人。如果你們談成功了,我自然就會按照你們的補償標準收益;你們談不成我也沒有額外損失。這樣的心態使村裏組織會議都很難,更不用說采取有組織的集體行動。(調查資料)
正因為存在這種搭便車的心理,使得農民的組織化參與難以進行,大家都希望別人代替自己來完成任務,最後也就隻有那些少數比較積極的人來爭取利益了,但是他們的力量過於薄弱,在談判過程中難形成大的推動,甚至難以引起重視,所以利益表達很難取得理想結果。此外,少數人的參與也難以代表他人的願望,常常成為各個擊破或被開發商收買的對象,而是沒有參與意識的農民利益受損。
第二,從眾心理。這是中國社會一種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心理現象,它幾乎存在於大眾生活各個方麵。所謂從眾就是個人在社會群體的壓力下,放棄自己的意見,在直覺、判斷、信仰以及行為上采取與大多數人相一致的社會心理現象。從眾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一種情況是個體沒有自己的觀點,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跟著大多數人走;另一種情況,個體有不同於群體其他人的看法,在群體的壓力下,放棄自己的觀點,改變了態度和立場。在土地管理實踐中,後者的從眾現象較為普遍,也是一些人利用群體壓力迫使一些人放棄自己主張的理論依據。在特定社會環境中另一種現象也會發生,即群體中由於多數人受到少數人意見的影響,而改變原來的態度、立場和信念,轉而采取與少數人一致的行為。稱為“眾從”。在土地管理實踐中,所謂“一呼百應”的集群事件往往是由眾從行為所致。無論是“從眾”還是“眾從”,都是由農民的參與不充分引起。這種心理使農民在征地過程中的參與的理性程度降低,此種情況下的參與並不是基於一種責任感,也不是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而是憑著心中的衝動甚至是為了發泄心中的不滿情緒,不能采取規範化的參與形式。帶來的後果是被動參與和被動服從,很難實現真正的參與。
3.農民經濟條件的影響
經濟不發達製約著公民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能力。經濟現代化與政治民主化往往是攜手並進的,隻有生產力大大發展了,人們才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去參與公共事務,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經濟的發展可以為群眾提供豐富的物質條件,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來提高群眾參與的知識和能力。先進、便捷、快速的交通、通訊和新聞傳播媒介,是提高農民參與的必要條件。經濟條件對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和參與程度起最根本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參與的資源包括資金、物質、時間和意識等都會增加;良好的經濟基礎可以使農民更容易獲得相關的信息,充足的信息知情權是行使參與決策權的基礎。經濟條件的影響還體現在對參與成本效益的衡量方麵。人的行為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如果他們覺得有利可圖,或者說付出小於收獲,效益大於成本的話,他們會比較傾向於進行參與。
一些人認為征地賠償不到位,要我們一起去上訪,我覺得沒這個必要。這上訪打官司可不是小事情。既費時費力,更主要的是費錢,算下來的錢可不少,我們沒有精力和錢去打官司。而且是和政府打官司,咱們肯定是贏不了,白花錢,耽誤時間。當然如果咱們有錢,是可以討個說法,要不也咽不下這口氣。(訪談材料)
由於農民財力有限,當人們還在為生計發愁的時候,根本無法顧及更高層麵的參與問題,也不願意為沒有把握的爭取權益付出成本,甚至把參與維權、參與決策當成是負擔和風險。美國社會政治家安東尼奧羅姆曾指出:“處於較高社會經濟地位的人參與政治的比例必然要比處於較低社會經濟地位的人高些。這種差別確實可以反映出那些較低社會地位的成員在各方麵的不利條件,諸如僅享有較低級別的信息和較少的閑暇時間。”
製約公眾參與的客觀因素表現在很多方麵,如政治環境、文化環境、製度環境、經濟基礎等均可以成為公眾參與的障礙。公眾參與製度得以形成離不開公眾參與環境的建設,然而公眾參與環境的優化依賴於整個社會一係列的改革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