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搖搖欲墜紫禁城!萬國旗升天安門(8)(2 / 3)

5月21日上午8時,英法聯軍向譚廷襄發出最後通牒,限兩小時清軍撤出大沽炮台。10時,英法聯軍開始進攻,迅速占領大沽炮台。隨後,英法聯軍艦隊上駛,直抵天津,兵臨城下。

2.桂良、花沙納赴津。

英、法、美、俄再次照會清政府,另派全權大臣來津議事。迫於英、法、美、俄的軍事壓力和譚廷襄等奏請另派職分較崇之大臣共議的要求,清政府命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馳赴天津,查辦事件。

英、法聞知桂良等赴津,僅為“查辦事件”,頗為不滿,再次照會清政府,聲稱“欽差大臣如無權便宜行事銜名仍須進京”。在英法聯軍的堅持下,清政府再次退讓,被迫給桂良、花沙納以“便宜行事,從權辦理”的全權。同時,清政府增派當年簽訂《南京條約》而釀成巨患的罪魁耆英,赴天津幫辦夷務。

桂良、花沙納於6月2日行抵天津,隨即派倉州知州卞寶書等隨行委員與英、法等國聯係,約期會談。

此後數日間,桂良、花沙納在津郡城南的海光寺、風神廟分別宴請英、俄、法、美四國公使,各置大轎,衣冠相迎,酒肴整齊,迎來送往,鼓樂相伴,天朝體麵,何勝道哉!而在席間,卻並未談及要求之事。

桂良、花沙納將一切交涉事務都交給了卞寶書等下屬人員。

英國在對華貿易的總額比例中利益最大,要求獲取新的權益最迫切,也是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主謀和主力,額爾金怕在談判中受人牽製,要求與中國單獨進行談判,其他三國的利益則以最惠國待遇為保證,此所謂法夷聽英夷為轉移,俄、美不過欲享漁人之利。所以,這次派出與中國談判的對手是英國代表額爾金、李泰國。

6月8日耆英抵津,欲拜晤各國公使,英、法方麵以“非全權大臣”,不能便宜行事,難與共議,當麵加以羞辱,拒絕會見。耆英在津一籌莫展,狼狽回京。清廷以畏崽無能、擅自回京為由,鎖拿嚴訊。

桂良、花沙納依靠卞寶書等,穿梭會談於海光寺、風神廟。在李泰國、威妥瑪等萬般忄同嚇威逼之下,將英方提出的條款暫為允諾。惟獨在進京換約問題上,答應俟緩期再議。

3.李泰國與奕訁斤。

自英法聯軍北上大沽之後,與清方交涉的對手主要是一批年輕的“中國通”,最主要的人物就是李泰國。

李泰國(1832-1898年),英國人。幼年隨父來華學習漢語,曾在英國上海領事館供職。1855年李泰國被聘任為上海江海關稅務司之一,年給薪俸達1.2萬元,頗得清朝欽差吉爾杭阿等人的賞識。

此時26歲的李泰國,年輕氣盛,以精於京師語言、狡詐詭黠被聘為英國公使的翻譯官。實際上成為操縱與中國交涉的主謀和代言人。

李泰國與譚廷襄、崇綸、桂良、花沙納、耆英等談判中語言狂悖,無禮至極。連外人也看到,桂、花兩欽差在李泰國等人走進時,“就陷入一種極端委曲的狀態中,桂良已經完全沮喪,而花沙納顯然從烈酒中尋找到了安慰”。李泰國在清政府欽差麵前放肆爭執,毫無畏憚,令清政府十分沮喪。

如何對付李泰國,戶部侍郎宋晉提出:其人貪利多智,派能言善辯的人暗中用利來作誘餌,離間其心,使之不再從中作梗,談判就應當易於就範。此係老成之見,但對付李泰國未必行得通,因為他是具有更大野心的人物。

年輕的恭親王奕訁斤,是李泰國同齡人。他與李泰國也死於同一年。他成了李泰國在中國的主要對頭。奕訁斤,身係皇弟,血氣方剛。初涉外交,更是火氣十足。奕訁斤的外交知識非常有限,誤將李泰國認為係廣東的市井無賴,以為此等不知法度,形同叛逆的行為,必須將其正法。因此,上奏鹹豐皇帝,請敕下桂良等,待其無禮肆鬧時,立刻拿下,或當場正法,或解京治罪,這樣就可除去英人的心腹主謀,談判將容易著手。

盡管桂良以“恐立起兵禍”而未予執行此議,但值得注意的是,李泰國係英方的正式外交人員,采取扣押外交人員的方法,以求談判桌上的進展,有違國際慣例,此道不足取。然而,正是奕訁斤的這種荒唐無知的想法,影響著鹹豐皇帝,導致後來的扣押英國外交人員,並試圖以此人質同英法聯軍進行交涉談判,愚蠢舉動使大清帝國招致了難以想象的報複。

4.公使駐京之爭。

6月14日,桂良、花沙納在李泰國、威妥瑪等威逼下,將英方提出條件俱允其大概。惟洋人進京一事,約俟緩期辦理。清廷對此頗為不滿,惟恐日後不能踐言,轉致失信,而帶來無窮後患。要求桂良等,擇其可允者允之,不可允者拒之,並稱“若必事事皆準,何用大臣會議耶?”

桂良等受朝廷責難,洋人更是步步緊逼。兩難選擇之中,桂良不敢得罪洋人,隨即上奏,以“與英交涉不可決裂折”嚇唬清廷,迫使清廷再做出讓步。

果然,英方向桂良等重新提出進京換約和公使駐京問題。理由是中國地方督撫蒙蔽太甚,必須派公使駐京,以便迅速知照交涉。桂良等在轉奏朝廷時提出傾向性意見:即有數十洋人在京,尚易防範,斷不可因此中斷交涉。

桂良關於公使駐京的奏報到京後,立即遭到群臣的強烈指責,吏部尚書周祖培、宗人府丞錢寶青、內閣侍讀學士段晴川、翰林侍講許彭壽、禦史陳046等紛紛上奏,痛陳公使駐京之患。

“久駐京師,則凡有舉動,糾悉必知,既速且詳,動為所製。”

“京師首善之區,若遭蠱誘,則衣冠禮樂之族,夷於禽獸。”

“此千古未有之奇聞。”

“從來外夷臣服中國,入修朝貢,皆事畢即返,不許久留,所以嚴中外之大防也。”

“臥榻之側,不容他人鼾睡,況輦轂之下,豈可容豺狼群聚,能保其無意外之變乎?”

“請撤回桂良、花沙納,另簡員查辦。”

桂良等所交涉和陳奏的公使駐京,無疑是一個最敏感的問題,它對傳統的製度、觀念是一個巨大的衝擊。朝臣的議論,在政治、軍事方麵的認識無疑是尖銳的,但在思想、觀念上仍是封閉、迂腐的。公使駐京是否有損國家主權,歸根到底決定於社會製度的先進與否、國家實力的強弱與否。作為積貧積弱的清朝政府無力改變公使駐京這一國際慣例。提出和兌現公使駐京,這隻是一個時間上的問題。

在朝議的激烈抨擊下,清政府指示桂良,仍以公使駐京礙難應允加以拒絕,隻同意“有事進京”,並且“須改中國衣冠,聽中國約束”。桂良等將諭旨轉致英、法方麵,無論桂良怎樣口焦舌燥、無術不施地進行解釋,英、法方麵始終不為桂良的說辭所動。

6月22日,英、法方麵再次恃強要求公使駐京,清廷則在次日的軍機大臣會議上仍戰撫之棋不定,致使談判一無進展,陷入僵局。

5.簽訂《天津條約》。

在清廷舉棋不定之時,英法方麵向桂良發出照會,威脅道:“談判徒事遷延,若再無定說,惟有帶兵北上。”

6月25日,英國方麵向桂良呈遞了自定條約,即“中英天津條約”草案五十六款,並且聲稱“無可商量,即一字亦不令更易”,其內容包括公使駐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