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財產清查(1)(2 / 2)

①全部流動資產,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各種應收債權、各種存貨等;

②各種投資,包括各種交易性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

③全部固定資產,如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等;

④各種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⑤代外單位加工、保管的各種財產物資等。

由於全麵清查的內容多,範圍廣,一般來說,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需要進行全麵清查:

①年終決算之前,為確保年度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要進行一次全麵清查;

②企業撤銷、合並或破產清算之前,要進行一次全麵清查,以明確經濟責任,核實資產實際狀況;

③在清產核資時也需要進行全麵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對一部分資產所進行的清查。鑒於全麵清查的內容多,清查工作量大,進行一次清查的時間比較長,因而,對於那些流動性較大和貴重的物資,如貨幣資金、各種存貨等,在年度中還要進行專項清查或抽查。局部清查一般在以下情況下進行:

①現金應由出納人員於每日營業終了清查一次;

②銀行存款每月要同開戶銀行核對一次;

③流動性較大的各種存貨,如原材料、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除年度的全麵清查外,年內還要輪流盤點或重點清查;

④各種債權、債務,每年至少要核對二至三次等;

⑤各種貴重物資,每月至少應清查盤點一次。

(2)按清查的時間不同,財產清查可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預先安排的時間對各項資產進行的清查。一般在期末(如年末、季末、月末)結賬前進行。定期清查的範圍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可以是全麵清查,如年終決算前對全部資產進行的全麵盤點和核對;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每天對現金進行的清查,每月月末進行的銀行存款的核對,和對貴重物資進行的盤點清查等;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根據實際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清查,事先並無規定的清查時間。不定期清查的清查範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是全麵清查,如在企業清算、撤銷或合並時,為查清企業實際擁有的資產所進行的臨時性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因更換倉庫保管人時,為分清經濟責任,對被更換保管人員所管理的資產進行的清查,或發生非常災害和意外損失時,為查明損失情況,對受災的資產進行的清查等。

對於各項存貨的收、發及結餘在賬簿上的記錄,有兩種不同的盤存方法,即永續盤存製和實地盤存製。采取不同的盤存方法,存貨采用的清查方法就不同。

2.1 永續盤存製

永續盤存製也稱賬麵盤存製。采用這種方法,平時發生材料物資的收發業務,應根據記賬憑證,及時在賬簿中進行連續的記錄,並隨時在賬簿上計算出各種材料物資的賬麵結存數。其具體做法是:收入和發出某種材料物資時,應根據記賬憑證及時將收入數或發出數記入有關明細賬簿的收入欄或發出欄,及時計算收入或發出後引起該項材料物資結存數的變化情況,並記入賬簿結存欄。

例如,某企業甲種材料某期初結存數量為1500公斤,單價為20元。該月9日購進入庫300公斤,實際采購成本6000元;15日生產領用200公斤,實際成本4000元;19日生產領用350公斤,實際成本7000元;23日購入300公斤,實際采購成本4500元;25日生產領用450公斤,實際成本9000元。

從以上甲種材料明細賬的記錄可以看出,永續盤存製手續比較嚴密,對於材料物資的增減變化要逐日逐筆的進行登記,並要隨時結出其結存額。采用這種方法記賬,有利於及時掌握材料物資的收、發及結存狀況,對於加強材料物資的管理,保證其安全、完整有重要作用。當然,由於逐日逐筆登記賬簿,其工作量也較大。一般來說,除確實采用此種盤存製度有困難外,企業都應根據實際情況,盡量采用這種盤存製度。

2.2 實地盤存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