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會計信息的基本質量要求。會計信息作為一個信息係統,其提供的信息是企業投資人、債權人進行決策的依據,也是國家宏觀管理經濟、企業內部管理部門管理企業的基本信息來源。如果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不僅不能成為有用的會計信息,反而會給會計信息使用者造成損失,導致錯誤的決策。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要求具體體現為:在進行會計核算時必須依據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取得的真實的會計憑證;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必須符合有關會計規範的要求;財務報表必須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不得粉飾或掩飾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等。
2.2 相關性
相關性質量要求是指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或發展趨勢作出評價或者預測。提供會計信息是會計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而提供會計信息的目的是為了有助於其使用者充分利用它。因此,會計信息的又一個重要的質量標誌,就是看其是否與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相關,是否有助於信息使用者及時、正確地作出各種決策。如向投資人提供的關於企業財務狀況或經營狀況的信息,有利於他們進行投資決策;向各方麵債權人提供的關於企業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方麵的信息,有利於他們對能否按時收回本息做出基本判斷等。
2.3 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是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業務規範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提供相互可比的會計信息,這樣,不僅可以滿足國家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和調控的需要,而且可以滿足投資人進行決策時所需要的相互可比的會計信息,以區別異同點,對客觀情況作出恰當的判斷。可比性要求企業的會計確認和計量都必須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礎上,使其提供的會計核算資料和數據便於比較、分析、彙總。
會計信息可比性的前提是會計政策的一致性。一致性要求是指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也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一致性要求的基本依據是,在會計實務中,某些交易或者事項通常有兩種或更多的會計政策可以選用,企業通常有一定的選擇餘地。根據不同會計政策進行某項業務的確認和計量,在計算的數量上會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企業一旦選擇了其中的一種會計政策,就應保持前後各期一致,不得任意變更。如固定資產折舊,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等,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各期折舊費是不同的,若前期采用平均年限法,後期采用工作量法或其他方法,則必然因前後期所用的方法不同而影響成本費用的增減和盈利的變化,若不加以說明,就必然給會計信息使用者造成誤解。再如存貨發出的核算,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由於采用的方法不同,在消耗同量材料物資的情況下,會計算出不同的生產成本。因此,會計政策一致性是會計信息可比性的前提。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強調會計政策的一致性並不排斥因企業實際需要改變原有的會計政策,確有必要的變更,在變更時,應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進行說明。
2.4 及時性
及時性要求是指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及時提供會計信息是現代社會的要求,因為隻有核算及時、信息及時,才能保證各方麵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及時性的具體要求是:第一,交易或者事項已經發生的,應該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不得拖延。如費用已經發生,就應該及時根據其用途及受益部門予以歸類、記賬;收入已經取得或已取得收款權利、形成企業收益,應及時確認、記賬等;第二,財務會計報告應根據要求及時報出,不得拖延;第三,對於企業經營過程中較為重要的信息,應及時通報有關部門,以及時調整生產經營活動,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