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6章 要改變自己僵化的思維(1 / 2)

有些道理乍聽起來光明正大、無懈可擊,可如果你認死理,非抱著這些萬分正確的教條不放,就隻有碰壁的份兒。如果說一個人做人做事需要變通,首先需要改變的就是僵化的思維方式。

比如,在我們這個世界上,許許多多的人都認為公平合理是人際關係應有的準則。我們經常聽人說……“這不公平!”或者“因為我沒有那樣做,你也沒有權利那樣做。”我們整天要求公平合理,每當發現公平不存在時,心裏便很氣憤。按理說,要求公平並不是錯誤的行為,但是,假如因為不能獲得公平,就產生一種消極的情緒,這個問題就要注意了。強求和對於公平過於敏感就會把一切歸之於外因而放棄了自己的努力和責任,一個又一個的機遇就會與你無緣。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你尋找絕對公平就如同尋找神話傳說中的仙人一樣,是永遠也找不到的。這個世界並不是根據公平的原則而創造的,譬如,鳥吃蟲子,對蟲子來說是不公平的;蜘蛛吃蒼蠅,對蒼蠅來說是不公平的;豹吃狼、狼吃狸、狸吃鼠、鼠又吃……隻要看看大自然就可以明白,這個世界並沒有“公平”。颶風、海嘯、地震等等都是不公平的,公平是神話中的概念。人們每天都過著不公平的生活,快樂或不快樂,是與公平無關的。

這並不是人類的悲哀,而是一種真實情況。

我們在生活中受到公平思想的心理影響,當公平沒有出現時,我們會感到生氣、責罵,但是,過去不曾有過絕對的公平合理,今後也不會有。

文明社會一再呼籲公平,政客們在他們的競選演說中多次運用這兩個字。比如,“我們對任何人都要一視同仁。”盡管如此,不公平的現象依然存在,在我們的社會裏,貧窮、戰爭……犯罪、吸毒、疾病等等不公平的現象不是到處都有嗎?

不公平是常有的事,你可以運用自己的智慧與不公平進行挑戰,從而避免使你陷入僵化,維護自己的尊嚴和人權。

要求公平和平等並不是自毀的行為,由於不公平的現象而引起的各種消極行為才是自毀的行為。

“要求平等”的行為在我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無論是在自己或別人身上都可以找到。下麵就是一些常見的例子:

總是希望別人對待你的方式應該同你對待別人的方式相同。

別人對你有些好處,你就想立刻回報他。如果朋友請你吃飯,你就欠了朋友的人情。這種情形一般被認為是懂得待人處事,其實,這表明你希望公平的對待。

總是等別人吻你,你才去吻別人;總是等別人說“我愛你。”你才回答說“我也是愛你的……”你從來不主動向對方表露你的愛情,因為你認為,如果你先說出了愛意,那將是不公平的。

麵對自己認識的人或與自己幹同樣工作的人產生埋怨心理,認為他們賺的錢比自己多,這太不公平了。

各方麵條件與你相差不多的人得到提升或重用,你卻守著原來的位子沒有動,於是你認為這太不公平了,他們在很多方麵還不如你呢!

你的鄰居買了一輛新汽車,而你還在騎那輛10年前出廠的破自行車,你認為這世界太不公平。

如果別人送你貴重的禮物,你也以同樣價值的禮物贈還,企圖保持相互間的平衡。

對於事情總是堅持一致性,實際上,這是一種不知變通的反映。

如果你總是希望事事都按照“正當”的方式進行,那麼,你的這種心理便是呆板僵化的表現。例如:在爭論問題時,總是要求最後得出結果,不是贏的一方,便是輸的一方。

通過對公平的爭議,達到自己的目的。譬如:“你昨天晚上出去了,而我卻在家裏看家,如果我今天晚上出去,而你不在家看家的話,那將是不公平的。”

以別人的行為為借口,認為“他可以做,我同樣可以做。”模仿別人欺騙、偷竊、輕佻、撒謊、遲到等等行為。或者,在高速公路上,別人的車子開在你的前麵擋住了你的去路,你覺得這不公平,於是故意超車攔住他的去路,晚上開車,對方沒有開近燈,你也就開遠燈。

這類情形是因為你要求“公平”,但是你卻忘記了這是非常危險的,這是一種十分幼稚的“你打我,我也打你”的心理在作怪,這種心理的擴張必然導致一場災難。

“要求公平”的思想和行為的最常見的原因是:

與朋友交談時,可以參照社會上的不公平的事作為話題,這不僅可以避免談到自己,也可以消耗時間。

你認為隻要自己有公平的意念,就一定能做出公平合理的決定。

借口“不平等”,把自己的行為的責任推托給別人,這就給所有不道德、不合法或不適當的行為找到了借口。

一旦不能圓滿地完成一件事時,你可以為自己找到開脫的借口,“他們都做不好,當然我也做不好。”以此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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