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與驅鬼是相聯係的。人類相信人死後魂靈存在,並轉化為鬼靈,同時也相信人在活著的時候也有魂魄,認為這種魂魄在人死之前也會由於某種原因而離開人體。於是招魂活動便成為人們時常進行的活動。

人類對於自身血肉之軀的理解,在很長時期內都帶有奇異的色彩。人體軀殼包含著一個活的靈魂,而這靈魂又支配著這軀殼,兩者結合便成為一個有生命的人——這是多年來人們對活著的人的一種認識。因此,人們在注意軀體的同時,也時刻注意保護人的靈魂。

哈尼族葉車人的原始觀念認為,人從降生之日起,就有12個魂,這12個魂以其對人體安危禍福的不同作用,分別被排列為第一“魂”、第二“魂”、第三“魂”……直至最後的第十二魂。第一魂,為主魂,緊緊依附於人體,第二魂為次魂,依此類推,第十二魂為末魂,則是極微小的魂。

這12個魂,依其排位的先後次序,對人體的安康起不同的作用。一般說來,離人體越近,次序越前,護衛人體的作用就越大;反之,離人體重要部位越遠,次序越末,起的作用就越小。但是這12個魂一個也不可少,為使人體永遠安福康寧,12魂務必1個不差地時時在人體之內,倘若有魂離散人體,人就會生病。主魂最為重要,如果緊附於人體的主魂離散,那就是人的死亡。人死時,魂之離散,從最末尾第十二魂開始,依照12、11、10……的次序逐一離去。

這種觀念如漢族古代認為人有三魂六魄一樣,都是原始靈魂觀的一種遺留。

人因為有魂魄,所以才能生存於世。我們在前邊已經說過,死亡被認為是肉體存在的終結,卻又是靈魂存在的繼續。所以人死以後,人們還要想到這靈魂的生存問題,一切墓葬、殉葬、陪葬、厚葬,都由此而生。但是,對於活著的人,附於其體的靈魂就更為重要。按人們對靈魂的理解,是決不能輕易讓它離開人們的肉體的,這就發生護魂、保魂的問題。

靈魂既然可以離開人體而獨立存在,因此盡管精心保護也會有失魂的時候。如受到某種驚嚇,就可以失魂;夢遊不醒也可以失魂;特別是為鬼祟做怪,或為惡鬼捉弄也會失魂;一些敵對者施行黑巫術,進行捉弄,自己的魂也會被攝去;冥間地府的舊鬼也會時時來牽魂;甚至跌個跟鬥,也會將魂跌出體外。以上種種都是人們難以事先預料的。

既有如此眾多的機會可以失魂,就要創造各種招魂的辦法,將失去的魂隨時招回體內。這也是保護人類自身、控製外界影響的一種措施。這個思維過程,便是招魂信念和行為的思想基礎。

由於存在這個思想基礎,人們發生了病情,便自然會與魂魄失落相聯係,或從這個視角來看待疾病。如小孩夜間吵鬧不安,或精神萎靡,以致迷路不歸,都認為是靈魂有失。這裏要說明的一點是,兒童掉魂失魂的事特別多見。這是因為在人們的觀念裏,兒童的身體和心魄都處於未成熟期,其魂最易出竅,而一些邪祟也多打兒童的主意。因此失魂、招魂的事多集中在兒童身上。

對於兒童失魂、招魂,各民族各地區不盡相同。有的在夜間,由母親拿著失魂兒童的貼身衣服,如兜肚、坎肩之類,到空曠的田野地裏去呼叫,叫著失魂兒童的名字。呼魂詞大多為:“××,回來吧,跟媽回家啦。媽媽在等你,回來吧!”然後以燈籠引路,一路叫,一路往回走。到家後,把兜肚等即刻給兒童穿上,裹住他(她)的身子,再將門窗上鎖,不使魂靈再走。侗族中,如有小兒失魂,則由老人抱著大公雞,在傍晚時分到野外叫魂。

如果是重病或久病者被認為是魂魄被鬼怪攝去,則要請鬼師追魂。追魂時,鬼師麵罩紅布,手舞“師刀”,帶領四五個隨從,緊鑼密鼓,爬山涉水,快速追蹤。在這追魂的過程中,一旦抓到一種小動物,如蛇或小蜘蛛等,則認為是病人的魂魄找到了,回來交還給病者。在門上掛一柚子樹枝或紮一草標,防止外人進入,以便安魂。

這種追魂,首先要經過巫術占卜手段確定為魂被某鬼怪偷走,並要預計出魂走失的方位和鬼怪的去向。魂雖無影,但竊者有蹤,這樣魂才有可能被迫回。這種追魂,鬼師一行五六人,還有鑼鼓相助,似乎是尋覓,而不是召喚呼叫。追回之魂不是無形的,而是以一個實體的小動物為象征的,似乎魂就附在它們身上。至於抓到什麼動物為算,隻好聽從鬼師。經過鬼師追魂之後,病人和家人都得到一種精神上的寄托,會有助於病情的好轉。一旦病愈,則對於追魂之效果倍加崇信,鬼師的法力也就從此更加宏大。

這種追魂之舉,目標是放在竊魂者身上。這裏的鬼怪是屬於偷魂者,行竊者,心虛理虧。這樣,隻要鬼師穿上法衣,帶上隨人,敲鑼打鼓去追,它便會棄魂而走,如同人間之行竊者一樣。因而,追魂舉動要大,要有聲勢,而且要追得猛,追得快。這種民間的想象,運用了生活中的道理,使追魂成為一種令人信服的舉動。它和“叫魂”、“招魂”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叫魂,有的地區稱“叫兒魂”,貴州水族即如此。其水語發音為“借夜”,‘借”是吃,“夜”是酉,直譯為“吃酉”。在荔波縣的水堯、瑤慶、永康等地,已具有節日性質。據陳安國《水族的宗教信仰》一文中所說,這個“吃酉”日是在水曆十二月酉日進行,有供祭儀式。然而當初開始時儀式很簡單,僅由兒童的母親在自己家門口的階梯上喊魂就完事。後來發展成十分隆重的儀式。舉行喊兒魂儀式時,不僅母親參加,兒童也參加。最後發展到在酉日前幾天就要開始準備,有魚、豆腐、南瓜、甜酒等,還要將桌子、碗櫃和炊具都擦洗幹淨,準備齊全。到酉日傍晚,將準備好的供品擺在一個簸箕裏,再放到大門外的階梯上,由自家的年老婦女喊兒孫的靈魂。

這個記述很有價值,可惜的是如何喊魂未有具體記述。值得注意的是,水族之喊兒魂是在傍晚以後進行,並不在白天。這和有的地區的作法是一樣的。魂靈屬於陰性,往往在黑夜飄蕩,喊魂往往也必須在夜間,白天喊魂是不會有效的。其次,雖有供祭儀式,但不用巫師,喊魂者或是兒童的母親或是祖母等。這表現了喊兒魂的又一特點。

在人們的生活中,孩子總是跟著母親。由於長時間的哺乳,母親的聲音,孩子最熟,也最親切,這對孩子的魂靈也是如此。憑著人們這種日常生活經驗,兒童一旦失魂,自然認為母親出場呼魂是最容易奏效的。這時,母親的作用是巫師所無法代替的。

在浙江風俗中,叫魂也是由母親擔任的。不過要由小孩的母親在夜裏抱著孩子,沿著河邊或街巷去叫魂。除母親外,還有一個隨行者。母親在前麵邊走邊叫:“××,你的魂兒回家吧!”後麵跟隨的人即隨聲應著:“噢,回來了。”如此反複呼叫,反複應答。

中國人相信人死之後是一個新的生活過程的開始,因此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要延請僧道做道場,以讓亡靈投生到一個好去處在這裏,喊魂要有人答應,亦是巫術之模擬手法。人的名字,在巫術的理解中與其人是連在一起的,名即其人,其人即其名,由此引申,其名即其魂,其魂即其名,因此,喊魂則要喊名,而喊名有應,才算喊著了魂。如無應,則魂是否聽見無法斷定,因此應聲的環節在喊魂中便很要緊。有呼有應,魂靈應了,則必為喊者所牽回。這裏固然有交感之原理,但也是對生活的一種模擬。因此,既是喊魂,必要應答,隻有喊了,應了,方能起到效驗。所以浙江之俗是喊魂的一種重要表現,它在魂靈的來去上似乎考慮得更深一些。雖然整個過程都出於模擬,卻更能增加其逼真性,使人們能更為自然地接受。

在我國,招魂活動最為豐富的是苗族和彝族。他們在長期崇信巫鬼的環境中,不僅有很強的鬼靈觀念,而且對於人體之魂也頗為重視,這就使招魂成為具有一係列巫術作法的活動。

長期以來,貴州苗族社會裏招魂的遺風不斷。不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或因跌倒,或因受到意外的驚嚇,一旦生病,便認為是“魂”落所致。

魂落了,便要招魂。人們始終相信:隻要把魂招回,附在原體上,病就會逐漸好轉,人也就會逐漸康複。

在這個地區的苗族中有一個觀念,即魂落之後,其歸宿的方向是祖先曾經居住過的“東方”。因此,所落之魂總是沿著這祖先居住地的方向向前走。要進行招魂,得在魂沒有到達歸宿地之前的過程中方能招回。一旦時間過長,魂已經走到祖先的原居地,便有上天的可能,再想召回也十分困難了。因此,在招魂活動中把握時機是十分重要的。

苗族的招魂是一個大的舉動,要請鬼師來進行。鬼師的主要手段用鴨,而且是公鴨。因鴨能鳧水,所以用來載魂是萬無一失的。

在招魂之前,鬼師要先在地上撒一層火坑灰,量下落魂者腳印的長短,把尺寸交給身旁的助手。鬼師招魂時,如祭鬼時一樣坐矮凳上。苗族生活中也以坐矮凳為多。鬼師用布帕將臉蓋起,不停地抖動雙腳,口中唱著悠揚婉轉的招魂歌,催促他的“呆胚”(所謂的陰間向導)跟著所追之魂的蹤跡前進。呆胚發現所落之魂的腳印,即報告鬼師。鬼師馬上取稻草左比右比,前量後量,然後遞給助手印證。如果長短相符,便認定跟蹤對了。再命呆胚急速前進。如果量了幾次,長短不符,再找新的腳印,再行比量。就這樣,十分認真,仿佛呆胚在追逐中與落魂賽跑,而且隨時辨認其蹤,維肖維妙。

於是,鬼師催促他的呆胚趕完一程又一程,一直要找到病者的魂為止。魂找到之後,將其抓住,方才返回。這時,鬼師向身邊的助手說:“魂在這裏呀,魂在這裏呀!”助手立即把鴨子遞過去。

這時,隻見鬼師左手猛地把鴨抓住,右手拇指和食指往鴨肚一戳,眨眼間鴨的心被挖了出來。助手立即用病者的衣物包住,意味著魂已招回。

然後,鬼師唱返程歌,送回呆胚。呆胚走山過水,直至到家為止。這時鬼師雙手在膝上一拍,輕輕一跳,取下蓋臉布帕,揉揉眼皮,恢複本來麵目。

如果病者之魂已經上天,招魂的過程要延長,鬼師的招魂活動往往要熬到半夜,要唱完苗族“開天辟地”、“十二個蛋”等古歌。這種古歌是歌唱苗族傳說中人類始祖薑央的。鬼師用這種歌感動薑央,請他出來幫忙,這上天之魂才有可能招回。

苗族的招魂與陰魂觀念緊密相聯係著。祖先的住地為陰魂的去處,而呆胚又是通向陰間的向導,鬼師要依靠他來追魂之蹤。這個觀念和舉動,衝淡了巫術的氣氛。但是整個追魂活動卻是巫術的,而不是宗教的,其中的鴨子,尤有深思的必要。

黔東南苗族吃牯髒活動中,曾用鴨子去引路接“龍”(祖),其地苗族的刺繡中曾喜歡用鴨子組成圖案。這裏招魂中又用鴨子載魂,以鴨心為追回之魂的附著物,這一係列的現象恐不是偶然的,在鴨子身上定有一種巫術的講究。我們現在隻是了解了一種現象,還不能發掘其根據和道理。在平時有關鴨子的知識裏,我們知道,它是認窠的,無論跑出多遠,遊出水塘多寬,隻要無外力幹擾,他自會找回原窩。有時村中養鴨的人家多,鴨被關錯了窩欄,第二日一出欄,仍會跑回原處。而且鴨子的眼睛與雞不同,不是夜盲的,而是夜明的。它在黑夜中能看見東西,再加旱路、水路都能適應無阻。是否在這個意義上,鴨子被提到有關魂靈的巫術活動中。如果這個判斷有一些道理的話,那麼鴨子的巫術功能也就顯現出來了。

彝族招魂習俗很為盛行,而且還有神話傳說為根據。我們現在從馬學良先生《倮族的招魂與放蠱》一文中加以引述:

古代有一個人,同兩個夥伴離開家鄉到外邊去做工,三個人每天幫人家在銅礦裏挖銅,一連十幾年未曾回家,他母親想念他,一天天地盼著不見回來,思念不已,便跑到卜卦先生那裏占卜。卜者說:“你的兒子,下土裏去了,凶多吉少!”她又跑到另一個卜卦先生那裏占卜,卜者說:“你的兒子下土裏去了,不過現在還有辦法。你如果回家去,待到雞鳴時,喊他的名字,抖擻你的床頭,喊三聲,你的兒子在外邊便可以聽到你的呼聲,就可以回轉來。”老媼聽後回家,便依卜者的指示去作。當雞鳴時,她先喊第一句,她兒子不曾聽見。繼喊第二句,她兒子僅聽到餘音。最後喊到第三句,她兒子在銅礦裏聽得很清楚,急忙從銅礦裏跑出來。剛好出來,那銅礦便崩塌了。他的兩個夥伴陷在銅礦裏窒死了。他跑回家來,將這事說給他的母親聽,母子得慶生聚,從此便有了喊魂的習俗。

這是一段關於喊魂來曆的口頭傳說,自然不能解決喊魂習俗真正發生的問題。但是母親呼喊兒子的名字,即使在很遠的地方,甚至地下礦窯中也能聽見,卻反映出人們對呼魂有效的觀念。而且招魂可以逢凶化吉,避免惡運,就更有積極意義了。

基於對魂之可招的理解,則有叫魂儀式之舉。不僅罹災病者如此,就是“其平居無疾病之人,每年或間數月,亦必常常舉行叫魂儀式,由巫師或家人手捧1碗米,米上置雞蛋1枚,至村外之山神廟跪伏禱告,然後口呼被叫魂者之姓名,‘某某歸來,某某歸來’,沿途叫喊至其家方止,以為如此,方可複其精神延其年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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