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又在醋炭門中用3塊醋炭石打3次醋炭。承主人的好意,偏要我也隨在她的後麵,在蒸氣醋炭門中出入3匝,表示恐尚有冥頑的禍祟依然附在身上,再由醋炭氣來一個最後的大掃蕩,交給太公收去處罰他。這場儀式至此才算完結。

這場祭鬼活動,由家祭進而野祭全部完成,是由一位彝族文化專家在1944年親自觀察的一種實況,而且活動中還有調查者在內。這篇報告名為《黑彝風俗之一——除禍祟》,初載於《邊政公論》第3卷第9期。這裏所述,家祭與野祭是相聯係的,先家祭後野祭。由家祭到野祭是這場祭鬼活動的兩個步驟。家祭是其前期階段,野祭是其後期階段。這是黑彝的一種祭鬼的作法。這種祭鬼,自始至終貫穿著除禍祟的觀念。“打醋炭”作得十分嚴肅認真。醋炭的蒸氣,有巫術的效力。紮草人,是一種替代物,所披紅綠布的衣服及稻草作成的馬,均有替代意義。草人可以代替真人將一切禍崇背負而去。其與打醋炭的活動是相輔相成,互相為用的。因而這種家祭、野祭,實際上均在於驅除各種禍祟。人們用“祭”,而不用“驅”,也表現著一種民俗心理。這是在對付鬼祟上的一種策略的做法。因此,民間的祭鬼,絕不意味著單純的祭,祭鬼和驅鬼在許多情況下都是一回事。它往往是以祭為名,而以驅為實;或以祭為手段,以驅為目的。

地獄中的鬼神讓中國老百姓又懼怕又膜拜湘西苗族的“打家先”,是對家先諸鬼靈的一種巫術活動。它以祭家先,還神願的形式,與家先諸鬼進行討價還價,使家鬼能讓族人平安。其儀式是將家先鬼神請來,祭禱,祭品主要是豬。儀式進行1天,分4個步驟,所請之鬼有家先普通鬼和家先老鬼,地點在屋內火塘旁,屬於家祭。

巫師坐在屋內火塘後麵低凳上,麵向門外,前橫放竹筒1隻,蠟碗1個。火塘前擺1方桌(地桌),桌上置方花紙10塊,分作兩排,每排5塊。後排5塊紙上,各放1碗酒。酒碗的後排,插紙鬼4個。兩旁桌角各插紙旗1麵。桌腿係兩隻雞,均用細繩穿鼻。兩隻豬縛住四足,放在雞前。頭向灶頭。巫師身右有篾墊,墊上置1飯桶,桶、蓋分開。墊上還有1個小罐。罐內墊1花紙,紙上放1碗酒。火塘右邊置1簸箕。簸箕上用篾條3條紮成半圓頂形,外用紙糊,上覆以布,內插紙鬼3位,中放花紙4張,後兩紙上各置酒1碗。

儀式開始,先請神,即召鬼來享。

巫師坐矮凳上,不用法器,口念咒詞。咒詞說明請神來由。其大意為:

主人的上下行的親戚們,主人近來交了壞運,行路時遇見草木作怪,吃飯時有破鍋碎片在飯碗裏作怪。主人眼快,才見此怪。鬼要食吃,先來作怪,使主人生病。主人生病不愈,才來口頭許願。許願以後,病就好了。許了願,脫了鬼鎖,病不再發,並且永遠斷根。主人積到了錢財,就去趕場,買肥豬、買紙錢,過了忌日,才來祭鬼。世上巫師很少,才到我家來請我。我來了,再請諸鬼來到此地。燒起一碗黃蠟,竹筒與鈴鐺都放在火塘之旁,裝肉的兩個簸箕,金銀的罐頭,金銀的墊子,也都擺好在火塘的旁邊。祭鬼的桌子,用來贖魂的錢紙,盛酒的花碗,大小肥豬,兩隻大雞,亦都擺在桌旁,請鬼來收領,領了請快快的吃。

在這咒語中,還要念家先的鬼名,指名道姓,直接與家先諸鬼說話。

咒詞念完,巫師打竹筒,同時又念咒。咒的內容為列數各種作怪之鬼。如12棵大樹作怪;吃了魚、肉、筍、煙作怪;用水洗澡,坐船遇到了水怪;衣服作怪;螞蟻、田螺作怪;木棍、竹杆作怪等等。念畢,稍事休息,巫師將竹筒收起,將黃蠟碗移至桌上,然後請舅家7個客人中的一男一女對麵而坐。男客在裏,靠篾墊而坐,麵向外;女客在外,靠簸箕而坐,麵向內。另有男客5人,坐在桌子靠火塘一邊的長板凳上,其餘都不動巫師右手執答,左手搖鈴,又開始念咒:

打家先的酒預備好了,共有七個空酒碗,兩個在火塘的旁邊,五個在門的旁邊,請來領收。領了不要就喝。說到豬雞,不送不到,要送就到。要請祖師的兵馬,要命我的千軍萬馬,幫交大豬,幫送小豬,幫送兩雞。雞送我窩裏,小豬送到圈裏,大豬送到樓裏。

至此,巫師作手勢送豬。送豬有口訣3句,聲甚低,旁人隻見其嘴動而不聞其聲。據苗巫言:昔日師父傳授此訣時,曾再三囑咐,日後非有真正徒弟不可傳授,萬不可亂傳於人,否則本人要喪失生命,或做法事不靈。

這3句低聲送豬詞念完,便又高聲念道:

幫忙的人,手拿木棍,當豬胸一棍,打死,扛去火燒,用水來洗!快點,快點,鬼等在此,已有半日。

念畢,主人與幫忙的人,將豬用棍打死,扛至屋內,用火薰燒,熟後用水洗淨,破肚,開成兩爿:一爿主人收起,但須砍下一腿,送與巫師。餘一爿,為7位客人所得(他們代表7名家鬼)。另一豬亦照此分派。唯主人的1份收起,客人的1份則切成小塊,盛人7隻碗內,2碗放在簸箕的花紙上,5碗放在桌子的花紙上,再以肉數塊放在篾墊的鐵罐裏,肉擺好後,各人仍回到原位。

交牲敬獻之後,便是送鬼。

巫師左手搖鈴,右手執答,口中念咒,大意是:豬在鍋裏煮熟了,做好7碗肉,再和7碗酒,都放在火爐旁,還有10碗肉,放在門邊。巫師把這些酒肉獻給家先鬼,請鬼領受。念畢卜答。全家卜畢,再卜送鬼答。如鬼已去,客人即稍嚐豬肉,攜了所分得的肉各自回家。此時巫師與主人均不能吃肉。巫師須將各種紙鬼紙旗並紙錢,拿到大路上焚化。主人即宰兩隻雞而煮熟,待巫師回來共食之。

這種“打家先”的祭鬼活動,具有還願性質。以舅家親友共祭家先諸鬼,主要是出於敬意,使他們領收祭獻,享用祭品。祭完後,不送不驅,自行回去。家人親友與家先諸鬼之間,關係和諧,沒有對立。巫師所用咒語,亦多為陳述,表達祭意,勸進祭品,沒有使令和威懾。巫師不動法器,更不用劍、刀、雞血等物。其中的巫術,主要在於請鬼,與鬼通話,以及使鬼領收家人祭意。這種祭鬼實為敬鬼,是敬家先亡靈的一種形式。

在苗族中,椎牛,也是一種大的舉動,主要是祭牛鬼。也屬於祭鬼祀典。

在苗人中間,如有人病重,經占卜,確定為牛鬼作祟,則要請巫師,燒黃蠟,打鑼鼓,許椎牛願,舉行祭牛鬼。

事先需選合格水牛,霜降後定下吉日開祭。祭鬼之前12日,忌見各種穢物,如死貓、死狗、死人等等。在邀請的親戚中必有“抬腿親戚”參加,即舅親,他們是祭後要分牛腿者。祭儀一般為3日。第一日上客,以抬腿親戚為首的客人紛紛而至。近主人家時,放炮,主人迎接,尚需向抬腿親戚焚香燒紙叩頭。晚飯後眾人唱歌,巫師開始舉行法事。用大桌兩張擺在正屋中間,拚成一長桌,桌上鋪一層米糠,擺酒碗、肉碗,鐵製三角架及鐵罐、磨扇等物。巫師穿神袍坐中央,還有4位抬腿人陪同就坐。巫師右手搖鈴,左手執答,口中念咒,時立時坐,互相獻酒。次日,在選好的場地,將祭牛拴在豎好的五花柱上。主人穿新衣,用酒肉祭鬼,燒香紙,向牛三拜九叩。巫師念咒,述說牛鬼根源。舅父手執梭標,做追牛欲刺狀。青年子弟接過梭標刺牛。牛被刺倒後,視牛頭倒向以定吉凶。頭向主人宅主吉,向外則主凶。

椎牛後,分割牛肉,主人得頭、心、肝、髒腑,抬腿親戚得4條腿,其餘親朋分得牛肉。

這種椎牛祭鬼,比打家先要簡單,主要程序在於椎牛。牛是獻給牛鬼的祭物,多為還願而祭。這種祭法與牛鬼之間並不發生請送等關係。椎了牛便意味著宿願完結,是一種酬神的形式。如同民間唱酬神戲一樣,戲演神知,便算了事。

與此相近的有“打幹鑼”祭。由於出於祈願,無論心境和做法上都與此有很大不同,它不僅要請4位鬼(2男2女),而且有一係列的巫術作法。請鬼時要燃黃蠟煙,巫師作手勢,念咒詞,引魂駕。巫師在鬼前要替主家做各種悔罪動作和表述,用刀和梳子等念咒語。巫師舉菜刀下砍時,念誦:這刀不砍壞主人的好處,隻砍斷幹鑼鬼的鎖鏈。主人跨過這把鐵刀,就會平安無事。巫師拿起剪刀,也念:這剪刀剪禍不剪福,剪主人的孝布,剪縛足之繩,剪綁手之索,剪主人的棺材。主人跨過了剪刀,就平安得福。巫師拿起梳,則念:大梳梳開光明大路,小梳梳開光明小路。

其送鬼詞,集中表達了請鬼、祭鬼的目的:

諸鬼都齊在此地,將酒肉祭鬼,十二碗肉,十二堆肉,酒肉都擺在門前。都合幹鑼鬼的口味,即請領了吃了。領受了請保佑一家大小,平安無事,不輸錢漏米,不吃官司。牛不生瘟疫,吃草不落坎,吃水不落水,上山犁地平安。保佑豬狗雞鴨,放在外麵,到晚上自行歸來。不飼食料自能生長,一個比得千百個,鷹來抓雞抓不到。主人行路踹到亂石不跌倒,房子失火燒不著。主人出外做生意,去東也有利,去西也有利。四方都有利……

這裏所祭之鬼,是天上最尊之鬼,不是一般的鬼。因此,向他祈求的事特別多。舉行這種祭鬼活動,一般都有它的契機,即遇見什麼怪異不祥之事。而一經請鬼到家,便要借機祈求多方保佑,使主人百事順遂。這裏有明顯的祈祝之意。祭,在於解除不祥,祈求免災,平安如意。它不在於解決一人一病一事,而在廣泛的意義上希望得到美好的一切。

如此眾多的祭鬼儀式,都貫穿巫師的活動和巫術的運用,多在趨吉避凶。在這中間,反映了種種關於鬼的觀念,但主要都是吉鬼、善鬼。人們從鬼靈世界中區分出吉鬼、凶鬼,從而采取不同的態度。在這些篤信鬼靈的人看來,鬼靈世界中這些吉鬼是可以與人友好相處的;即使他們有了要求和需要時,要作祟於人,使發生疾病,或久病不愈,隻要人們通過巫師卜知之後,采取了祭獻措施,事情就會緩解,或者還願之後,即可獲得安寧。特別是那些有求必應的鬼,往往還會保佑人們,給予吉祥。所以人們在祭他們時,有很大的自覺性,有時甚至不惜破費錢財,傾家蕩產。但同時也可看出,這種鬼靈觀念對人們的束縛極大。人們在艱辛清苦的生活中,總要設法擠出相當的財力進行此事。這是人類給自己造成的一種悲劇。

由此,還可看出,巫術的使用和巫帥的活動之前提,主要在這鬼靈觀念上。由於鬼靈觀念的存在,才使巫術不斷發展,才使巫師成為人們不可缺少的依靠。

由此,更使我們明白,人類在智力未開之時,在現實能力稚弱的情況下,是如何走過了自己的道路。巫術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人類的走向,了解在這漫長的生活曆程中曾有過何等的負擔,又是如何企圖解除這些負擔的。

然而,他們所創造的這些以巫術為主的宗教行為,並沒有真正解除他們的任何負擔,相反,在其愈演愈烈的過程中,另一種不可擺脫的負擔又重重地壓在他們的身上,存於他們的心中。盡管他們不惜各種人力、財力、物力,不計用於這些活動的精力和時間,卻不能有任何的解脫。人類在自己的曆史上,創造過許多這種愚蠢的事情。沒有愚蠢也就沒有聰明,人類必須經過愚蠢,方能從中解放出來。但是時至今日,人類的思維,還在使人們不斷的創造愚蠢的自食其果的事情。我們在巫術的認識力上,比過去的人們要提高了一大步,但是在我們今後的曆史中,不能說不會再留下被後人指為愚蠢的行為。將來的曆史還會不斷地證明,人類的愚昧,如同人類的聰明一樣,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還會有不同形式的存在。

驅鬼在我國各民族中普遍存在。它是巫術與宗教活動中是最有活力的一部分。驅鬼有單獨進行的,也有與其他巫術、宗教儀式一起混合進行的,但多借助巫術的手段加以表現。

驅鬼活動,一般均靠有本事的巫師進行。一般說來,巫師應在祭祀與巫術、祭神與驅鬼方麵都能勝任,但是,隨著民間儀禮、宗教、民俗等範圍的擴大,以及各種有關活動的發展,巫師也逐漸在職司上有所側重或分工。有的多主司祭,在祭儀上成為主要角色;有的則在占卜、驅祟逐鬼方麵得到發展,專進行以巫術為手段的驅鬼活動。如彝族中的唄耄就主要承擔司祭之職,他也行使巫術,但巫術在於輔佐祭事。也就是說,他是為了祭事的需要,或在祭事的範圍內施行巫術。而與唄耄同時存在的蘇尼,卻主要是行巫。他們的活動,不像唄耄在祭儀上所表現的那樣正襟危坐,神情肅然,而是往往要進行各種表演,甚至裝神弄鬼。在鬼神附體時,更有許多奇異行為。一般稱為畢摩者,則職司更為寬泛,似為全能。

基諾族,在農業、狩獵等大的祭祀活動中,多以村社合一的共同體形式進行。其村社行政職能與宗教職能,在這方麵是結合在一起的。所以村社頭人便同時是祭司。但是在占卜和驅鬼等活動方麵,卻另外有兩種人,一種叫做“白臘泡”,一種叫做牟培,他們均為巫師,在製服鬼魂或鬼魂附身驅除鬼祟等方麵為主要人物。這樣,巫、祭實際上有了分工,當然在分工中也還有交錯,還沒有到絕對“一刀切”的程度。

即使同是行巫驅鬼的巫師,有時還有些不同。據宋恩常的調查記述,基諾族白臘泡巫師,宣稱自己身上附有白臘泡鬼,故而成為善於識別鬼的白臘泡。他家中要供奉一木製神龕,供祭白臘泡鬼,還有一個酒罐,蓋上芭蕉葉製的尖蓋,作為他的靈物。這種白臘泡巫師有3件法器:特製的剽杆、刀和黑紙扇。平時這3件法器要供在白臘泡鬼位的前麵。白臘泡巫師做法時,頭戴法帽(用海貝穿成,垂掛許多須條),腰係織有許多圖案的白布垂至小腿,手中執扇。還有助巫,稱為拋幹,與巫師配合活動。凡白臘泡出門為人作法時,這個拋幹必須跟著,他扛著剽杆、大刀並擔負護衛任務。

白臘泡的主要職務是為病人占卜。主要方法是利用病者的衣服或米、薑、鹽巴和雞蛋等問卦。他常常把病者的衣物置於桌上(桌上供有白臘泡鬼),手搖黑扇,向白臘泡鬼請神。然後借神力斷定有何鬼作祟。問疾病之法,則用立貝卜,即用1枚貝豎在杯子邊上,或豎在大拇指甲上,邊立邊呼叫鬼神的名字,叫到某鬼名時,恰好貝立住了,於是便斷定為此鬼作祟,確定為病因。這時。求卜者便持病人衣服返回家中,再請另一種巫師即牟培來祭鬼。鬼附於牟培之體,借其口提出要殺牲獻祭。有時白臘泡則用數米卜。將米、鹽巴、薑倒在碗中,摻以貝殼,然後在碗中抓起貝殼及米,呼叫各種鬼神之名,每呼1個,數1次。如抓起的米數與貝殼數皆為雙數,即認為已卜獲作病之鬼,再由牟培祭鬼。這種白臘泡巫師身分較大,一般不輕易出動,每出動必有較大的裝神弄鬼活動。

牟培是溝通人鬼之間的巫師。他自稱有“牟培內”附身(牟培內為司掌精靈的神),常以牟培內自居。他家裏主要供奉的即是牟培內。基諾人多請他念咒驅鬼。白臘泡多在占卜、卜鬼方麵作法,不直接從事驅鬼活動,而牟培卻可以直接和鬼打交道,成為調解人鬼之間關係的中介者。白臘泡與牟培均有師承關係。

然而民間驅鬼巫師也有一些極不正規的無師自通者。在壯族地區有些小巫即如此,他們作法時著常服,手拿木卦,呱噠作響,口中不斷喃喃有詞,顧盼作態,行為俗陋。在他們之中又有“鬼婆”之類,能說善唱,裝神弄鬼之事極多。《龍州紀略》載:“龍州,遇有疾病者,延鬼婆至家,永夜彈唱,親族婦女以飲啖為散福。鬼婆大約青年者多,手拿三弦,腳抖鐵鏈。”這類跳鬼女巫,在廣西地區多以謳歌見長。凡作法時,必謳歌達旦。除祈禱鬼神的巫調外,間有歎身世訴情懷的生巫調,還有敘述民間傳說故事的敘事巫調。宣稱可代人神遊陰間,為人尋找死去的親人,幫人問鬼神等。

“武力是和平的保障”,對鬼神同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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