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守靈,畢摩穿起法衣,頭戴神帽(羽毛帽),手裏拿著一本夷文經典,背上背著一把長約5寸的黑漆棒,領孝子及大馬郎夫婦(死者長女夫婦)到喪棚前跪拜。畢摩口裏喃喃念經,然後牽綿羊繞靈棚幾圈,將羊打死祭於靈前。有的還要打死豬和牛。

葬儀的每一步驟都離不開巫師;而巫師(畢摩)所作每一種法事,又都是巫術或帶有巫術性質的活動。從停屍開始,“倒雞蛋”驗吉凶,以出凶煞的咒文除凶煞,戳屋頂,送亡魂,到報喪中的“要冷水”潑路,殯葬前的跳“蹉蛆”舞,搖鈴唱歌,再到開喪大典中之撐避邪傘,守靈時畢摩的念經作法,開喪的打羊祭等等,這一係列活動都是巫術的表演。其中許多舉動,目前尚難於理解其原意,但是都是圍繞生者和死者,圍繞除祟祓邪、送魂安魄而展開的。

這樣的喪祭,充分表現了巫術的觀念。它把人們一切關於死亡、魂靈、邪祟、災異、占卜等原始思想和意識集中表現出來,而且是立體的序列化的具體表現。巫術的具體使用,在許多情況下,都不是單純的、孤立的,沒有這些實在的與各種原始意識相聯係的習俗活動,巫術便失去它存在和活動的基礎。

在其他性質的祭祀中也是如此。例如:廣西仫佬族的祭祖儀式亦有一些神職巫婆、、法師參加。據民族研究者的調查,在仫佬族社會中祭祖有兩種形式:一種為聯宗祭祖,一種為個體家庭祭祖。聯宗祭祖為整個宗族的集體祭祖形式,所祭為仫佬族的共同祖先;家庭祭祖所祭為本家族的祖先。在對於民族共同祖先的祭祀中,最主要的是依飯祭和清明祭。

依飯祭為大祭,每3年舉行1次,有時3年舉行2次,或10年舉行3次。這種大型祭祀,一般在宗祠內舉行。每到祭時,全宗祠的男女老少都要參加。整個儀式要請兩位梅山法師主持。這種梅山法師,多為仫佬人的法師,受了佛、道等宗教的影響,一般能兼曉茅山、梅山、佛門各種法術,號稱“梅山弟子”,主要主持依飯祭祖活動。但梅山法師又不同於道教法師的“姆董”。姆董有自己的經書,有一套法器:法衣、神帽、鑼、鼓、劍、印鑒、神像、紙麵具。姆董常以歌舞娛神。並多進行跳鬼活動,有正規傳授,戒以法規,授以法衣、法器,還要舉行“過火煉”、“上刀山”等法術程序。做依飯祭祖活動時由兩個法師參加活動,一個是穿一般常服,專門念唱經文,另一個著紅色法衣,頭戴麵具,腳穿草鞋,在祭儀進行中跳躍跪拜,做各種請神、敬神動作。祭祖中,由請祖神到娛祖神及最後的送祖神,全由他來擔任。其動作與經文配合,互相為用。

吃牯髒,亦稱牯髒節,為苗族最隆重的祭祖活動。一般定期祭。取3、5、7、9數,即每隔3年、5年、7年、9年舉行1次。最大的祭祀每13年舉行1次。吃牯髒,有複雜的儀式過程,其準備異常繁雜。一般先要確定牯髒頭,即祭儀主持人,準備牯髒牛(有的用豬),進行中有接鼓、翻鼓、製鼓、鬥牛、宰牛、擊鼓等儀式。貴州黔東南苗族牯髒節13年1次。用以祭祀宗族、家族祖先。格西地區牯髒節還和祭龍神聯係起來,每祭必先修路、開水塘,水塘為一石池,稱為龍池。古舊四月初六、要請龍公下山。牯髒節前半月即開始準備。首先要選出12個牯髒頭。條件是:必須為一家之主的男人,且三代之中男女雙全,祖孫健在,能掌握祭禮程序,會說牯髒語等。祭品的準備,有各家的和公共的兩種。公共的要準備1頭豬祭龍公,準備12隻白雞祭村寨外的6座山峰。這6座山峰稱為六虎,另有一最高山峰為龍啟。祭祀要取虎年和龍年,稱“虎年始,龍年終”。祭品中的牯髒傘,柄有3米多高,傘骨為竹篾所製,撐起時直徑亦有3米。傘麵有紙花,傘頂為白紙糊,傘邊為色紙楓。還有“香達”,是—種白紙的小人,貼於竹竿之上。此外有12根紙幡、鞭炮,酒魚、蛋、米、鴨等。家庭祭是在村寨公祭後舉行。每家準備鴨蛋、糯米、酒、也要殺豬,獻豬頭。

四月初三祭6座虎頭山,先祭虎,使虎能保護龍下山。上午舉行公祭。12隻雞殺後,將白雞毛插在兩根木頭上,再貼上白紙,掛上紙幡。祭6座虎山,放6張祭桌,將雞血灑在桌的周圍,桌前還放有1升米。然後為龍公供獻祭品。

祭龍公的桌上,擺12塊腰條肉,12碗甜酒,12個粘米飯團,2碗粥,1碗百家米。桌的正中間,擺上1個嘴裏銜著豬尾的大豬頭。祭桌前有香火,還有1個三角架吊著銅鼓。牯髒頭皆穿藍或黑色長袍。

到了午時,派20個童男,每人拿著兩個香達(貼於竹竿上的白紙小人),跟4個中年男子到報名山上接龍公。在山的頂峰上擺上肉、雞、酒等。主祭人在山峰上用木榔頭敲地3下,口中念誦:“幹龍、水龍,一起下來,跟我們一起跳蘆笙去。”於是引龍下山。另有3人牽著鴨子一路灑水、灑米。鴨子在引龍中起很重要的作用。下山後,先把鴨子拴在供桌腿上,然後在牯髒場灑米一周。待挑擔者(即挑水、米者)及最後的童男均到達牯髒場後,燃放鞭炮、燒香、燒紙錢,同時敲奏銅鼓。牯髒師念祭詞:請龍公保佑人丁興旺,五穀豐收。

公祭後,各家舉行家庭祭祀,殺白雞,在崖屋前麵灑雞血。屋內擺祭桌,燒香,中間2炷,兩邊各3炷。祭桌上擺1隻雞,2碗魚,12隻雞蛋,1碗糯米飯,1碗粥。粥中灑上雞血。桌前還有5個酒碗。祭時,把酒灑到屋地上。

第二天,下午,由牯髒頭宣布開始跳蘆笙舞。晚飯後進行遊方,即玩馬郎,對歌、對唱。這種活動延續到第三天。所不同的是,祭龍後,龍公自行回山,人們並不再舉行送龍儀式。

如此重大的祭龍活動,在漢族地區是見不到的,隻有在我國少數民族中才有。它的主要意義,不在於向龍公求雨,而是與祭祖聯係起來。在格西苗族看來,祭龍即是祭祖,吃牯髒大典乃是出於敬祭祖先。這裏是否有圖騰意義,或來源於什麼傳說,尚待考察,但其觀念似乎認為龍公即祖公,祭它的目的是祈求保佑人丁興旺,五穀豐收,而不是局於具體的天氣旱澇。苗族各種其他藝術品也多反映這種觀念,編織刺繡、剪紙繪畫中決然少不了龍的形象。這有其獨特的曆史原因,決非偶然。

在這種祭祀中,人們注重請和祭。請,要用童男,且用灑米和鴨子引路,自有其曆史和民俗的內涵。修龍池、設牯髒傘、祭腰條肉亦非一般。其中,用雞血灑於祭桌周圍,或用白雞血灑於屋前,及主祭人用木榔頭敲地,口念請龍訣詞,兒童手拿香達等一係列巫術作法,也各有其功用。整個祭祀實為各種原始觀念、祖先崇拜儀式與民族歌舞的交織,表現出苗族特有的曆史文化心態。在這中間,巫術成為人和祖之間溝通的手段,成為祭祖活動中趨吉避凶的法式,也成為民族民俗文化的基本要素。人們運用它,不是一種消極的屈從,而是一種積極進取。它把人們祭祖求祥的美好追求,熔鑄於理想的行為模式之中。

中國的祭祀是最為發達的。從商周開始,喪葬、祭祀便成為重要的禮儀係統。最初的禮俗是緊緊把握喪和祭這兩件大事。重喪,所以盡哀;重祭,所以致敬。古代《禮記》所記述之內容,主要的也在於祀典、喪儀、婚儀、冠儀等等,成為古代之禮儀規範。

《周禮》中《春官》、《夏官》、《秋官》等篇,所述已將四時祭禮加以概括,反映了我國祭祀之禮的較早成熟。而其中與巫術結合之傳統,也在幾千年前就形成了。雖然儒家史者把這些祭儀祭禮歸之為人倫正禮,以其教冶化民,但卻掩飾不了其中由原始時期遺留下來的蒙昧作法。其中貫穿原始巫術的祭法,不僅被視為禮之所備,而且被視為禮之所循。巫術不管本身有何種愚昧之性質,但其用於祭、融於祭,已成為根深蒂固的傳統。至於我國各民族,在各自發展中,依據其開化程度的不同,更是不同程度地保留和傳承了它的原始形態。巫術經過各種職司巫師的不斷創造發展,成為各民族禮俗文化的重要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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