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古學家考證,中國是最早發現煤和使用煤的國家。

我們的祖先最早把煤叫做“石涅”,後來又叫“石墨”、“石炭”。古籍《山海經》裏曾寫道:“女床之山其陰多石涅。”可見煤作為一種礦物質,最遲在戰國時期,就已被我國古代的勞動人民所發現和利用。這在我國的古籍中有明確記載,如《史記·外戚世家》:竇太後“弟日竇廣國,子少君……為其主人入山作炭,寒臥岸下百餘人,岸崩,盡壓殺臥者,少君獨得脫。”據考古學家考查發現,在我國漢代的冶鐵遺址裏,有冶煉時使用的各種燃料,其中就有煤餅(即蜂窩煤)。這一重要發現,說明在西漢時期,煤已經不僅用於工業,而且那時的人已經會把開采出來的煤製成煤餅。

據史料記載,到了三國時期,曹操曾在東漢獻帝建安十五年(210)修築銅雀台時,在室井內儲存了煤,以備打仗時燃用。後魏時期的一本古籍《水經注》上,有這樣一段話:“鄴縣西三台,中日銅雀台……上有冰室。室有數井,藏冰及石墨。石墨可書,又燃之難盡,亦謂之石炭。”由此可見,當時的皇家貴族已經開始利用煤作燃料。

到了隋朝,煤在民間已經開始通用。曆代的王朝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獨攬厚利,把煤作為自己的專賣品。到了宋朝時期,朝廷已經設有專門賣煤的職務了。到了元代,人們把“石炭”開始稱為“煤炭”。

在明朝時期的一本古書《神宗實錄》中,記載了一次煤業民戶反抗封建統治者而進行群眾性鬥爭的史實。這說明,我國的煤業生產在當時已經是一個大的生產行業,煤的開采與使用也已經十分廣泛。

明末清初時期,我國的煤業已經達到當時世界上最高的水平,而且已經能煉出焦炭。歐洲有關煤的開采的最早記載,見於13世紀,比中國晚了1000多年。而且直到18世紀才會用煤煉出焦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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