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開始有用素帕驗紅的確切記載。《萬曆野獲編》中說,揚州有些人家,習慣從小收留一些窮家女孩,讓她們習音練字,熟悉接人待物的禮節。等到她們長大後,賣給有錢人家做妾,自己從中獲利。江浙一帶的有錢人家都喜歡到揚州買妾。“其俗最重童女,若還一方白絹者,征其原值必立返,以故下山者即甚姝豔,價僅十之三。”買妾要驗紅,無紅者以“白絹”證之,而且可退貨或減價,表明新婚時用白色布帛驗紅,在當時已相當普遍。

在晚清時,新娘的童貞更珍貴。女人視它為命根子,男人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臉麵,驗紅之風盛極一時。據《燕京舊俗誌》記載,北京地區十分講究新婚驗紅,並以掛“彩子”為標誌。誰家結婚掛出彩子,便是宣告新娘為碧玉無瑕。“至於新娘貞操之試驗,亦有一種鮮明之表示。按京師習俗,自三十年前,直至於今,無論何族何教,富貴貧賤,凡遇有慶賀喜事,均在大門以外,懸掛紅綠等色絲綢,俗傳‘懸燈結彩’者是也。內城旗籍人家,多是將各色彩綢,用竹杆為架,紮成匾額式,或牌坊式,別名謂之‘硬杆彩子’。外城漢籍人家,僅將三四色彩綢,攢掛門上,在左右下乘之中部,各縐紮一二圓形彩球而已,別名謂之‘軟彩子’……新婚表示新娘之貞操,次日絕早,即將硬杆彩子高高掛起。倘若出問題,即將彩子撤銷,而不懸掛矣。然此係專為宣示於親友族鄰者,其對於新娘母家,尚另有一種禮節。則用全紅禮帖一幅,外皮大書喜字,內容可書‘恭頌親家老爺、太太,閨門有訓,淑德可風……拜賀’等字樣,特遣專人,手捧拜匣,於絕早疾馳送至女家。女家一接到此喜帖,養女責任,始為正式解除。於是亦燃放喜鞭,懸掛彩子。”

如若新娘不是處女,情形就會非常糟糕。門前不會懸掛彩子,也不會派人給女家報喜。夫家覺得背運透頂,新婚娶個失節女,難以麵見親鄰。娘家也認為女兒給家庭帶來恥辱。嚴重的夫家會當即將新婦休棄,不再承認這門婚事。輕者也會將娘家人找來,質詢根由。女家隻能低聲下氣,乞求夫家寬恕。還要明確表態,新婦今後決不會再有任何問題,如再有不清不白之事,任憑夫家處置,死傷都不會計較。

俗曲《五更調》是流行清朝末年民國初年的作品,其中《三更調》是專寫初夜驗紅之事的。請看作品:

三更裏明月來相照,奴好似狂風吹折柳腰。郎愛風流不顧奴年少,忍痛含羞隨他來顛倒,弄出一點紅,滴在白綾標,不怕羞醜拿到燈前照。新郎見了喜紅,心中多歡悅,說奴是黃花女,喜笑在眉梢。

直到現在,據說在某些偏遠落後地區,還殘存著新婚驗紅的習俗。作為一種帶有歧視婦女性質的風俗習慣,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它的消失和絕滅將是曆史發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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