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房俗稱聽壁角,即是在新婚之夜,新婚夫婦的親屬或鄰舍偷偷在窗外傾聽新郎新娘的動靜,包括語言交流和行動,中心是傾聽新婚夫婦第一次性生活是怎樣進行的。傾聽人將把聽到的情況,添枝加葉,作為笑料給予傳播。聽房與鬧洞房有異曲同工之處,文化淵源也大致相似,都是群婚文化的一種變異形態。所以有人把聽房納入鬧洞房範圍,但實際上二者還是有差別的。

聽房風俗開始被記載下來是在漢代。《後漢書·列女傳·袁隗妻》中載:袁隗是袁紹的叔叔,曾官至太傅。袁隗的妻子是大學者馬融的女兒,名字叫馬倫,年少時就以才辯出名。馬融家世豐豪,馬倫出嫁時送了許多嫁妝。在新婚之夜,袁隗對馬倫說:“婦人的責任隻是主持家務而已,你的嫁妝過於珍奇華麗了吧!”馬倫說:“這是雙親的特別垂愛,怎好違命呢?夫君如若欽慕鮑宣、梁鴻那樣高行之人,妾亦願模仿少君、孟光之事。”袁隗又說:“若弟弟先於兄長娶婦,一定會受到世人恥笑。你姐姐現在還未出嫁,你反而先出嫁,這樣好嗎?”馬倫回答說:“我姐姐行為高雅,不同凡俗,至今還未遇到好的配偶。我則行為鄙薄,大致說得過去就能出嫁。”袁隗又說:“你父親學窮道奧,文為辭宗,但在做南郡太守時,卻對理財毫無辦法,何邪?”馬倫答道:“孔子大聖,不免叔武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恕,我父親這樣,自然是應該的。”袁隗見難不倒馬倫,隻好默然不語。聽房人聽到這段對話,也感到慚愧。

前人曾以聽房為題,編撰了一段笑話:

有一縣長新婚,洞房設在縣署,縣署打更的更夫為了聽壁角,整夜沒有打更。縣長因為未聽到打更的鑼聲,第二天早上喚更夫來問:“你昨夜為何沒有打更?”

更夫立即答道:“我打更了,而且有事為證。”

縣長:“你說一更有何事證?”

更夫:“我打一更時,聽得老爺和太太在欣賞山川景物。”

縣長:“是如何情形?”

更夫:“聽得老爺和太太一問一答的‘這是什麼?’‘這是雙峰競秀。’‘這是什麼?’‘這是石澗溫泉。’以下就沒有聽明白了。”

縣長:“二更時呢?”

更夫:“我打二更時,正值老爺太太掛對聯!”

縣長:“你怎麼知道?”

更夫:“聽得太太對老爺說:‘下一點,還稍下一點,好了。’這不是掛對聯嗎?”

縣長:“唔,三更時呢?”

更夫:“我打三更時,老爺賓館來了貴賓。”

縣長:“有何憑證?”

更夫:“聽得太太連聲的在叫‘哥哥,哥哥’,必定是舅老爺來了。”

縣長:“四更時呢?”

更夫:“我打四更時,老爺方下館子,正在會帳。”

縣長:“怎見得呢?”

更夫:“聽得老爺說:‘我揩(開)我的。’太太也說:‘好,就各揩各的吧!’這不是會帳嗎?”

縣長:“五更時呢?”

更夫:“我打五更時,聽得老爺有倦勤之意。”

縣長:“胡說,那有這回事?”

更夫:“我聽得清清楚楚,太太問老爺:‘你再幹嗎?’老爺回答:‘我不幹了。’這不是倦勤嗎?”

更夫說完,把打更用的小鑼向縣長的辦公桌上一甩,大聲說道:“我一定和老爺同進退,現在老爺既是不幹了,我也決心下野。”

聽房習俗從古至今一直流行未斷。有的人甚至藏在床底下,將新婚之夜的情形偷聽得一清二楚。《陽原縣誌》載:“迄新夫婦共寢之際,屋外尚有竊聽情詞,以作翌日戲弄資料者,謂之聽房。”清人黃祖軒《遊梁瑣記·縣內奇案》:“凡合巹初夜,以聽房為喜兆。”既以有人聽房為喜兆,此種風俗豈能斷絕?但很多人還是認為聽房有失文明。《野叟曝言》第94回載,皇姑在答應嫁給蘭哥之前,便與男方約法五章,第三條就是“成婚之夜不許吵房、聽房”。劉真《春大姐》:“村長趙金山也強硬地說:‘去去去!今晚誰也不許聽房,這幾天他們太辛苦了。你們心疼人家,等你們娶媳婦時,人家才能心疼你們。”社會文明的進步,使聽房逐漸失去存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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