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頭又稱蓋巾,是新娘在婚禮上的重要飾物。娶親花轎來到,新娘先拜別父母,然後用紅巾蒙首,讓伴娘攙扶上轎。來到夫家,舉行婚禮。新郎親手揭開蓋頭,二人正式相見。

新娘為何用紅巾蒙首,事情多少有一點說頭。漢魏時期,天下紛爭,戰火連綿不斷,民間娶親有時根本無法照禮儀行事。出於安全方麵的考慮,婚事一說定,便用紗巾將新娘的頭蒙上,新郎將新娘接回,到家後揭開新娘紗巾,新娘拜見公婆,新郎和新娘便成為合法夫妻。這種方式本是為速成而采用的一種權變方式,不曾想影響卻很大,新娘結婚時頭頂紅蓋頭逐漸演化為一種禮俗。

這種簡易的婚禮形式古時叫拜時。唐人杜佑在《通典》卷五九中說:“拜時之婦,禮經不載,自東漢魏晉及東晉,鹹有此事。按其儀或時屬艱虞,歲遇良吉,急於嫁娶,權為此製。以紗蒙女氏之首,而夫氏發之,因拜舅姑,便成婦道。六禮悉舍,合巹複乖。”

晉朝時,拜時婚盛行一時。這時不僅是因為戰亂,還因為喪事。禮俗規定,男女雙方家庭有喪事,不能在服喪期內婚嫁。而古代喪期太長,很多家庭等不得,便冒喪舉行拜時婚。直到近現代,在父母喪期婚嫁,婚禮也講究簡易。

新娘蓋頭由誰來揭開,不同時代不同地區也有不同的風俗。宋朝時是由至親中的雙全女親來揭開新娘蓋頭。《夢粱錄·嫁娶》中說:“其禮官請兩新人出房,詣中堂參堂,……並立堂前,遂請男女雙全女親,以稱或機杼挑蓋頭,方露花容。”這裏有祈求吉祥之意。吳地東萊一帶的婚俗,新娘蓋頭要由婆母揭開。朱軾《儀禮節略》中說:“吳東萊婚禮,婿婦交拜後舉蒙頭,遂就坐。按內則,女子出門必擁閉其麵,蒙頭即擁麵也,俗謂之蓋頭。以錦為方帕,橫直四尺,女辭父母,拜畢,即以帕蓋頭,升車至夫家。交拜,必姆為去之。乃合巹。”

但最普遍的習慣,還是新郎親手為新娘揭開蓋頭。根據《通典》的說法,唐朝時新娘的蓋頭是“夫氏發之”,宋人朱熹也主張揭蓋頭的人應是新郎,“婦拜,婿答拜,婿為舉蒙頭。”《紅樓夢》第九十七回:“儐相請了新人出轎。寶玉見新人蒙著蓋頭,喜娘披著紅扶著。……儐相讚禮,拜了天地,請出賈母受了四拜,後請賈政夫婦登堂,行禮畢,送入洞房。……寶玉此時到底有些傻氣,便走到新人跟前說道:‘妹妹身上好了?好些天不見了,蓋著這勞什子做什麼!’欲待要揭去,反把賈母急出一身冷汗來。寶玉又轉念一想道:‘林妹妹是愛生氣的,不可造次。’又歇了一會兒,仍是按捺不住,隻得上前揭了。喜娘接去蓋頭。”曹雪芹的這段描寫相當生動具體,新娘薛寶釵的蓋頭是由新郎寶玉親手揭去的。

新娘紅巾蒙首,始是出於權變,後習而成禮成俗。這裏麵既有模仿行為,又有追求美學的強烈意識。紅色是喜慶,是鮮豔。蒙首是含蓄,是朦朧。在蓋頭揭開之前,人們對新娘的容貌隻能去想象。可以想其醜,也可以想其美。這種懸念為新婚增添了無窮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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