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講究郎才女貌,在中國是一個很有影響的傳統觀念。如果追求這種文化意識的根源清代一妻一妾圖,可以上溯到人類的遠古時期。人類之初,人類在兩性方麵與動物區別不大。雌性在發情期,對雄性無任何選擇,隻要能與之交配就可以。雄性對雌性亦是如此。女性發情期的消失,是人類脫離動物界的標誌之一。這時的女性,對交配對象開始有了選擇。身體健壯靈活,能夠找到較多食物的男性,為大多數女性所鍾愛。生物進化使人的體毛開始減少,皮膚變得細嫩,美在人的肉體上逐漸顯現出來。男人開始追逐身體苗條、容貌秀美的女人。男女雙方對異性的選擇標準,構成了郎才女貌觀念的雛形。

對男子才的標準主要是看其官場上的能力,是否才能幹練,能否仕途得意,飛黃騰達。或者看男子是否勇猛過人,武藝如何,有時通過比武招親選婿。唐高祖李淵娶竇皇後時就是通過比武招親的。北周時竇毅有一個十分鍾愛的女兒,竇毅對其妻說“此女有奇相,何可妄嫁與人。”於是便在屏上畫兩隻孔雀,凡來求婚者以箭射孔雀,能射中孔雀眼睛者便將女兒許嫁。求婚者先後曆數十人,都未能射中。李淵來求婚時,搭弓引箭連發兩矢,中孔雀二日,竇毅便將女兒許嫁給他。後來李淵起兵滅隋當了唐代開國皇帝,立竇毅女為竇皇後。《合璧事類》還記載王鍔任辛果偏裨副將時,有一天打馬,王鍔馳騁酣暢,勇猛過人,“向天嗬氣,高數丈,若匹練上衝。”辛果對其妻說:“此極貴之相”,以女妻之。後世小說中以比武招親選婿的故事很多,反映了古代人們把武藝高低視為選擇配偶的重要才能標準之一。翻開中國文學史,曆代小說傳奇中無不是才子佳人結良緣,而“才子”的“才”主要體現在詩詞歌賦和文章上。這種擇婿選才的標準與中國古代“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及“學而優才子佳人瓷缸則仕”等傳統文化觀念有關,所以一直到明清乃至近現代都是如此。

在勞動人民階層,擇偶所重之“才”主要是看其生產技能如何。或善於農耕,或長於製作,能從事木工鐵匠等技術勞動,或能經商,發家致富,或粗通文墨,能算會計賬等等,都被視為有“才”之能人。能將女兒嫁給這樣的男子,即使不能成為大富大貴之人,至少不會受凍餒之累。所以,擇偶時對才能的要求並不高。像牛郎織女的神話傳說,《天河配》、《天仙配》等戲曲能廣泛流傳,深入民心,正說明了勞動人民的普遍心態。

中國傳統婚姻擇偶觀念中,對男子重才而不重貌。反過來男子擇偶時對女子相貌要求卻高於一切。《詩經》三百篇開卷第一首詩就是描寫愛情的《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位青年在河邊看到一位妙齡女郎,馬上就著了迷,當求之不得時,晚上便輾轉反側,睡不著覺。

對女性的審美標準又如何呢?古代文學作品中對此多有描述。古人認同的古典型美是,身材窈窕修長,皮膚如凝脂般柔滑潔白,五官不僅漂亮,而且神情嫵媚多姿。宋玉《登徒子好色賦》更為誇張地描述了一位“東鄰美女”。“天下之佳人莫如臣東家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太白,施朱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齒如含貝。嫣然一笑,惑陽城,迷下蔡。”《西京雜記》記載“卓文君姣好,眉色如望遠山,臉際常若芙蓉,肌膚柔弱如脂”。總之,古代大量描寫美人的詩文都是欣賞其皮膚光潔柔滑,身段曲線優美,再就是“娥眉”、“貝齒”、“素手”、“芙蓉麵”之類的辭藻。《晉書·後妃傳》記載晉武帝想給太子選妃,有的主張選賈公之女,有的主張選衛公之女。晉武帝認為:“衛公之女有五可,賈公女有五不可。衛家種賢而多子,美而長白;賈家種妒而少子,醜而短黑。”這是以女性身材修長皮膚白為美,以身材矮短皮膚黑為醜。在唐代傳世的繪畫、敦煌壁畫以及考古出土的墓葬壁畫中,凡仕女圖、飛天等都是以體態豐滿,發育健康為美。而宋代以後又以嬌羞病態為美,其實,中國曆史上對女性的病態美欣賞由來已久。《莊子·天運》中所講的“東施效顰”寓言就很能說明問題,西施長得很美,因患心病,常蹙眉捧心,神態戚戚楚楚,而東施長得很醜,亦學西施蹙眉捧心的病態,所以被人嘲笑。後世遂以體弱多病的西施為女性美的典型。像《紅樓夢》中的美女典型林黛玉和薛寶釵雖屬兩種不同類型,但共通的一點就是都整天不離藥,一副病懨懨的神態。

古代女性的古典美大致可以歸納出幾個要點:五官要明眸皓齒,體形要削肩纖腰,肌膚要潔白如霜雪,體態要輕盈柔弱,神態須嫵媚嫻靜。在某種程度上說,以纖弱病態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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