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廩辛 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 武乙 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 帝乙 帝辛(二世二王)

在甲骨文的斷代分期研究中,董氏還規定了作為依據的十項標準,即:一世係、二稱謂、三貞人、四坑位、五方國、六人物、七事類、八文法、九字形、十書體。董氏的方法很周全,也為後世學者所遵循。不過董氏所處的20世紀三四十年代,甲骨文的研究還不夠深入。之後的很多學者,在他的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糾正了他在斷代學研究中的錯誤與不足。比如目前發現的殷墟卜辭,始於武丁時期,那麼董氏第一期中就隻有武丁一世一王了。董氏斷代的另一個問題是將今天看來風格相承續的一類大字作品分置於第一、四兩期。這在書風的斷代上引起了混亂。甲骨學經過了一個世紀的發展,學者們對於甲骨文的斷代研究已經梳理出了一個較為清晰的脈絡,尤其是對於貞人組耐心細密的排比,使斷代分期研究更加信而有證。

商代的貞人集團是直接職司占卜與契刻的一個文化群體。不同時期的貞人可區分出不同的貞人組,不同組別的甲骨書法也表現出不同的書法風貌。曆時200多年的殷商甲骨文風格多姿多彩,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即以“賓組”、“曆組”、“無名組”為代表的大字作品和以“出組”、“何組”、“黃組”為代表的小字作品。從風格的延續性上看,它們應該分屬於兩個世代傳承的貞人集團。就時代的先後,卜辭大體可分:

組卜辭;

賓組卜辭;

曆組卜辭;

出組卜辭;

何組卜辭;

無名組卜辭;

黃組卜辭。

需要指出的是,甲骨文的契刻者不一定是卜辭中的貞人。因為一個貞人組一般包括多個貞人,有的多達幾十人,但這一組的書法風格並不那麼紛雜,而“曆組”卜辭,貞人隻有“曆”一人,但又呈現出了不盡相同的幾種樣態。貞人組之間也有貞人的交疊,顯示出各組之間的相互承續與過渡。

組卜辭是現存商代甲骨文最早的作品,相當於武丁早期。字體以大字類為主,字形保留較濃的圖畫性和筆意。盡管契刻已將筆畫進行了線條式的簡化,但線條仍保留明顯的豐中銳末的粗細變化,有些部分仍然保留有圖畫式的塊麵填實處理。書法行氣還沒有達到應有的貫注,因此章法表現得散漫天真和自由隨意。

賓組卜辭所見貞人有“王、彀、賓、爭、內、者、韋、永、吏、古”等。字體以大字為代表,在時代上相當於武丁中晚期至祖庚早期。甲骨文書法經曆了師組刻辭的一段積累,到賓組呈現出第一個高峰,字勢闊大,結構均衡,線質挺健,章法氣脈貫通。在文辭上也出現了幾十字以上的長篇和幾段卜辭充實於整塊骨版的作品,表現出充沛而博大的氣度。因此,這一時期的刻辭也成為甲骨書法的經典之作。賓組也有一類小字作品,風格不甚突出。

曆組的刻辭也有大小二類作品,而且這二類作品還可以細分。這一組中,小字作品的契刻顯示了刀法的純熟與結構的精致;大字作品不同於賓組的闊大,顯得略為修長。

出組是承續賓組而發展的,這一組的作品,大體相當於五期中的第二期。這一期在契刻的刀法上普遍采用了單刀中鋒,線條化的程度很高。在此之前的刻辭,刀法是多樣的:單刀、雙刀、複刀等,不一而足。這不能說此前的契刻者技法如何多變,而是刀還常常依附於筆,為了傳達筆意,刀法還是較為被動的。出組的單刀中鋒說明,這時的甲骨已經從以前可能的先書後刻,發展到直接刻寫了。

何組卜辭在時間上跨度很大,大約從五期中的二期一直延至四期,無名組則相當於二期的後半段延至四期。這一時期的作品無新奇可喜之狀,以小字作品為多,或工致整潔,或略為潦草,其大字則稍嫌疏闊。可以說,這一時期的甲骨書法是較為平庸的。

黃組刻辭是甲骨書法絢爛餘輝的回光返照,相當於五期中第四期後半段及整個第五期,當文丁、帝乙、帝辛之世。這一時期普通采用小字刻辭,為小字之冠,直接刻寫卻精麗異常。這一時期又有一類大字作品,先書後刻,以《宰豐鹿骨匕記事刻辭(帝乙、帝辛)》為代表,雙刀深刻,準確地傳達了筆意,其氣味的醇古深厚不讓於金文。

傳世的殷墟甲骨不下十幾萬片,如此龐雜的一份書法遺產,過於細密的分析常會失於不得要領。總之,甲骨文書法以武丁時期為最,原創之際,元氣勃發,格局闊大,體勢遒邁。祖庚、祖甲時期則在於完善技巧,拓展風格。廩辛、康丁、武乙、文丁之世的書法雖然少有特出超逸之品,但是大量的書寫,於文字於書法的演進都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不求外形的新奇而轉注於內部空間的調整,不乏積微儲變之功。帝乙、帝辛時期,雖是商朝末世,而此時的甲骨文書法未嚐不是一個窮則思變的曆史轉捩,其小字愈細愈精,而大字深刻已經氣通鍾鼎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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