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各代都對刑訊進行了一定限製,但隻要承認刑訊合法,隻要還有法律確認的刑具存在,就隨時會出現突破限製的行為,法外刑訊就難以避免。“請君入甕”這樣殘酷的刑訊方法就是法製比較完備、刑訊比較規範的盛唐時期出現的。

武則天篡唐稱帝,圓了她做女皇的美夢。但恐天下不服,欲以威權製天下。她“漸引酷吏,務令深文,以按刑獄”。重用周興、來俊臣等一幫劊子手主管司法刑獄事宜。他們編製了《告密羅織經》,用以訓練特務,傳授羅織罪名、誣陷好人的歪門邪道。前後遭他們無辜殺害的人不可勝數。不過還真應了那句老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周興等人以整人開始,以害己告終。《資治通鑒》二百零四卷《唐紀二十·則天後天授二年》中就記述了一件令對周興、來俊臣二酷吏切齒者頗為解氣的事情:“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責力通謀。太後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周興一聽,驚駭不已,呆若木雞,頓時嚇出一身冷汗,“惶恐叩頭伏罪”。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請君入甕”的故事。幾年以後,來俊臣也因得罪武氏而被處死。

像“請君入甕”這樣的酷刑既不見於經傳,也不見於法典,更無先生傳授,而是酷吏們為殘害無辜的被告者而隨心所欲提出來的。周興、來俊臣這樣的劊子手其行為殘忍令人發指,其下場實罪有應得。這個故事,再一次向世人昭示: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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