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遼代,又創立鞭烙法。鞭與烙同時使用,還可以折算,凡烙三十者鞭三百,烙五十者鞭五百。元代初年,鞭刑肆虐,不少人被鞭撻致死。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世祖忽必烈下詔禁止鞭背,但未能刹住這股歪風。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又重申禁止去衣鞭背的法令,仍然未能根除。明清時,許多酷官暴吏還在經常使用鞭撲,《大清會典》上還明文寫著“國初旗下人有犯俱用鞭責”的條款。

曆史上雖有不少生性殘暴,心狠手辣的酷吏,但有些比較寬厚仁慈的官員看到犯人被鞭撻的痛苦,也是有憐憫之心的。他們對所用的鞭加以變通,或者在行刑時適當從輕。如北齊時,崔伯謙任濟北太守,府中刑鞭都用熟皮製作,鞭打人時不讓見血,隻表示一下責罰罷了。百姓們作歌曰:“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無爭”。可見,在酷刑肆虐的封建社會裏,多少施行一點兒仁政就會得到人民的讚譽。東漢劉寬任南陽等郡太守時,用蒲草製作刑鞭,吏役們有了過錯,就象征性地用這種蒲鞭責打,有示辱之意,無皮肉之苦。劉寬的做法使他東漢劉寬任太守時,以蒲草為鞭,象征性地懲急戒,深得民心當時得到百姓的愛戴,也受到別人的景仰。唐朝大詩人李白有詩雲“蒲鞭掛簷枝,示恥無撲,”,就是稱讚的這件事。

但是,古代也有些酷吏別出心裁地製作特殊的刑鞭,加重對犯人的懲罰。例如明洪武末年,湘陰縣丞劉英用生牛皮製鞭,皮條上串著銅錢擰在一起,長三尺。用這種鞭打人,銅錢割裂肌膚,能使受刑人血肉橫飛,慘不忍睹。有一次,劉英外出巡視,某巡檢沒有及時迎接他,他就抓住巡檢的妻子出氣,將她綁起來用夾有銅錢的生革鞭痛打,幾乎把她打死。後來劉英終因民憤太大,以酷虐罪判處極刑,斬於市曹。永樂年間,有一個千戶用皮革縫製一個鞭,裏麵灌上桐油,用它來鞭撻犯人。刑部將此事奏聞朝廷,明成祖認為這人用心太殘酷,傷人太過分了,於是下令將那千戶用禦杖進行了責罰,並罷免了他的官職。成祖朱棣一向慣用酷刑,在處理這件事情時能出人意料地表現出一點兒仁慈之心,也很可貴。

曆史上執行鞭刑的打手通稱伍伯。伍伯們性凶手狠,行刑時毫不留情。唐初武德年問,曾發生過一幕伍伯打官長的鬧劇。蘇世長任陝州長史時,治下民眾不服管教,他想了個主意,讓伍伯在鬧市鞭打自己,作為引咎自責,以感化百姓。但伍伯們討厭他這種弄虛作假的把戲,於是在用鞭時狠勁猛打,直打得皮裂血出。蘇世長見假戲真做,實在忍不住疼,便慘叫著逃回衙中,圍觀的人都大笑不止。蘇世長的虛偽固然可笑,但伍伯們的凶狠也的確可惡,難道他們就不怕蘇世長事後給他們小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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