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受禦杖的吳中行和趙用賢,每人被杖打六十。吳中行被打完之後,校尉們把他放在一塊大布上,抬起四角還往地上摔幾次,然後拖出長安門,再把他放在一扇門板上,責令其家屬當天立即把他抬出京城。這時吳中行已經昏死過去,後經家人救治才蘇醒過來。家裏人雇一乘轎子抬著他南下返鄉,到家後,又請醫生把他身上腐爛的肉割掉幾十塊,大腿上往裏挖約一寸深,腿上的肉幾乎被掏空了。趙用賢是個大胖子,抬到家後,爛肉一塊塊脫落,有的就像巴掌那麼大,他的妻子把這些爛肉用鹽醃上,收藏起來,以儆後人不要再當官。

艾穆、沈思孝和鄒元標三人比吳中行、趙用賢挨得更狠,每人都被打了八十禦杖,直打得血肉模糊,死去活來。沈思孝受杖時,把右腿疊放在左腿上,所以他的屁股一邊傷勢很重,回到家後,請醫生剜去重傷處的爛肉,同時買來一隻黑羊,活著剜取羊腿上的好肉,塞到他的傷口的皮膚裏,把傷口縫好,敷上藥。據說,這樣過一段時間後,羊肉即能和人肉長在一起。不久,沈思孝按照朝廷的處分決定,被流放到粵東戍所。他徒步翻越南嶺時,血還在順著腿腳往下流淌。鄒元標的傷勢更重,他雖未被打死,終身成了一個廢人。世人皆雲當官好,但是有時當官的後遺症也挺大,上麵這些故事不是也很怕人嗎?

天啟四年(1624),屯田郎中萬燥上疏彈劾魏忠賢,魏忠賢指使一群太監到萬府抓住萬燥,拳腳相加,一陣毒打。拉到午門時已經體無完膚,魏忠賢仍然命令將他禦杖一百。打完之後,那宦官魏忠賢指使太監們拳

打腳踢朝臣幫太監又在萬燥身上亂踩一通,萬燥被整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第四天便死去了。封建社會的法就是權,權就是情感,以感情執法的流毒是非常深遠的,這種以感情行政的影子至今時而浮現。

明朝末年崇禎時,明毅宗朱由檢仍死抱著祖宗的傳家寶——禦杖不放,常常親自指揮太監和錦衣校尉用禦杖拷打朝臣。崇禎十三年(1640),名臣黃道周被錦衣校尉逮捕,慘遭禦杖責打,姚雪垠的長篇小說《李自成》中有詳細的描述。崇禎十六年(1643),嘉興人吳昌時被蔣拱宸彈劾,毅宗在朝堂親自審問,吳昌時辯駁不已,毅宗動怒,命令用杖刑。閣臣蔣德、魏藻德當時為吳昌時講情,說:“在金鑾殿上用刑,是大明朝三百年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毅宗愈怒說:“吳昌時這廝,也是三百年來沒有見過的惡人。”於是下令太監動手。先用夾棍,吳昌時的兩條腿都被夾斷,昏死過去,無法站立,一名校尉把他背出朝堂。蔣拱宸也因事觸怒了毅宗,毅宗高坐金殿,喝聲“打”!行刑的校尉立即對蔣當頭一杖,一下子把烏紗帽打成兩半。由此可見,這時的禦杖已是不分場合,不講任何方式了,和棒打豬狗無異。

崇禎十七年(1644)春,明朝滅亡前夕,毅宗還在濫用酷刑。熊開元和薑二人都因直言進諫,得罪毅宗,被逮受審。熊開元先受拶刑,再被禦杖杖責一百,又被夾一次,再打五十棍,這已經被整得隻剩一口氣了;兩天後又夾一次,打五十,再剝光衣服打四十棍。這樣反複折騰,熊開元竟然沒有死,也算是奇跡了。薑在午門被禦杖,趴在地上,滿麵塵土,兩隻腳也被縛起來,由人四麵牽扯,一點不能動,隻露出屁股和大腿受禦杖,禦杖被打折了好幾根。杖完後,薑已不省人事,他的弟弟薑垓當時也在朝做官,前來救護,采用流行的秘方,嘴含一口人尿,嘴對嘴喂給哥哥,薑才蘇醒過來。家人請醫生為薑治傷,醫生說:“杖傷的青痕已經到了膝蓋以下,恐怕是沒救了。我用刀把爛肉割去,敷上藥試一試,七天後若能感覺到疼,就有治好的希望。”後來過了半個月,先後割除的爛肉約有一鬥,身體才逐漸恢複(魏禧《薑貞毅先生傳》)。薑被禦杖後,於崇禎十七年三月被勒令謫戍宣城,還沒來得及動身,三月十九日北京被李自成起義攻破,毅宗見大勢已去,含淚投繯。盛行明代的禦杖,隨著明朝的滅亡才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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