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不久,嘉靖初年又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禦杖。事情的起因是:武宗朱厚照駕崩,他無子可以繼承帝位,於是由皇太後張氏做主,將孝宗朱礻右樘的弟弟興獻王朱礻右的兒子朱厚過繼給孝宗,作為嗣子,這樣他就算是武宗的弟弟,可以繼承帝位。朱厚就是世宗嘉靖皇帝。他即位後要稱孝宗為父,而應稱親生的父母為“本生父母”,但嘉靖登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去掉“本生”的稱呼,並給親生父親追封皇帝的諡號。他的意思顯然是不願再做孝宗的嗣子,因此,群臣輿論嘩然,認為世宗的做法不合大禮。於是,以尚書金獻民、侍郎何孟春為首,一共計二百二十九位朝臣,一起跪在左順門進諫,勸皇帝改變主意。這就是明朝曆史上著名的“議大禮”事件。從早晨至中午,世宗兩次傳旨,眾官仍然跪地不起。嘉靖大怒,命令錦衣衛將為首者逮捕。修撰楊慎、檢討王元正等人用力搖晃左順門的門扇,放聲大哭。世宗更加憤怒,又命人把四品以下的朝臣馬理、王相、毛玉、張日韜等一百三十四人拘禁,五天後又將其中的十六人在午門施行禦杖。又過四天,又將修撰楊慎等七人再杖打一次。被禦杖的一百三十四人中,共被打死十七人。

“議大禮”風波之後,世宗恐大臣不服,仍然不斷使用禦杖。嘉靖十二年(1533),郭君弼上書言星變事,觸怒世宗,被逮送錦衣衛獄,用夾棍、拶指拷逼近百次之後,又拉到午門施行禦杖責打,直打得兩腿露出白骨。嘉靖十三年(1534),世宗派武定侯郭勳替他到太廟祭祀,給事中張選上疏進諫,世宗不悅,命令將張選押到午門,禦杖八十。世宗親自坐鎮文華殿監杖,每一個校尉行杖完畢,都必須把杖責的情況報告給他,行刑用的竹杖都打斷了三根。打完之後,張選已經氣絕休克。世宗叫人把張選拖走,仍然餘怒未息,耿耿於懷。張選被抬到家中,家人給他灌藥,才慢慢蘇醒過來。嘉靖朝“四十餘年間,杖殺朝士,倍蓰前代”,“天下莫不駭然。”

嘉靖以後,直至明末禦杖未斷。隆慶二年(1568)穆宗朱載重禦杖給事中石星,杖責後又將他削職為民。萬曆五年(1577),神宗朱翊鈞的輔命大臣張居正的父親死了,因為當時皇帝年幼,張居正身負重任,他不願丟開權力回原籍為父親守孝,這便是曆史上所謂的“江陵奪情”事件。按照封建道德標準評判,張的行為顯然不合規範。於是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刑部員外郎艾穆、右都禦史沈思孝、進士鄒元標等人,先後上疏進行彈劾。張居正以權謀私,勾結宦官馮保,對彈劾他的人予以反擊。於是,就讓小皇帝傳旨,用棍棒或竹杖禦杖上疏的朝臣。吳中行等人身上穿著囚衣,用繩索綁住手腕,被押出午門。午門前的空場上,百名校尉衣甲鮮麗,手執木棍左右排列。司禮監太監宣讀了萬曆皇帝的批示之後,在午門西側台階下左側就坐,錦衣衛指揮使在右側就坐,手下聽候差遣準備行刑的有數十人。不一會兒,校尉把應受禦杖的犯官拉過來一個,讓他在指定的位置臉朝下趴在地上,掀起上衣,褪下褲子,露出屁股和大腿。司禮監太監命令:“擱棍!”兩旁排列的校尉齊聲大喝:“擱棍!”這時,有一人拿著一根大竹杖走出隊列,將禦杖放在即將被打者的大腿上。校尉們又按照司禮監太監的命令齊聲大喝:“打!”於是,行刑者把禦杖高高舉起,打犯官的屁股。打三下之後,校尉們又大喝“著實打!”行刑者更加用力。打的中間,校尉們有時會按照司禮監太監的眼色,大喝“用心打”!這是暗示行刑者往死處打,行刑者心領神會,打得更加凶狠。每打五下,行刑者要換一個人,校尉們照樣用吆喝聲傳達太監的命令。每次喝令時,都是先由一人發令,然後百名校尉齊聲附和,喊聲震天動地,正在挨打的和等待挨打的犯官們莫不膽戰心驚,兩腿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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