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種特殊形式,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宮門用棍棒對大臣以杖責。封建時代,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對於大臣,即如主人對於奴仆,稍不如意,就隨時用棍棒打人,致殘甚至打死的情況都有。因此,禦杖雖不載於曆代的法典,但它確實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刑罰。尤其是在明代。禦杖成為慣例,其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曆史上罕見。被禦杖的朝臣受刑的慘狀,實在觸目驚心。

禦杖早在漢代就開始施行了。東漢初年,丁邯被選為尚書郎,他嫌官卑職小,托病不赴任,光武帝劉秀大怒,命令武士用頭號大杖對他予以責罰。唐玄宗時,曾在朝廷杖責監察禦史蔣挺和秘書監薑皎等。但明代以前各代的禦杖隻是皇帝偶爾動怒,即興所為,到了明代便逐漸形成製度,成為皇帝常用來處罰朝臣的手段。

明代禦杖始於太祖朱元璋。洪武八年(1375),茹太素上疏奏事,言詡有所觸犯,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來當麵責問,並在朝堂把太素用棍棒責打。皇帝經常用禦杖懲戒朝臣茹太素是明朝第一個受禦杖責打的朝臣。朱元璋的做法被他的後代繼承下來並加以發揮,永樂以後施行禦杖的刑罰愈來愈頻繁。正統年間,宦官王振擅權,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埔、祭酒李時勉等都受過禦杖。景泰六年(1455),代宗朱祁鈺曾用禦杖責打大理少卿廖莊於闕下。成化年間,宦官汪直亂政,曾將給事李俊、王浚等五十六人用禦杖各杖責二十。禦史許進得罪汪直,也受禦杖杖責,幾乎致死。成化十八年(1482),南禦史李珊等人上疏請求賑濟災民,憲宗朱見深借口奏疏中有錯別字,詔令錦衣衛在南京午門前,由守備太監監刑,用禦杖將他們各杖責二十。到這時,禦杖在施刑時的儀式、方法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固定的程序。

正德年間宦官首領劉瑾專權,禦杖的刑罰更為酷烈。正德元年(1506),劉瑾把大學士劉健、謝遷趕出京師,激起士人共憤,給事中艾洪、南京給事中戴銑、禦史薄彥徽等二十一人,或獨自署名,或數人聯名,上疏請求保留劉、謝二人,同時彈劾劉瑾和另外兩名宦官馬永成、高鳳。劉瑾在武宗麵前添油加醋地進讒言,請得聖旨,將這二十一人全部逮捕,各用禦杖杖打三十。其中戴銑受刑最重,當時即死於杖下。禦史蔣欽三次上疏,三次被杖打,每次杖責三十,第三次受杖打後過了三天即死於獄中。明朝著名的思想家王守仁當時任兵部主事,也上疏救戴銑,劉瑾假傳聖旨,把他禦杖五十,打得死去活來,之後又把他貶官到貴州龍場驛丞,把他放到一個最苦的地方去受罪。

劉瑾施行的禦杖,其狠毒超過了前代。成化以前,朝臣被禦杖責打時都不脫衣褲。從劉瑾開始,朝臣遭禦杖責打時都要脫去衣褲,這樣,輕者傷勢加重,重者就丟了性命。劉瑾用的行刑明朝禦史蔣欽三次上疏,三次遭責禦杖,三日而死的校尉都是經過專門訓練的。訓練的辦法是,先用皮革包裝紮成兩個假人,一個裏麵裝上磚塊,另一個外麵裹一層紙。用禦杖打裝磚塊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輕,但打開皮革一看,裏麵的磚塊已全部破碎;打包紙的假人時,看上去下手很重,便連紙也打不破,練到這種程度,他才能被選用為執行禦杖的打手。這樣,在行刑時就可以隨心所欲,如果想把人打死,就用打包磚塊人的方法;如果想照顧誰,就用打包紙人的方法。不知底細的旁觀者,根本看不出一點兒破綻。

劉瑾挖空心思,利用禦杖殘害忠良,但他自己搬磚砸自己的腳,他最後也受到了禦杖的懲罰。正德五年(1510),宦官張永告發劉瑾謀反,錦衣衛指揮劉琿按照常規,將劉瑾在午門外用禦杖杖責後淩遲處死。劉瑾作惡多端,終於自食其果。

劉瑾死後,禦杖的使用並沒有減少,其他宦官把持朝政時,迫害異己勢力的殘酷手段比劉瑾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德十四年(1519)春天,宦官江彬鼓動武宗南遊,群臣紛紛上疏勸諫武宗不要聽信江彬的奸佞之言,使天下勞民傷財。武宗大怒,傳旨將上疏進諫的兵部郎中黃鞏、兵部員外郎陸震等數人下詔獄,將修撰舒芬等一百四十六人在午門外罰跪五天。舒芬這幫人跪完五天後,武宗又下令在午門將他們施行禦杖杖責,每人三十大棍。江彬見大臣們都彈劾他,非常惱怒,授意校尉從重用禦杖責打。這些溫文爾雅的文職官員,哪裏受得過這般酷刑?行刑時慘叫聲響徹皇宮內外,情景十分恐怖。舒芬被禦杖後,奄奄一息,抬回翰林院時,掌院的官員害怕得罪江彬,不準在院中停留,舒芬哀求:“我在這裏任職,就讓我死在這裏吧!”還是不許,舒芬隻好帶著重傷,被人抬著踏上貶謫的路程。幾天後,武宗又下令將已下詔獄的黃鞏等六人予以禦杖,其中大理寺正卿周敘等三人各五十,另外三人各四十。同時被禦杖的還有姚繼岩等二十二人。黃鞏受杖後削職為民,遣送回原籍。陸震杖傷特別重,江彬又讓人絕其飲食,第二天他就死在獄中。工部主事何遵被棍棒打得肢體開裂,兩天後也死去。大理寺評事林公輔身體虛弱,不勝禦杖而死。行司副餘廷讚等人當時就死於杖下。這兩次被禦杖杖打的共一百六十八人,打死十五人。所以壞官好當,好官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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