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各諸侯國互相攻戰,各自為政,各國國君對臣下或百姓動輒用刖刀刖足,法律規定應受刖刑的條款也相當繁多。例如衛國曾規定,私自駕駛國君乘坐的專車外出,就是犯刖足之罪。有一天夜裏,衛靈公非常寵愛的幸臣彌子瑕得到家裏人報信,說母親病重,他倉促之間就駕著衛靈公的車子趕回家去。衛靈公知道了,不但未加罪,反而稱讚他的孝行。彌子瑕違規犯法而未受刑,是因為他的美色,正受衛靈公的寵幸之故,這隻是一個特殊的例子,一般的人若犯下此類罪過,是難逃刖足的處罰的。如《左傳》記載,莊公十六年(前678)鄭國刖強鈕之足;僖公二十八年(前632)衛侯刖铖莊子之足;成公十七年(574)齊國刖鮑牽之足等等,此外,莊公十九年(675),楚國的鬻拳諫楚王,楚王不聽從,鬻拳就用武力相威脅,楚王害怕,隻得照鬻拳說的辦。鬻拳知道這樣威逼國君是要定死罪的,就自動刖足請罪,楚王便赦免了他。齊國在景公時,刑罰特別重,受刖足之刑的人特別多,當時的齊相宴嬰諷諫景公說:現在市麵上“履賤踴貴”,踴是刖足以後安裝的假腳,有人專門製造假腳出售,生意很好。由於很多人被砍去了腳,所以,踴的價格暴漲,鞋子的價格反而下降了。宴嬰賢明機智,達到了諷諫景公省刑慎罰的目的。

春秋時,那些受過刖刑的人,常被委派擔任看守大門的職務,如現在的門衛焉。前麵提到的鬻拳就奉命守城門,被人們尊稱為“大伯”。這種守門的刖者雖然地位低賤,但在某些關鍵時候,他們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例如齊大夫夷射,有一次在宮中參加宴會,喝得醉醺醺的走出來,靠在王宮的側門稍事休息。把守這個側門的即是一位受過刖足之刑的人,他請求夷射說:“大人吃剩下的酒菜能否賞給小的們一些呢?”夷射怒斥他說:“受過刑罰半死不活的人竟敢向尊長要酒喝,真是大膽!”守門的刖者隻好退下。夷射走後,守門者把門旁邊牆上被房簷滴水衝刷的地方又挖下一塊,好像被人撒過尿的痕跡似的。第二天,齊君從這門邊走過,看見那片痕跡,很生氣,問:“誰在這裏小便了?”守門刖者回答說:“臣不曾見有人小便,昨天隻看見大夫夷射麵朝牆在這裏站了一會兒。”齊君大怒,就命令逮捕夷射並把他殺掉了。這裏刖者坑害夷射當然不對,但也說明一個事理,就是卑賤者也不可輕易得罪,須知卑賤者聰明,高貴者愚蠢;高貴是暫時的,卑賤是長久的。

夷射做官當老爺,因得罪了不起眼的刖者守門人而受到巧妙的報複,竟然丟性命;而孔子的學生季羔因對刖者顯示有同情心,在危急中卻得到守門刖者的掩護安全脫身。季羔在衛國當執法官(士師)時,曾審理過一個案件,把那犯人判了刖足之刑。不久,遇上了蒯賾作亂,季羔倉惶逃走,經過城門時,守門者正是他親手處理的被刖足的人。那位刖者對季羔說:“那邊牆有個缺口,你翻過去逃走吧!”季羔說:“君子從來不逾牆。”刖者說:“這邊牆有個窟窿,你鑽出去快逃吧!”季羔說:“君子從來不穿穴。”刖者又說:“這裏有間破房子,可以躲一躲。”季羔就進去藏了起來。追兵過去之後,季羔對守門人說:“以前我執行國家的法律,親自審判把你處以刖足之刑。今天我遇到災難,正是你報仇的好機會,然而你卻再三掩護我,這是為什麼呢?”守門的刖堵說:“受刖足之刑,是我罪有應得、無法免除的。可是,我看到你當初審理案件、定案量刑時的悲淒表情,我能明白你的意思。你不是出於私情來袒護我這個毫不相幹的人,而是因為你本來就是一個仁義君子,在處理案件時總要表現出公正、慈善的心腸,這就是今天我要救你的原因。”這位守門的刖者可以說是通情達理而且有一定法製觀念的人,和前麵那位報複夷射的守門刖者迥然不同。我們從這兩個故事可以看出,春秋時期刖足之刑被普遍采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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