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刀斬人首,割刀剮人肉,尖刀剖人心,劓刀,即是割人鼻之刀。古有割鼻之刑,稱為“劓”,劓刀即是劓刑的刑具。劓刑,就是割掉犯人鼻子的刑罰,是奴隸製五刑之一。

劓是一種古刑,遠在夏、商時已普遍使用。據《周禮·司訓》注載,夏代用小刀割鼻,受過劓刑的有上千人。商代盤庚遷殷之後,下詔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意思是,對那些不仁不義、桀驁難馴、一有機會就幹壞事的人,輕者割去鼻子,重者處以死刑,使他們斷子絕孫,務必使新都城內不再有這一類人。

周代正式把劓刑定為五刑之一,而且明文頒布“劓罪五百”,當時“凡觸易君命,革輿服製度,奸宄盜攘傷人者,其刑劓。”就是說,對那些違抗國君的命令、破壞規章製度、奸淫盜竊、破壞治安、打架鬥毆、傷人身體者,都要用小刀割鼻處以劓刑。周代受過劓刑的人常常被安排去守關,因為他們被割鼻之後,麵目醜陋,不宜在大庭廣眾中生活,他們自己也自慚形穢不願呆在人多熱鬧劓刑遠在夏、商時已普遍使用的地方,於是甘心接受命運的擺布,到偏僻寂靜的遠處了此一生。當時距京師五百裏之外的三關有十二座關門,皆由那些沒有鼻子的人把守。這真是一樁既無奈又可笑的事情。

從春秋、戰國以至漢初,用小刀割鼻的劓刑是一種非常普遍的刑罰,被割掉鼻子的人說不清有多少。例如戰國時期,魏王送給楚王一個美女,楚王非常高興。可是楚王原來的愛妾鄭袖卻很嫉妒,於是她便設計謀害這個美人。起初,她表現得非常喜歡這位美女,把自己的衣服、玩好送給美女。她的這些表演既消除了美女對她的戒心,也蒙騙了楚王。楚王以為鄭袖真心喜歡美女,對美女沒有妒意,楚王自然也很高興。鄭袖在做了這些偽裝之後,便開始施毒計了。她對美女說,楚王非常喜歡你,但討厭你的鼻子。你再見楚王時,要注意捂住鼻子,若是這樣,楚王就會永遠喜歡你。這個美女對鄭袖的話信以為真,入見楚王時,她坐在楚王身邊,總是捂鼻。楚王感到奇怪,就問鄭袖:“新人見了我常常掩住鼻子,是怎麼回事?”鄭袖說:“她嫌大王口臭,所以掩鼻。”楚王大怒,下令用小刀割掉美人的鼻子。鄭袖居心險惡,使美人無辜遭禍,後人提及此事,免不了感慨一番。唐代大詩人白居易詩曰:“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但見丹誠赤如血,誰知偽言巧似簧?勸君掩鼻君莫掩,使君夫妻為參商。”就是指的這件事。又如戰國時期,燕軍進犯齊國,齊將田單率軍堅守即墨,當時齊軍兵弱,形勢危急,田單放出風說:“我最害怕燕軍把抓到的齊軍俘虜都割掉鼻子。”燕軍統帥探知這一消息,不知是計,果然這樣做了。城中的齊兵遠遠望見燕軍中的齊軍降卒和俘虜都成了沒有鼻子的人,既憤怒又害怕,於是同仇敵愾,鬥誌倍增,齊心堅守。田單見軍士們被激怒,群情振奮,非常高興,就用火牛陣戰勝了燕兵。再如秦商鞅變法,量刑苛重,有一次公子虔違犯禁令,商鞅就將他用小刀割鼻處以劓刑。秦始皇時,劓刑更是家常便飯。太傅趙高教胡亥熟悉獄訟之事,隨意把人抓來割掉鼻子或斬首,作為胡亥的實習課程。當時犯了法應該處以劓刑的人不計其數。有人說,秦吞滅六國之後,把俘虜的六國軍士和百姓大多用小刀把鼻子割掉,竟然使社會上沒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還多,人們甚至認為沒有鼻子正常,有鼻子似乎是長了個贅疣反而覺得醜了。這話雖然有點誇大,但它卻真實反映了秦統一六國戰爭的凶殘和秦法的嚴酷。現在人們往往以中國的長城自豪,而且拿著秦兵馬俑去賺錢,殊不知統治者不顧民力。築萬裏長城、修驪山墓,給人民帶來滅絕人性的災難,這種用人骨鑄成的寶貝的光耀實難掩蓋當時統治者的罪惡。

漢文帝十三年(前167),文帝劉恒下詔廢除肉刑,將劓刑改為用笞三百來代替(景帝又改為笞二百)。從此,劓刑作為官方規定的刑罰被取消。但是,中國曆代的法律都是軟法律,所以後世仍不斷有人遵循古製,動輒將人割鼻。南朝梁時,曾一度用劓刑代替死刑。後來,在天監十四年(515)正月,梁武帝蕭衍下詔將劓刑再次廢除。之後,在一些非漢族統治的朝代或非漢族居住的地區,仍正式使用劓刑。例如唐代,吐蕃規定的各種肉刑,其中就有劓刑。金代規定對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至於被處死刑者,要處以劓刑或副刑,使他們留下標記,與一般百姓有所區別。元朝也恢複過劓刑,如元順帝初年,朝廷下詔對強盜要判處死刑,對一般偷盜牛馬的人則要判處劓刑。對一般偷盜驢騾者,初犯要處以黥刑,再犯則處劓刑。對那些偷盜豬羊者,初犯處以墨項,再犯黥麵,三犯割鼻,割鼻後再犯者要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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