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胡廣傳》雲:“(胡廣為郡散吏)……遂察孝廉。既到京師,試以章奏,安帝以廣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書郎,五遷尚書仆射。”孝廉考試的內容是“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胡廣因係文吏出身,故試以章奏。

東漢時,孝廉考試製度又有增益。

據《後漢書·黃瓊傳》載:“瓊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選,專用儒學文吏,於取士之義,猶有所遺,乃奏增孝悌及能從政者為四科,事竟施行。”

公府辟召之士,西漢至東漢初通常由公府主官負責薦舉,或依詔令所定科目,選出高第以貢於朝廷。但是,自東漢中葉以後,由於公府辟召不慎,過限未除,清濁混淆,良莠不齊。左雄為尚書令,為了革除其弊,乃奏請舉吏皆先試之公府,複試於端門。後尚書張盛奏除此科,尚書令黃瓊上言:“複試之作,將以澄洗清濁,複實虛濫,不宜改革。”帝乃止。於是,複試始成為一種固定的製度。

左雄所創立的複試製度,雖遭頑固派的反對,但對於防止營私舞弊、擇優選拔人才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辦法。《後漢書·左周黃列傳》論曰:“漢初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貢士之方也。中興以後,複增敦樸、有道、賢能、直言、獨行、高節、質直、清白、敦厚之屬(其中有些科目,前漢已有之),榮路既廣,觖望難裁。自是竊名偽服,浸以流兢。權門貴仕,請謁繁興。自左雄任事,限年試才,雖頗有不密,固亦因識時宜……故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餘年間,稱為得人,斯亦效實之征乎?”我們認為,範曄的這一評論還是比較公允的。

博士三科

博士本由察舉或薦舉、征召而來,但既為博士之後,仍須進行考試。成帝時有三科乏製。《漢書·孔光傳》雲:“成帝初即位,舉為博士……是時,博士選三科,高為尚書,次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補諸侯太傅,光以高第為尚書。”

東漢以來,仍承西漢製度,考試博士。博士們為了爭第高下,至有私行錢貨,定蘭台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者。據《後漢書·呂強傳》雲:“(汝陽李巡)以為諸博士試甲乙科,爭第高下,更相告言,至有行賄定蘭台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者,乃白帝,與諸儒共刻五經文於石。於是詔蔡邕等正其文、字。自後五經一定,爭者用息。”

博士弟子課試

自武帝立五經博士,置博士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博士弟子通過考試選補官吏遂成為定製。《漢書·儒林傳序》記其事雲:“(武帝元朔五年,公孫弘奏請)為博土官置弟子五十人,複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裏、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才,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能稱者……以治禮掌故、以文學禮義為官,遷留滯。請選擇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藝以上補左右內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補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邊郡一人。先用誦多者,不足,擇掌故以補中二千石屬,文學掌故補郡屬,備員。請著功令,它如律令。製曰:‘可。’自此以來,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學之士矣。昭帝時,舉賢良文學,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好儒,能通一經者皆複。數年,以用度不足,更為設員千人,郡國置五經百石卒史。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複如故。平帝時,王莽秉政,增文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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