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的宗法分封、世代承襲,反映到官吏製度上就是世卿世祿製,即:天子嫡長子為天子,諸子為諸侯;諸侯嫡長子為諸侯,諸子為大夫;大夫嫡長子為大夫,諸子為士。這是西周政權選任官吏的基本製度。這裏所說的“卿”,是指商周時代對政府中高級長官的稱謂,天子、諸侯所屬的高級長官都稱“卿”。我們知道,周王朝所設置的一套龐大官僚機構中,最重要的有“六官”,即:“天官塚宰”,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稱為“治官”,為六官之首;“地官司徒”,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撫邦國”,被稱為“教官”;“春官宗伯”,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稱“禮官”;“夏官司馬”,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被稱為“政官”;“秋官司寇”,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禁”,稱為“刑官”;“冬官司空”,職掌“工程”。此外,在周天子下麵還有太師、太傅、太保,稱為“三公”或“三保”。以上合稱“九卿”。他們世代為官,世代享有卿的政治大權,執掌著政權的製度,就稱為“世卿製”。《詩·大雅·文王》曰:“文王孫子,本枝百世,凡周之士,不(丕)顯亦世。”這段話概括地反映了周代貴族累世為官的事實。

在世卿製下,王朝官吏和地方諸侯雖然都具有世襲官職的特點,但二者又有區別。封國有相當的獨立性,所以其世襲性較為突出。王朝官雖然也有土地附庸,但畢竟不像諸侯國那樣有很強的獨立性,國王的意誌和貴族間的權力之爭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王朝官職位的變動,因此王朝官雖然可以世代為官,但世襲的職位並非固定不變。

如前所述,世卿製的產生是與分封製和宗法製分不開的。西周初年,周天子把土地分給自己的子弟或同姓子弟,是為諸侯國;諸侯國又把自己分得的土地分給自己的子弟,是為“采邑”,任命他們為卿大夫;卿大夫又把自己分得的土地分給自己的子弟,是為“祿田”,任命他們為士。與這種分封製相適應的宗法製的具體內容是:天子世世相傳,由嫡長子繼承,奉祀始祖,是為大宗;嫡長子的同母弟及庶兄弟封為諸侯,叫小宗。諸侯也由嫡長子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的同母弟及庶兄弟為士,是小宗。士的長子仍為士,其餘為平民。諸侯對天子是小宗,但在本封國是大宗。卿大夫對諸侯是小宗,但在本族又是大宗。這種由嫡長子世襲的製度,在官製上就是世卿製。

世卿製作為特定曆史條件下的產物,在當時也發生過重要作用。首先,作為王朝統治基礎的貴族,在世襲製下與王朝形成較長時間的共存共榮,有利於維持和鞏固正常的統治局麵。各級貴族必須依賴王室的庇護來謀生求發展,而世卿製給各級貴族充分共享政權的機會,從而換取其對王朝的效忠,世世藩屏周室。其次,貴族壟斷教育文化,從而保證了王朝統治的有效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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