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大夫以下,還可分出他們的親屬,建立各自的父權家長製家庭。這種家庭各有一定的田地,家長就是士。所有的士都要尊重所屬家庭的卿大夫為宗子。

士以下,就是各級宗子的比較疏遠的宗族成員,他們就成了一般的平民。

這種層層相屬的宗法關係,使族權和政權合一。於是,“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奴隸主貴族的等級製度,就是依據這種宗法關係來確立的。這段話隻講到等級之別,沒有講到各等級的任務。《左傳·哀公九年》對這個問題有進一步的說明:“其卿讓於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競於教,其庶人力於農穡,商工皂隸不知遷業。”《國語·周語》有一段話,對這個問題又有進一步說明:“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諸侯春秋受職於王,以臨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做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由上所述,可知“天子”以下的“諸侯”、“大夫”、“士”、“庶人”、“工”、“商”、“皂隸”等都在不同的等級階梯上,享有不同的政治待遇和經濟特權。這些等級依其政治、經濟地位的不同可分為兩級:天子、諸侯、大夫、士可列為一級,統稱為“貴族”。若就其與經濟利益的關係而言,是屬於“食之者”,或稱之為剝削階級。庶人、工、商、皂隸可列為另一級,統稱為“庶人”。若就其與經濟利益的關係而言,是屬於“生之者”,或稱之為被剝削階級。這裏所說的“食之者”與“生之者”,就是孟子所說的“勞心者”與“勞力者”的分別。孟子說:“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由於奴隸製國家體製與奴隸主貴族的宗法關係密切地聯係在一起,所以各級奴隸主貴族必須十分重視這種宗法關係,尊奉他們共同的祖先,樹立牢固的“尊祖”、“敬宗”觀念。而直接繼承祖宗的事業、代表全族最大利益的,就是周王室這個全國最大的“大宗”和周王這個地位最高的“宗子”。各級“小宗”都必須結合在周王的周圍,對周王無限崇敬,這就是“敬宗”。等而下之,其他各級宗族成員都要以各級“宗子”為核心,表示“尊祖”和“敬宗”。因此,“尊祖”和“敬宗”就成了維護宗法製的基本信條。

以周王為首的姬姓貴族,在整個奴隸主貴族階級中占據首要的地位,此即所謂“周之宗盟,異姓為後”。但是,這並不排除異姓貴族。一方麵,宗法製的原則通行於所有的百姓貴族;另一方麵,在姬姓貴族與異姓之間,還要通過婚姻關係結成親戚之國,以加強聯係,“昔摯、疇之國也由大任,杞、繒由大,齊、許、申、呂由大薑,陳由大姬,是皆能內利親親者也”。因此,周天子常稱同姓諸侯為伯父、叔父,異姓諸侯為伯舅、叔舅。這種甥舅關係,是對宗法關係的補充,也是宗法製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