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尚書·大禹謨》記載:“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邁種德,德乃降,黎民懷之。’……帝曰:‘禹,官占,惟先蔽誌,昆命於元龜。朕誌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卜不習吉。’禹拜稷首固辭。帝曰:‘毋,惟汝諧。’”禹和舜的這段對話看,禹之所以堅決推辭當接班人,其本意是怕“民不依”,而他竭力推薦皋陶當候選人的原因,是因為皋陶“黎民懷之”。禹是從民心向背來考慮這個問題的,而舜是從“詢謀僉同”、“龜筮協從”這個角度來考慮的,認為“惟汝諧”。換句話說,舜認為,能否當接班人,不完全取決於人民是否擁護,還須取決於鬼神是否同意和四方諸侯長是否支持。從“鬼神其依,龜筮協從”這一條件可以看出,原始時代的所謂民主選舉還存在一定程度的虛偽性和依據“鬼神意誌”的欺騙性。但是,舜也知道民心向背的重要,所以在禹被確定為繼承人之後,便派他去治水。禹治理水患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人民的讚頌和愛戴,舜死後便自然被人民公認為正式首領了。由此可見,在原始時代,凡被推舉為接班人的人,都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取得人民的信賴之後,才能繼承帝位。《禮記·禮運》有這樣的記載:“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當時部落聯盟的最高首領都必須由下一級共同選舉,並經過一定形式考核,得到大家的公認,才能確立為接班人。這就是我國古代傳說的“禪讓”製度。至於當時選舉的具體步驟和辦法,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唐堯和虞舜相繼擔任部落聯盟首領的時期,部落聯盟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人口,戰爭頻繁發生,規模也日漸擴大。相鄰部落為了自衛和掠奪的需要,紛紛結成部落聯盟,設立由部落聯盟首領、軍事首領和宗教祭司組成的管理機構,負責處理日常的共同事務。重大事件由全體成員組成的議事會決定,但軍事首領的個人權力有日益加強的趨勢,這一時期被稱為“軍事民主製時期”。頻繁的戰爭,加強了各級軍事首領、部落首領和祭司的權力,部落聯盟首領的社會地位更是日益鞏固和上升。由這樣一批特殊人物和大小顯貴組成的集團,雖然在名義上仍代表廣大氏族成員的意誌,保留著決定一切重大事情的民主製度,但在實質上正在發生著變化。黃帝之後,顓頊時,為了更好地加強統治,將民政與宗教職務分開,部落首領隻管民政,不再兼管宗教事務,宗教事務另設祭司掌管,祭司還兼管天象曆法,“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南正重”是指善於觀察天象、通曉巫術的巫師之類的人物。“火正黎”由部落首領擔任並專管地上的“民事”,後來就發展成為各級官尹和國家機構。神事與民事的分離,標誌著國家權力和政府機構雛形的出現。

到舜時,部落聯盟議事會進一步蛻變為貴族的議事機關,內部分工更明確,如“八元’管土地,“八愷”管教化,契管人民,伯益管山林川澤,皋陶作刑等,共設9官,反映了國家統治機構已粗具規模。在部落聯盟內部,虞舜為了鞏固自己的首領地位,曾聯合屬於商陽氏的眾多部落軍事貴族“八愷”以及屬於高辛氏的眾多部落軍事首領“八元”,共同打擊反對他們的所謂“四凶族”和共工氏、崇伯鯀等反對勢力,“流共工於幽陵,以變北狄;放鸌兜於崇山,以變南蠻;遷三苗於三危,以變西戎;殛鯀於羽山,以變東夷”,從而加強了統治地位,“天下鹹服”。最後,舜還“野死”在這種“勤民事”的“南巡”途中。禹在位時,治理水患的成功極大地提高了他的威望,擴大了夏部落的實力。當大禹率眾對三苗發動大規模的軍事征伐,並取得三苗從此踣斃不振、絕後無主的決定性的勝利後,大禹顯赫的權勢和王權實際上已經基本上確立,同時建立世襲的王權條件已逐漸成熟。

據《史記·五帝本紀》載:“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堯之所以注意到其子丹朱“不肖”之事,就隱約可見在他的腦子裏已有“父子繼位”的影子了,隻是因為考慮到其子“不肖”,恐怕四方諸侯不服,才選賢而授。事實證明,當堯死後,舜想把帝位讓給丹朱,但“諸侯朝覲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在這種情況卞,舜才“踐天子位”。從《史記》記載看,舜頗有謙讓之意。《史記·五帝本紀》注引《竹書紀年》則雲:“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舜囚堯,複偃塞丹朱,使不與父見。”又說明舜的帝位是用暴力取得的。兩種記載盡管不同,但都表明了堯舜時期禪讓製度已開始動搖了。後來,舜雖然也公開征求過自己繼承人的問題,但他心裏卻同樣想把帝位讓給他的兒子商均,也是因為商均“不肖”,禹以同樣的手段取代了舜的地位。可見,堯舜時代是由軍事民主製向世襲王權過渡的階段。他們在名義上雖然還實行禪讓,但實際上已有相互爭奪的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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