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家壩站、駱馬湖水資源控製閘設立水量計量及監測設施,對調入南四湖的水進行計量。
為保證交水的科學性及合理性,對下述輸水線路進行整體計量和控製:韓莊運河(台兒莊站—韓莊站)+不牢河(藺家壩站)→下級湖(經二級壩站)→上級湖→長溝站。同時確保南四湖分水協議以及南水北調水權交易協議的有效執行。
(三)水費收取
基本水費按照供水合同約定由山東幹線公司按季直接付給江蘇水源公司。計量水費則按省界(際)工程管理局的實際計量,由山東幹線公司按月支付給江蘇水源公司。
二、省內供水運營機製
(一)省內實行合同供水
為結合省內各用水對象的特點,農業、工業、生活供水實行合同供水、計量供水,航運供水實行總額包幹。
根據南水北調規劃采用的定額和供水量,省與各市供水單位簽訂供水合同。
(二)供水計量
現階段江蘇省蘇北地區供用水水量主要采用的是市界斷麵監測進行計量。蘇北地區共設置了34處市際用水計量斷麵,由江蘇省水文局按日對上述站點流量進行監測,並利用相應的計算軟件對監測數據進行計算分析,得出各市用水量。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運行後,現有計量設施不能完全覆蓋南水北調受水區供用水情況,各地的實用水量不能得到真正反映,必須構建完善的監測、計量體係。
建立健全供水計量設施是實現節水灌溉的最基本條件,也是實行計量收費和超額累進加價的基礎。隻有實行計量收費,才能體現收費的公平和公正,大大減少供用水雙方在水費數量上的爭議和矛盾。
江蘇省內南水北調幹線供水實行計量供水,幹線各口門全部安裝計量設施。市縣供水單位及非農業取水單位按計量支付計量水費。
三、水費征收機製
水費是維持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相關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的主要經費來源,主要用於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相關供水工程的管理運行費、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大修理和更新改造等。因此,建立水費征收機製是保證水費足額及時到位的必要措施。
(一)明確水費計收主體,按照供用水合同收費
合理的水價製定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良性運行的關鍵,而水費的足額按時征收則是工程良性運行的根本。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調水工程產權劃分複雜,既有原來的江水北調工程,又有新建的泵站工程,因此為避免管理混亂,需要明確水費的計收主體,政府對農業水價的補貼也相應地撥至計收主體單位。南水北調工程實行兩部製水價,即基本水價與計量水價,水價的征收應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即在合同中就明確用水戶水費的收取方式,這樣可以實現高效、快捷的征收目的。
(二)水費計收采用公示製
水價公示是接受用水戶和社會監督的一種必不可少的製度,是約束搭車收費、價外加價和實行公平、公正計收水費的必要手段。隻有實行水價公示,才有可能不侵害用水戶的權益。水價公示的內容主要包括:政府批準的各個環節的供水水價、各用水戶的用水量以及各用水戶的應交水費和實交水費。
(三)規範水費使用管理
(1)水費的使用和管理按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財務會計製度執行。
(2)建立健全內部水費使用製度。供水單位按照財務規定提取折舊和修理費,專項用於供水工程的更新、改造和維修。同時加強管理,嚴格控製人員經費和不合理的成本開支,降低供水成本。
(3)加強內部和外部監督,確保收取的水費合理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