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文物保護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江蘇段文物保護工作,自2004年4月開始,在經國家文物局批準後,江蘇省文物局組織南京博物院、徐州博物館、邳州博物館、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等單位,對南水北調先導工程——韓莊運河、中運河及駱馬湖堤防工程省界段江蘇省境內工程範圍內的梁王城遺址、梁王城漢代墓地、山頭遺址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2008年底全部完成。
經過5年的工作,發掘麵積12600平方米,其中梁王城遺址10000平方米,梁王城漢代墓地2000平方米,山頭遺址600平方米。共發現各時期的墓葬248座,灰坑501處,房址25座,以及道路、水井等遺跡,出土陶器、瓷器、石器、銅器、玉器等4000餘件。三處遺址以梁王城遺址最為重要,最具代表性,文化層堆積深厚,內涵豐富。最早為新石器時代的大汶口文化,其後依次為龍山文化層、西周文化層、春秋戰國文化層、北朝—隋文化層及宋元文化層。其中大汶口文化早期的120座墓葬和聚落遺存的發掘,為研究該地區大汶口文化早期的聚落、社會組織、生產狀況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資料。西周墓地的發掘填補了蘇北地區商周考古的空白,為黃淮地區和中原地區的文化交流和溝通以及徐國史的研究找到了新的突破口。通過發掘,確認了梁王城城址是春秋戰國時期蘇北最大的城址,麵積100多萬平方米。豐富的六朝遺存對研究六朝時期南北文化交流具有重大意義。
第九節 工程審計與稽查
一、認真落實國家審計署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
2007年,國家審計機關對江蘇境內在建工程進行了全麵審計,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了《審計決定》。為做好審計整改工作,首先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進行歸類和逐條分析;其次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部門;同時召集相關責任單位進行部署落實。在各相關責任部門的配合下,《審計決定》已在審計署規定期限內執行完畢,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也於2008年5月份整改到位。按照審計署的要求,向審計署書麵報送了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的執行情況,並通過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複查。
二、做好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審計複查及專項審計的配合工作
2008年3月初,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委托北京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江蘇省落實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同時對公司本級以及淮陰三站、淮安四站及江都站改造3個工程項目進行專項審計。江蘇水源公司精心準備、積極配合,較好地完成了審計配合工作。一是全麵檢查公司本級和淮陰三站、淮安四站及江都站改造財務管理、合同管理情況,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要求整改;二是積極做好審計配合工作,審計過程中主動提供資料,介紹情況,並積極與審計人員進行交流、溝通,同時對審計報告多次提出修改意見;三是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到位,並按照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的要求及時報送整改報告。
三、配合完成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專項審計和審計署延伸審計工作
2009年上半年,針對審計中提出的問題逐條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部門,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切實整改落實,確保在審計署規定期限內執行完畢並整改到位,於2月份通過了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審計複查。在延伸審計期間,對審計署審計決定整改時遺留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彙報,按照審計署要求對工程開工以來曆年投資完成情況、管理費開支情況作了彙總並分析了原因。
從審計結果來看,能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規章製度,資金使用規範,確保了工程建設資金安全規範。
第十節 精神文明建設
一、文明工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