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護法僧法琳承傳天台宗法脈略考
繼梁代慧皎法師的《高僧傳》之後,唐代道宣法師又作《續高僧傳》,著錄從南北朝至唐麟德間高僧凡正傳四百九十八人,附見二百二十九人,分為譯經、義解、習禪、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等十科。有關法琳法師的傳記,則收錄於第二十四卷“護法”一科中,題為《唐終南山龍田寺釋法琳傳》。無疑,道宣正是出於法琳在唐初對於維護佛教權益所做出的重大貢獻以及種種言行等方麵的考慮,才將法琳的傳記歸納為“護法”一科。在彥驚法師撰寫的《法琳別傳》中,亦稱他為“護法沙門”,並將法琳弱冠求學、清溪隱居、假被黃巾、護法製論、棲身終南、直言納諫、流放西蜀的事跡介紹得淋漓盡致。但是,關於法琳的師資傳承以及學修理論,在兩書中卻記述甚微,這不能不說是一非常大的遺憾。
本書旨在探討翠微與嚴福兩寺的曆史概貌,為溯流探源,使大家更為細致地了解祖師的理論言行,有關初祖法琳的傳承修學情況,則有必要考證一下。
法琳出家的年代與地點,記載不詳。《續高僧傳》卷二十四與《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均以“少而出家”一筆帶過,《法琳別傳》也隻提到了“幼齒抽簪”一說。並且,這三部書籍都將法琳出家的地點略去未提。《全唐文》卷九百三中明確記載:“(法琳)出家荊州青溪玉泉寺”。由張力、黃修明等人主編的《中國曆代高僧》一書中,描述了法琳出家的情況:“大約在十四五歲年紀,法琳披剃落發,離家出走,到荊州青溪山玉泉寺當了一名和尚。”
顯然,《中國曆代高僧》中的說法,是受到了以上幾書的影響。但是,法琳出生於陳宣帝太建四年(572),荊州玉泉寺卻是在隋開皇十二年(592年)由晉王楊廣應智者大師奏請而建,所以說,玉泉寺建立之時法琳也已經二十歲。如果法琳是在玉泉寺落發為僧的話,則與“幼齒抽簪”一說不符。究其原因,則是《全唐文》一書忽略了法琳“少出家”之後隨即於“金陵、楚郢,負帙問津:孔肆、釋筵,橫經訪道”的曆程。然而,法琳即便不是在荊州玉泉寺披剃出家,但是他曾於玉泉寺依止天台宗實際創始人智顗禪師受學的事跡卻是有跡可循的。
據南宋僧人士衡所編《天台九祖傳·四祖智者大師》中記載:
章安侍奉多年,曆其景行,可二十餘紙,又終南山龍田寺沙門法琳,夙預宗門,親傳戒法,以德音遽遠,拱木俄森,為之行傳,廣流於世。
這段文字最早見於唐代道宣所撰《續高僧傳》卷十七的《隋國師智者天台山國清寺釋智顗傳》中,士衡則是將它引用於《天台九祖傳》。文中描述的是天台宗智者大師於隋文帝開皇十七年(597)十一月二十四日圓寂之後的事情。章安灌頂禪師曾侍奉智者大師多年,遂在智者圓寂之後將其景行敘寫成傳,同時,終南山龍田寺沙門法琳也為智者大師立傳,並廣流於世。這裏提到了法琳於智者大師座下“親傳戒法”一說。
有關法琳師承的明確記載,是在宋代僧人誌磬所撰《佛祖統紀》卷九中,謂為“智者大禪師旁出世家二世”。書中雖然沒有對法琳本人專門立傳,卻將玉泉法論、會稽智果、國清智寂以及法琳法師四人為智者大師敘寫傳記的事情記載下來:
禪師法論,依玉泉學,與會稽智果、終南龍田法琳,皆同學智者,並與智者作傳,皆不複存,章安所撰《別傳》,用國清智寂禪師本,稍加增益,遂行於世。此四師雖無事跡可尋,亦皆當時得道英器,見《百錄序》及《別傳注》。
依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法琳曾在荊州玉泉寺依止智者大師受學的事跡確為事實,不僅如此,法琳同時還學有所成,為當時的“得道英器”。除《佛祖統紀》外,宋代僧人曇照撰寫的《智者大師別傳注》中,對於眾弟子為智者大師立傳的事跡亦有記載,其中也提到了法琳法師:
所言別者,對總得名,總則南山續傳三十卷列成十科,今於總出別,四本不同,一、章安所記,二、玉泉法論所記,三、會稽智果所記,四、終南山龍田寺法琳所記,此四人皆大師弟子,唯章安所述流行於世,餘三絕聞,惜哉亡矣!
由此看來,法琳法師為天台宗玉泉一係的僧人,已是毋庸置疑的了。
天台宗是中國最早形成的佛教宗派,由於它的實際創宗者智顗禪師長期駐錫浙江天台山修行弘法,故依山而名,號為天台宗,又因此宗是依《妙法蓮華經》的教旨而建立思想體係,所以又稱為法華宗。論及天台宗的曆史傳承及思想淵源,應遠溯自印度龍樹菩薩所撰的《大智度論》和《中論》。此二論傳入漢地之後,經鳩摩羅什三藏翻譯弘傳,又得北齊慧文、南嶽慧思兩大師的傳承,及至智者大師的發揚,從而創立了教觀雙美體係,成為天台教學的基礎。天台宗的創立,適應了當時漢傳佛教的發展趨勢,並將中國的大乘佛學推向了高峰。它所提出的教觀總持、解行並進的宗旨,融合了當時南義北禪的佛教學風,對隋唐以後成立的各家宗派也多有影響,並在9世紀初,由日僧最澄傳到日本,發展至今。天台宗的理論教義,不僅對中國古代佛學甚至是哲學思想具有重大的影響,並且在今天的世界佛教界及佛學界都仍是首屈一指的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