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護法沙門法琳與唐初佛道爭論(5)(1 / 3)

其次,列舉《周易》、《道德經》、《莊周》、《老子河上公注》、《上清經》、《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養生服氣經》、《陰陽二氣黃精經》等道教典籍的理論,以及道士陸簡寂、藏矜、顧歡、諸揉、孟智周等人的言論,得出“檢道所宗,以氣為本”的理念。比如:

《莊周》雲:人之生也氣之聚,聚則為生,散則為死。

《上清經》雲:太元變化三氣明焉,一氣清,一氣白,一氣黃。故雲:“一生二,二生三。”

《洞玄靈寶自然九天生神章經》雲:老予以元始三氣合而為一,是至人法體。

《養生服氣經》雲:“道者氣也,保氣則得道。”

南朝道士曾假托張融之名作《三破論》,提出“道以氣為宗”的說法,但並未就此論證。法琳延續此說,在《辯正論》中獨立《氣為道本篇》,通過詳盡的論證來確立“氣為道本”的理論,從而否定道教中對“道”的崇高性。這在當時的道教界引起了一陣波瀾,並且對後來的道教經典與哲學思潮起到了深遠的影響。比如,成書於唐宋之間的道經《太玄寶典修真符聖門·氣定氣章》中就明確說到:“蓋以氣為道本,道從氣生。”北宋之後盛行的儒家氣學學派,也多提倡、發揚此說,如張載《正蒙·太和篇》:“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

第八,《信毀交報篇》。曆代反佛者皆以“報應無征”的論點來抨擊佛教的因果說。對此,法琳指出:“夫感在精誠,道由懇苦。意不專道,何以克心,不至感無以通”,強調佛法的靈驗與否與人們的“誠心”息息相關。《信毀交報篇》中,法琳據《感應傳》、《齊竟陵王內傳》、《晉錄》、《宣驗記》、《冥祥記》、《靈鬼誌》、《幽明錄》、《續搜神記》、《建康別記》、《崔皓傳》、《搜神記》、《梁後記》、《冤魂記》、《顏氏家訓》、《顏氏家語》等書的記載,列舉了信佛及毀佛的報應故實五十餘例,以論證佛法感應的征驗。

值得一提的是,曆代佛教護法者皆有對佛教“因果論”的論辯,卻多以“三世說”的觀點加以辯證,所舉事例的數量也十分有限。如東晉慧遠的《三報論》就曾提出“現報、生報、後報”的理論,來解釋“善惡無現驗”的問題。這些辯辭雖然是依據佛教教義而來,但針對毫無佛法體驗並且強調“眼見為憑”的諸多外道而言,並沒有太強的說服力。而在此篇中,法琳所引五十餘例的“信毀交報”事例,皆是可“耳聞與目驗”的現世故實,更加凸顯了佛教報應的真實性。

第九,《品藻眾書篇》。首先假設“開士”與“野老”之間的問答,詳細列舉古代各家眾書,指出以《孝經》最為重要,凸顯“孝治”的觀念,將論點立足於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之上。接著引用《孝經·開宗明義章》中“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的一段話,指出沙門割愛辭親、行佛道以立身,正是“大孝”的一種表現。以儒家的觀點,側麵駁斥了反佛者有關“沙門不忠不孝”的言論。

最後,法琳將佛教典籍與各家眾書做了比較,指出後者的不足,並大膽提出被譽為眾書之最的《孝經》也猶未盡善。如法琳言:

難解難入,稱諸佛任理之經;隨類隨宜,號至人權化之典,自雒水紆璽書之頌,芳園立華蓋之祠,朱士行之,高流飲耨池之八味;郤嘉賓之,世族佩伽陀之一丸。莫不同悟己身,等有佛性;體茲煩惱,即是菩提,假令疏通知遠之書,玉洞金章之字,子房授履之術,文喜問道之篇,語未涉於空空,事終淪於有有。

在明末高僧蕅益智旭所著《閱藏知津》卷四十四中,針對《辯正論·品藻眾書篇》的注釋隻有“儒推孝經、佛備眾典”八個字。而這八個字,正是對此篇文意的明確概括。

第十,《出道偽謬篇》。曆代反佛者均從忠孝倫理和夷夏之辯的問題來論證自己的觀點,到傅奕之時,強調佛教與王權的衝突,則成為反佛論的重點所在。《十異九迷論》中,李仲卿雖然將曆來儒、道兩家排佛的主要命題囊括在內,卻也沒有提出更加新穎的觀點。然而,關於佛道兩家經典的優劣,一直是這些反佛者避談的問題,或許,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就這一問題上,是承認自己趨於劣勢的。這在諸多佛教護法者的著述中卻凸顯出來,大家紛紛論證了佛道經典的優劣之處,指出了道經中眾多謬誤的地方。而對於曾經假披黃巾、洞悉道典的法琳來說,似乎更有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