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傅奕的排佛論與法琳的《破邪論》
關於反佛論者傅奕的傳記,《新唐書》列傳第三十二與《舊唐書》列傳第二十九皆有其本傳。《廣弘明集》與《法苑珠林》中也曾有記載,但所載籍貫卻有出入。正史稱他為相州鄴人(今河南安陽),《廣弘明集》卷七稱他為北地泥陽人(今甘肅寧縣),《法苑珠林》卷七十九稱他為太原人。一般學者以正史記載為準。正史中對於傅奕在“隋開皇中,以儀曹事漢王”之前的事跡沒有提及,這一點,在《廣弘明集》中卻記載頗豐:
傅奕,北地泥陽人,其本西涼,隨魏入代,齊平入周,仕通道觀。隋開皇十三年,與中山李播請為道士,十七年事漢王,及諒反,遷於岐州,皇運初,授太史令。
北周武帝字文邕於建德三年(574)五月,下詔廢除佛、道二教,發動了中國曆史上第二次大規模的滅佛運動。是年六月,武帝又下詔立通道觀,選任佛、道、儒三教名流充當學士,作為研究三教哲理的機構,企圖使“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跡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並宜弘闡,一以貫之”。建德六年(577)正月,武帝滅北齊,同時把北齊境內的僧侶、道士及有關宗教人士均充作通道觀學士,時年二十三歲的傅奕也加入了通道觀學士的行列。
隋朝建立之初,文帝在大興城(即長安)左右兩街設立了大興善寺與玄都觀。玄都觀建成之後,便將周代的通道觀遷徙過去,此時的傅奕又隨之進入了玄都觀。在多年的學習研究過程中,傅奕一直對道教經典情有獨鍾,尤其精通於天文曆算。隋開皇十三年(593),傅奕與中山李播一起申請當道士,獲得了朝廷的允許。然而傅奕誌非出家,心中卻一直構想著政治仕途,在當了四年道士之後,突然還俗,出仕漢王諒,擔任了儀曹一職。而據唐代杜佑撰《通典·職官五》記載,隋文帝時並無“儀曹”名,煬帝時才改禮部員外郎為儀曹郎,所以說,傅奕雖然出仕於漢王諒,卻沒有擔任一項正式的職務。
隋煬帝即位後,漢王諒隨即舉兵起事,兵敗後被幽禁而死,部下受其牽連則被誅殺。因傅奕沒有附和漢王諒的謀反,則免去了死刑,遷徙扶風。李淵此時為扶風郡太守,對傅奕頗加禮遇,兩人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待到李淵建立大唐,便任命傅奕為太史丞,不久又晉升為太史令。傅奕終於等到了表達自己政治主張的機會,不僅屢屢上呈的天象秘奏甚合上意,親自製定的“漏刻新法”也在武德三年(620)獲準旌行。
武德四年,傅奕上疏《請廢佛法表》,掀起了唐初批判佛教的運動。高祖李淵接到上疏之後,頒發了《問出家損益詔》以征求沙門的意見。此時居於濟法寺的法琳法師上疏回答了詔問,並頻謁朝堂,最終也沒有得到答複。總持寺的普應法師親自前往“秘書太史局”要求同傅奕公開論戰,卻被斥為“禿丁妖語”,不予理睬。普應隻好退回去撰寫《破邪論》兩卷,以駁斥傅奕之說。許多佛教學者也紛紛撰書以回應傅奕的上奏,比如綿州振響寺明□法師的《決對傅奕廢佛法僧事》、前扶溝令李師政的《內德論》和《正邪論》等。法琳備覽諸文,仔細研讀,覺得這些文章都是“各疏佛理,具引梵文”,然而作為批駁依據的佛教經論,正是傅奕所攻擊的對象,未免顯得蒼白無力。所以法琳征求大家的意見,說:“經教弈之所廢,豈得引廢證成?雖欲破邪歸正,未遣邪原。今案孔老二教師敬佛文,就彼宗承,斥其虛謬。”眾人均認為他的建議非常正確。於是,法琳依據儒、道二教中“敬佛為師”的文獻,執筆撰寫了大概八千餘字的《破邪論》一卷。
有關傅奕排佛論的背景以及法琳《破邪論》的成因,日本學者礪波護在其著作《隋唐佛教文化》第二章中有詳細的描述,唐初其他佛教人士對於反佛論的辯斥,也可見於一些學者的相關論著中。本文更不多言,僅對傅奕的排佛論以及法琳法師的辯證向大家簡略介紹一下。
傅奕於武德四年的上疏,原文已佚。其序言部分在法琳法師的《破邪論》與道宣法師的《廣弘明集》卷十一中收錄大概,題為《太史令朝散大夫臣傅奕上減省寺塔廢僧尼事十有一條》,正文部分也可在《廣弘明集》卷七《敘列代王臣滯惑解下·唐傅奕》條與明□法師的《決對傅奕廢佛法僧事》一文中了解大致。清代在編修《全唐文》時,將傅奕上疏的序言與正文從釋典中簡略整理出來,收錄於第一百三十三卷,題為《請廢佛法表》。綜合上述文獻,我們可知傅奕上疏的大意:
臣傅奕聽聞,上古中國的明君,教化黎民采納老子的遺風,施行政治符合孔子的教誨,雖然聖賢有先後,但是道德不別,朝代有更迭,治術卻相同,在那樣的社會裏,八十老父,擊壤而歌,十五少童,鼓腹為樂,耕能讓畔,路不拾遺,孝子承家,忠臣滿國,國君有難,敢於殉命以顯忠;父母有病,能夠終身以侍奉,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太平盛世呢?實乃共遵李孔之教,而無胡佛的緣故,自漢明帝夜夢金人,胡佛傳入中土以後,華夏文明受到了染汙,擾亂了民眾的視聽,士紳們以翻受禿丁的邪門戒律為榮耀,儒生們也以談論妖胡的浪言囈語為風氣,壯麗的伽藍,勞役工匠;金銀的佛像,耗盡國蓄。這樣的剝削民財,消耗國貯,朝廷貴臣卻仍然執迷不悟,實在令人痛心,伏願陛下將胡佛邪教退還天竺,凡是沙門,放還歸鄉,令其服役課稅,臣傅奕誠惶誠恐,謹上《益國利民事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