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的民居,根據墓葬出土的畫像石、畫像磚、明器陶屋和各處文獻記載,其規模較小的宅舍平麵為方形或長方形。屋門開在房屋一麵的當中,或偏在一旁。房屋的構造除少數用承重牆結構外,大多數采用木構架結構。牆壁用夯土築造。窗的形式有方形、橫長方形、圓形多種。房屋多采用懸山式頂或囤頂。有的宅舍規模稍大,無論平麵是一字形還是曲尺形,是平房還是樓房,都以牆垣構成一個院落。也有三合式與日字形平麵的宅舍。後者有前後兩個院落,而中央一排房屋較高大,正中有樓高起,其餘次要房屋都比較矮,構成主次分明的外觀。此外,明器中還有塢堡,是東漢地方豪強割據在房屋上的反映。

規模更大的宅舍,其布局分為左右兩部分。右側有門、堂,是宅舍的主要部分,左側是附屬房屋。右側外部有裝置柵欄的大門,門內又分為前後兩個庭院,繞以木構的回廊,後院一般多為麵闊三間的單簷房屋,往往用插在柱內的鬥拱承托前簷,即為晉左思《吳都賦》所記載的“雕欒鏤,青鎖丹楹”,即曲木開,指曲木共,這種結構做法一直流傳於後來的民居中。梁多是抬梁式結構。左側一般也分為前後二院,都各有回廊環繞。院內多盛植花木。這種宅舍,一般多為當時官宦、鄉紳和富商的宅舍。

貴族的大型宅第,外有正門,屋頂中央高,兩側低,其旁設小門,便於出入。大門內又有中門,它和正門都可通行車馬。門旁還有附屬房間可以居留賓客,稱為門廡。院內以前堂為其主要房屋。堂後以牆、門分隔內外,門內有居住的房屋,但也有在前堂之後再建飲食歌樂的後堂的。這種布局是自春秋時代的前堂後室擴展而成。除了這些主要房屋以外,還有車房、馬廄、廚房、庫房以及奴婢的住處等附屬房屋。

在民居藝術方麵,從石闕、石祠、磚石墓室、明器、畫像磚石和銅器等方麵,大致可以看出當時豪華和一般房屋的形象。中國建築所特有的鬥拱,從西周初期到戰國時代,在若幹銅器的裝飾圖案中可證明柱上已有櫨鬥。到了漢朝,鬥拱不僅見於西漢文獻,還見於東漢的石闕、崖墓和明器、畫像磚的建築中。這時的鬥拱既用於承托屋簷,也用於承托平坐。它的結構功能是多方麵的,同時也是房屋形象的一個重要的構成要素。

東漢房屋的細部處理,台基表麵主要在夯土台的外側用磚或磚石混合的方法麵,台基上的房屋各間麵闊大致相等,但也有的明間較寬。間的數目有奇數也有偶數,如祠廟中有以柱分為雙開間的。柱的形狀有八角形、圓形、方形和長方形四種。八角柱的柱礎形狀如倒置的櫨鬥,柱身短而肥,具有顯著的收分,其上置櫨鬥,而墓表與崖墓中的柱,有在柱身表麵刻束竹紋和凹槽紋的。如山東沂南古畫像石墓的八角柱和山東安丘漢墓的八角柱及柱礎。房屋轉角處往往每麵各用方柱一個,各承受一方麵的梁架,這是後代房屋所少見的。據朱鮪祠雕刻所示,這時梁架已使用叉手。

在裝飾方麵,已發現戰國時代的瓦當有20餘種不同的花紋。其中有用文字作裝飾圖案的,其他裝飾文樣的圖案都相當秀麗,線條也趨於流暢。這種傾向到漢朝更為顯著。漢朝房屋所用的花紋題材大量增加,大致可分為人物文樣、幾何文樣、植物文樣和動物文樣四種。人物文樣包括曆史事跡、神話和社會生活等;幾何文樣有繩紋、齒紋、三角紋、菱形紋、波形紋等;植物文樣的卷草、蓮花較普遍,如山東嘉祥武氏祠的繩紋、卷草紋和沂南石墓石刻的垂幛紋和齒形紋;動物文樣有龍、鳳、蟠螭等。這些文樣以彩繪與雕、鑄等方式應用於地磚、梁、柱、鬥拱、門窗、牆壁、天花板和屋頂等處。雕刻手法也較豐富:石馬、石虎等是先雕出簡單生動的圓雕輪廓,再以淺浮雕和線刻表現細部;野人抱熊等雕刻中,把形象輪廓四周鑿去一圈,形成斜麵,造成浮雕效果,和後代的“壓地隱起”的手法近似。在一般石墓雕刻中,有的隻在光滑表麵上留出所表現的形象,其餘空隙部分鑿低一層,或鑿成幾何形粗糙紋路,以增強襯地的效果;也有把上述兩種手法結合使用,在留出的形象上再加線刻、壓地隱起等手法。

色彩方麵,繼承春秋戰國以來的傳統加以發展,如柱塗丹色;鬥拱、天花施彩繪;牆壁界以青紫或繪有壁畫;官署則用黃色;雕花的地磚和屋頂瓦件等也因材施色。總之,漢朝的房屋已經綜合運用繪畫、雕刻、文字等做各種構件的裝飾,達到結構與裝飾的有機結合,成為以後中國傳統民居的傳統手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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