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怎樣帶好孩子1(3 / 3)

我們必須拋棄這些錯誤的觀點,要有實事求是的勇氣認識我們的真實情況。

按照傳統方式教育的教師歸納了一句看似挺有道理的格言:“教育兒童,我自己要先抓好自己。如果兒童聽我的話,以我為榜樣,那就什麼都好辦了。”在這裏,教育者的金科玉律就是服從。曾經有一位我忘記了名字的著名教育家說:在兒童具有的諸多美德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服從。

教育因此而變得異常簡單,這些變得傲慢、狹隘的教師們內心可能認為:“我受教育的時候就什麼都沒有學到,我當然也要這樣教育他們,使這些孩子與我一樣。”所以,這個教師就這樣進行他的教育事業,像《聖經》中的上帝那樣,“按照自己的形象來造人”。

成人總是把自己當成兒童的上帝,這時,他們忘記了《聖經》上所說的魔鬼。上帝身邊的大天使,妄圖取代上帝的位置,結果墮落成了魔鬼。兒童並不是隻需要大人照料就可以,孩子們身上進行著比教師、父母所能做的更為重要的活動,這是一種創造。不幸的是,這種創造如果不被教師和父母理解和認可,兒童就可能失去自然發展的機會。

幾千年來,教師習慣用教鞭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兒童。直到一兩百年之前,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心不甘情不願地放下教鞭的教師們還進行過抗議,“如果放下了教鞭,我們就沒法進行教育了。”智慧的所羅門,不是也說:“父母不用棍棒是錯誤的,那樣孩子就會下地獄!”就這樣,恐嚇和恐懼帶來了紀律。不聽活的就是壞孩子,聽話的就是好孩子,就是對這種教育方式的高度概括!

幸好,現代社會崇尚民主、自由和人權,這種舊式的教育被淘汰了,誰還願意接受獨裁者的教育呢,除非他們能夠在教育中加入一些想象和自由。隻是還有少數老式學校的教師仍然抱殘守缺。獨裁者的暴力與教師的暴力有一點不同,獨裁者通過暴力企圖做某件事,而教師使用暴力直接毀滅人。

之所以說這種教育極端錯誤,是因為它以摧毀學生的意誌為使其服從的前提,這導致教師還沒有向學生傳授知識,就先毀掉了他的思想。

與之相反的是,正常的意誌發展並不拒絕服從,在自由發展的空間裏,人的意誌力得到長足發展,他們會自由選擇值得服從的對象。這種服從包含著尊敬的認可,而不是被迫屈服。在這樣的學校,教師的自尊心一樣可以得到滿足。

這就是說,意誌力和服從意識是可以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服從是在意誌力充分發展的基礎上所做的選擇。這樣,“服從”這個詞的含義,不再是被動地聽人的指使,而是一個人自由意誌的表現。

實際上,服從體現在人類社會的方方麵麵,可以說是人類的一種自然特征。當然,兒童形成服從意識需要一定過程,是隨著人的成長和成熟,慢慢出現的。

如果人性中沒有“服從”,人類在進化中也沒有形成這種品質,那人類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社會生活中處處昭示著人類的慣於服從!但是這種服從可能是人類毀滅的導火索。盲目的、奴隸式的服從,已經不止一次導致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崩潰了。人類並不是缺少服從,而且是太習慣於服從了。問題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有意誌力控製的服從。

通過對兒童發展過程的觀察,我們發現服從意識的形成是人類的一個重要特征。這讓我們找到了研究方向。觀察表明,服從意識與個性發展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基本保持同步。剛開始這種意識受本能衝動的影響,隨後進入意識層麵,最終進入意誌控製的領域。

接下來,我們來探討“服從”這個詞的真實含義。過去,服從就是兒童必須按照教師和家長的意願去做事。但是,我們對其深入研究後發現,服從並非如此簡單,它的發展要經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兒童的表現是很任性,他們有時聽話,有時不聽話,沒有什麼理由。這種狀況需要進行一番研究。

服從並不一定都是出於“好的願望”,相反,兒童在第一階段的行為是受本能支配的,從胚胎發育到1歲之間尤為明顯。從1歲到6歲,這種無意識的狀態慢慢改善,逐漸能有意識地控製自己的行動。在這個階段,兒童所具備的能力決定了他的服從意識,因為服從一個指令需要有完成它能力。比如,我們不能讓人用鼻子走路,因為這個指令是不可能完成的。同樣,不識字的人也無法完成寫信的指令。所以,這個時期兒童的服從意識取決於他的能力。

兒童在3歲之前心理發展是不完全的,他們還不能有意識地選擇。如果成人給他們的指令不合心意,他們是不會服從的。這一點很明顯,成人們不會要求一個兩歲的孩子完全服從指令。我們很清楚,要禁止3歲以下的兒童做某件事情,隻能通過強製性的嗬斥。

不過,服從並不代表總是要否定自己的意願,也可以是主動滿足他人的意願。兒童在3歲以前服從需要一定的能力,3歲以上的兒童在具備相應能力時會服從命令。但是我們知道,兒童的內心的成長要經曆一些階段性的過程,在這個人格成型的過程中,兒童服從某些要求,並不意味著他們已經具備了服從意識,而是表明他能夠使用自己具有的某種能力。不過,這種能力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實踐才能完全掌握,。

就像兒童學著運動時一樣,1歲左右開始學走路,起先是努力站起來,蹣跚著邁步,然後摔倒在地,他會一次次重複這個過程,直到不想再嚐試。不過,在他們完全學會走路之後,也就可以任意使用這種能力了。

3歲以下兒童的服從意識取決於他所具備的能力,但是同一個命令他們並不是每次都會服從。這時候教師總認為這是兒童在故意反抗,因此對兒童加以訓斥責罵,這樣反而會影響兒童的正常發展。

提到兒童的反複無常讓我想起了一件趣事。瑞士教育家帕斯塔羅維奇是教育界的權威人物,他曾經提出了“父愛教育理論”。帕斯塔羅維奇同情兒童所麵臨的困難,要求教師諒解兒童的錯誤行為,但是帕斯塔羅維奇不理解兒童的反複無常,他認為如果兒童第一次接受了他的指令,說明他們已經具備了執行這項指令的能力,那就應該一直如此。正是因為帕斯塔羅維奇不能接受兒童的反複多變,他的“父愛教育理論”也就成為空談了。

想想看吧,斯帕塔羅維奇這樣的大教育家尚且如此,那麼教師怎麼能理解呢。在兒童的能力成型時期打擊他們的積極性是最嚴重的錯誤。如果兒童不能按自己的意願行動,連自己的意誌都無法滿足的話,如何還能服從他人的要求去滿足他人的意願呢?兒童的反複無常究其原因,是因為還沒有熟練掌握自己的能力。成人也有類似的情況,比如一位樂手,有些表演場次彈奏的很好,有些場次演奏得非常差,他並不是有意識地想要這樣,而是彈琴的技巧不夠嫻熟。所以,兒童服從意識發展的第一階段也是一樣,有時而服從,有時不服從,很不穩定。

第二個階段,兒童控製自己的能力有了很大進步,既能聽從自己的意誌,也能隨時服從他人的意誌。這時候,兒童能夠理解他人的意圖,並且能做出與之相應的行為。教師們認為這就是他們所希望的,服從的最高境界。

但是,兒童的意識發展並沒有就此結束,而是繼續向著更高的水平發展。這種意識的發展將進入第三個階段。

盡管兒童在成長中學會了很多能力,並且已經能按照自己的意願使用這些能力,但他們的發展並沒有停止,還要向更高的層次發展。教師對兒童來說確實是一種標準,但並不是教師們所希望的那種高高在上的榜樣,而是出於一種平等的願望,對於兒童來說,向心目中強大的、有智慧的、有能力影響自己的人看齊,這種感覺能讓兒童覺得快樂,也能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因此,他們會期待教師下達命令,而且越多越好。

我們常常會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一群孩子們圍在教師身邊,睜大著渴盼地雙眼望著他,等待執行他的命令。這和狗的表現多麼相似,狗總是敬畏地看著主人,等待他的命令。它會靜靜地蹲在主人身旁,注視著主人的動作,一見主人拋出手裏的球,就會立即衝過去把球叼回來,很有成就感地等待下一個命令。很明顯,狗是樂於執行主人的命令的,它在執行命令時得到很大的樂趣。兒童服從意識的第三個階段也是如此,他們等待著執行教師的命令,期盼從中獲得成就和快樂。

有這樣一個有趣的例子,一位已有10年教齡的女教師,她的班級總是管理得很好。一天,她對自己的學生說:“把你們的東西收拾好,在下午放學之前。”不料,她剛說了前半句,所有孩子就開始收拾東西,直到她說出後半句,孩子們才停下來。可見這些孩子是多麼樂於服從,而且反應迅速。這種情況下,教師應該這樣下達指令:“今天下午放學之前,你們要把東西收拾好。”

據這個教師說這種事情很常見,因為兒童們喜歡服從她,而且常常迅速做出反應,所以她說話前總考慮一下,怎樣說才合適。別的人通常以為,教師可以隨便對孩子發號施令,可是,這個女教師卻不這樣認為,學生的尊敬給了她一種必須謹慎的壓力。有一次,她路過自習室,聽見學生們在吵鬧,就想用粉筆,在黑板上寫“肅靜”這個單詞,沒想到隻寫了第一個字母,整個教室就已經悄無聲息了。

作為一名教師,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曆。我認為,兒童們這種整齊劃一的表現,體現的是這個整體對我的認同。在這裏,服從這個行動具有更深的含義。

我稱這種現象為“靜穆遊戲”。這種情況下所有人都必須保持安靜,也就是說,所有人都意識到應該保持安靜,並且同時做出反應,這就產生了一種群體意識感。並且隨著多次進行,這種群體意識會得到加強,孩子們保持肅靜的時間也就更長。於是,我在這個基礎上又增加了“點名遊戲”,就是在群體保持肅靜的同時,我輕聲地點某個學生的名字,這個學生就盡量安靜地站起來,而其他人繼續保持同一個姿勢不變。可想而知,最後被點到的學生要堅持靜穆多長時間,這些孩子的意誌力已經發展到了很高的程度。我們之所以做這樣的遊戲,就是為了提高兒童對自己行為的控製,以此鍛煉他們的意誌力。通過這種練習,孩子們的群體意識和服從意識得到提高,因為在群體意識中包含了服從意識。

意誌力發展的第三階段,兒童從具備服從能力開始逐步形成服從意識。學校的教育就是證明,兒童們服從意識很強,不論教師命令做什麼,他們都會馬上去做。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提到的那個女教師才會覺得自己在教育中一言一行都必須謹慎,以免因為疏忽傷害了孩子們的意誌。正是這種意識促使她逐漸獲得了一名教師必須具備的一種可貴的品質——責任感。

正確對待孩子的錯誤

上麵提到,在我們的學校裏,孩子有隨意活動,不受任何限製的自由,但是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組織。其實,組織仍然很重要。

想讓孩子們自由地“工作”,前提必須給他們做些布置,包括適宜的環境以及孩子們所需要的經驗,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能讓兒童集中精力,投入自己的“工作”,他們就會表現得很積極,這個時候教師不再是教育中的關鍵人物。實際上,在我們學校,教師更像是旁觀者。

如前所述,在這樣的群體活動中,兒童能更好地融入其中,形成一種社會關係。這讓我們不禁想到,如果這些可愛的孩子永遠不受成人的約束該有多好!

孩子們在這種群體氛圍中成長的情形,就像嬰兒在胚胎中的發展一樣奇妙。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幹涉他們,而是為他們創造這種生活所需的條件。

人類社會需要重新認識教師和兒童的關係,這方麵的問題我們將另行論。不過,有一點必須指出,教師不能用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強製幹涉兒童的成長,無論是誇獎、懲罰還是糾正他們的錯誤,都是極端有害的。

對此,有很多人不理解,他們認為:孩子錯了就應該糾正,如果放任不管,怎麼能讓他們學會做正確的事呢?

人們普遍都這麼想,甚至很多教師也是這樣,他們認為教師的天職就是批評孩子的錯誤,不管是學習上的還是人格修養上的,應該一律予以糾正。這些教師認為,教育兒童就是獎賞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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