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要樂善好施甘於奉獻(2 / 2)

奉獻不是為了索取,奉獻應是自覺自願的。

陳光標,2008中國年度人物。他的事跡婦孺皆知,央視在介紹陳光標的獲獎理由時,是這樣說的:“他多年來積極投身社會慈善事業,10年來向慈善事業捐款捐物累計4.75億元,受資助的人數達20多萬人。”老實說,一個人把慈善事業做到這樣,已屬難能可貴,特別是對於一個經曆過貧窮饑餓的人來說,想必更懂得金錢的來之不易。

但陳光標並不是簡單地把慈善看作企業家的小事,和許多“慈善家”不同,他恰恰是為了踐行公民責任而致力於慈善事業。用他的話講,一個人活在世上能影響更多人的幸福和快樂,這才是有意義、有價值的。所以,我們看到了,在汶川5·12地震災難發生的當天,陳光標就帶著自己的員工和機器設備,從江蘇日夜兼程趕赴災區,投入抗震救災第一線。

在地震災區,陳光標待了整整54天,在餘震不斷、條件極其艱難的日子裏,他玩命似地走進廢墟,尋找幸存者,組織參與救援。共救出131個人的生命,還掩埋了6000多具遇難同胞的遺體。他的行動,遠遠超越了慈善的範疇,閃現著人性的光輝。當他站在央視頒獎台上的時候,不能不讓人肅然起敬。

中國當為出現陳光標而驕傲,許多人為財富的價值樹立了卓越的標杆;中國富豪群體當為陳光標的加入而感到榮幸,這位企業家為公眾正確理解財富提供了另一種答案;我們為陳光標的行動而感動的同時,還有著些許羞愧,他做的很多事情其實我們也能夠做到———踐行社會責任當然不光是“陳光標”們的義務。

我們有理由相信,像陳光標這樣的人,絕對不會等到有錢了才去搞慈善。陳光標的一切思想言行無不表明,這就是他對人生的認識。財富不過是他追求人生目標的工具,慈善更是他實現自我價值的一種體現。這和那種“拔一毛而立天下”或者把捐款當作公關活動的慈善家有著根本的區別。陳光標是一個真正的富豪,還是一個正直的公民。而我們這個社會不僅需要“慈善富豪”,也需要更多像他這樣的公民。

所以,陳光標敢於在富豪雲集的頒獎典禮上說:“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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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樂善好施、濟貧幫困的優良傳統,早在2000多年前,思想家墨子就提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由於社會有貧富差別、強弱差別,所以社會需要有樂善好施者。人與人之間互尊、互助、互愛,這個社會也才會更加和諧。

小方法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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