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毛奇齡《經問》已據《漢書·藝文誌》漢文帝時得魏文侯樂人竇公,獻《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又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以作《樂記》,以證該書原出戰國。其後汪中撰《周官徵文》,也舉出《周官》成於先秦時的六條證據。除上引竇公所獻者外,尚有《逸周書·職方》、《大戴禮記·朝士篇》、《劄記。燕義》、《內則》、《詩·生民》傳等所引《周官》各官職文。王國維又補充了《禮記·玉藻》所引《春官·占人》職文。有這些證據,知《周官》為春秋戰國時已有之書無疑。

戰國時,儒家如孟子、荀子均未提及該書,兩人所談許多製度亦與該書有異。如孟子的井田與《周官》溝洫製不同;荀子的《王製篇》所舉官名與《周官》亦有別;兩人都主張關市不征,與《周官》之苛斂尤不同。可知此非儒家之書。《周官》的六官取天、地、春、夏、秋、冬為名,雖是受了《管子》的影響,但它不配成五官而為六官,應是在戰國五行說盛行之前,仍循周世六卿成規。

《周禮》中各個官職的職掌,有不少出於戰國製度,最主要的有:其一,春官祭五帝、祭天、地、日、月之禮。其二,春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其三,天、地、夏、秋四官都要在正月公布法律;法家所製的什伍相連坐見於地官;作內政寄軍令亦見於地官及夏官。其四,江永指出地官載師及司稼已非八家同井之法;又地官司徒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與《漢書·地理誌》愛田下孟康所雲“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同;地官遂人的溝洫之製亦為開阡陌後之事,又授田“餘夫亦如之”,不再依春秋以前宗法製財產由長子繼承之製,餘夫(庶子)與長兄所得一樣,亦即商鞅之法,等等。其他屬於戰國之製者尚多。

大致可以這樣認定,《周禮》隻是一部官製彙編,成於春秋時代。後來給每一官職填寫職掌時,除錄存了春秋資料外,還錄進了很多戰國資料,所以全書的補充寫定當在戰國時期。雖然後來還有極小部分漢代資料摻雜進去,如九服之製、昊天上帝高於五帝之製、南北郊之製、五嶽之製等等,但不影響這部書原是先秦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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