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風馬震,居長安平康坊。正晝,聞扣門,往看,見一賃驢小兒雲:“適有一夫人,自東市賃某驢,至此入宅,未還賃價。”其家實無人來,且付錢遣之。經數日,又聞扣門,亦又如此。前後數四,疑其有異,乃置人於門左右,日日候之。是日,果有一婦人從東乘驢來,漸近識之,乃是震母,亡十一年矣,葬於南山,其衣服尚是葬時者。震驚號奔出,已見下驢,被人覺,不暇隱滅。震逐之,環屏而走。既而窮迫,入馬廄中,匿身後牆而立,馬生連呼,竟不動。遂牽其裾,卒然而倒,乃白骨耳。衣服儼然,而體骨具足。細視之,有赤脈如紅線,貫穿骨間。馬生號哭,舉扶易之。往南山,驗其墳域如故。發視,棺中已空矣。馬生遂別卜遷窆之,而竟不究其理。
唐儉
唐儉少時,乘驢將適吳楚。過洛城,渴甚,見路傍一小室,有婦人年二十餘,向明縫衣,投之乞漿,則縫襪也。遂問別室取漿:“郎渴甚,為求之。”逡巡,持一盂至。儉視其室內無櫥灶,及還而問曰:“夫人之居,何不置火?”曰:“貧無以炊,側近求食耳。”言既,複縫襪,意緒甚忙。又曰:“何故急速也?”曰:“妾之夫薛良,貧販者也。事之十餘年矣,未嚐一歸侍舅姑。明早郎來迎,故忙耳。”儉微挑之,拒不答。儉愧謝之,遺餅兩軸而去。
行十餘裏,忽記所要書有忘之者,歸洛取之。明晨複至此,將出都,為塗芻之阻,問:“何人?”對曰:“貨師薛良之柩也。”駭其姓名乃昨婦人之夫也。
遂問所往。曰:“良婚五年而妻死,葬故城中,又五年而良死。良兄發其柩,將祔先塋耳。”儉隨觀焉。至其殯所,是求水之處。俄而啟殯,棺上有餅兩軸、新襪一雙。儉悲而異之,遂東去。
舟次揚州禪智寺東南,有士子二人。各領徒相去百餘步,發故殯者。一人驚歎久之,其徒往往聚笑。一人執鍤,碎其柩而罵之。儉遽造之。歎者曰:“璋姓韋,前太湖令。此發者,璋之亡子,窆十年矣。適開易其棺,棺中喪其履,而有婦人履一隻。彼乃裴冀,前江都尉。其發者愛姬也,平生寵之。裴到任二年而卒,葬於此一年。令秩滿將歸,不忍棄去。將還於洛。既開棺,喪其一履,而有丈夫履一隻。兩處互驚。取合之,彼此成對。蓋吾不肖子淫於彼,往覆無常,遽遺之耳。”
儉聞言,登舟靜思之曰:“貨師之妻死五年,猶有事舅姑之心,愈寵之姬,死尚如此,生複何望哉!士君子可溺於此輩而薄其妻也?
琴台子
趙郡李希仲,天寶初宰偃師。有女曰閑儀,生九歲,嬉戲於廨署之花欄內。
忽有人遽招閑儀曰:“鄙有懇誠,願托賢淑。幸畢詞,勿甚驚駭。”乃曰:“鄙為崔氏妻,有二男一女。男名琴台子,鄙尤鍾念,生六十日,鄙則謝世。夫人當為崔之繼室,敢以念子為托,望仁湣之。”因悲慟怨咽,俄失所在。閑儀亦沉迷無所覺知矣。家人善養之,旬日無恙。
希仲秩滿,因家洛京。天寶末,幽薊起戎,希仲則挈家東邁,以避兵亂。行至臨淮,謁縣尹崔祈。既相見,情款依然。各敘祖姻,崔乃內外三從之昆仲也。
時崔喪妻半歲,中饋無主,幼稚零丁,因求娶於希仲。希仲家貧時危,方為遠適,女況成立,遂許成親。女既有歸,將謀南度。偃師故事,初不省記。一日,忽聞崔氏中堂沉痛大哭。既令詢問,乃閑儀耳。希仲遽自詢問,則出一少年孤孩曰:“此花欄所謂琴台子者也。”因是倍加撫育,名之靈遇。及長,官至陳郡太守。
延州婦人
昔延州有婦人,白皙,頗有姿貌,年可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與之遊,狎昵蔫枕,一無所卻。數年而歿。州人莫不悲惜,共醵喪具為之葬焉。
以其無家,瘞於道左。
大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來。見墓,遂敷坐具,敬禮焚香,圍繞讚歎。數日,人見謂曰:“一淫縱女子,人盡夫也,以其無屬,故瘞於此。和尚何敬耶?”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聖,慈悲喜舍,世俗之欲,無不徇焉。此即鎖骨菩薩。順緣已盡,聖者雲耳。不信即啟以驗之。”眾人即開墓,視遍身之骨,鉤結皆如鎖狀,果如僧言。州人異之,為設大齋,起塔焉。
韋氏子
韋氏子有服儒而任於唐元和朝者,自幼宗儒,非儒不言,故以釋氏為胡法,非中國宜興。有二女,長適相裏氏,幼適胡氏。長夫執外舅之論;次夫則反之,常敬佛奉教,攻習其文字,其有不譯之字讀宜梵音者,則屈舌效之,久而益篤。
及韋氏子寢疾,命其子曰:“我儒家之人,非先王之教不服。吾今死矣,慎勿為俗態,鑄釋飯僧,祈佑於胡神,負吾平生之心。”